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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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认真贯彻“稳定压倒一切”
的战略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摆上
重要议事日程,实施社会治安“一把手”工程。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
抓,分管的领导靠上抓,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
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了城乡基层单位,有力地维护
了全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都成立了由主要党政领导挂帅的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由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
措施,并结合重大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片包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为了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
理责任制,地委、行署和各县市,县市和各乡镇,各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层层签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把抓稳定抓治安的政治责任压到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肩
上。对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潜在的各类不安定因素,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企业、
学校和农村,搞好调查摸底,坚持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打防并举,标本
兼治, 依法惩治了各种犯罪分子,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年内有617名罪犯被判处有期
徒刑,7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34名罪大恶极的罪犯被判处了死刑(含死缓7名)。全
区法院共受理经济民事案件19133件,诉讼标的额达5.3亿元。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政
法系统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邹平、无棣两县被评为全省、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模范县。

(荆茂洋)

【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区各县市以争创综合治理模范县市和安全文明乡镇、
村居、单位、小区为目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政法基层基础规范化
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有15个单位被省综治委命名为安全文明乡镇和村居。 (1)
加强了乡镇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各乡镇都建立健全了综治委,配齐了
专抓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至1997年底,全区有副乡级专职综治办主任80名,专
职工作人员257名。全部达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装备四落实。(2)加强了乡镇
政法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在乡镇建立了政法党支部,支部书
记由乡镇党委分管的副书记担任,副书记由分管乡镇长或综治办主任担任,进一步强
化了党对基层政法工作的领导。 特别是公安派出所改革以来, 全区公安干警以实现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使公安派出所管
理、控制辖区治安的能力有很大提高。有92%的派出所、83%的法庭和81%的司法所
达到省级标准化水平。(3) 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在大力加强
乡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同时, 纳入政法队伍一体化管理之中。全区106个乡镇有专
职联防队141支,队员1493人。5403个村庄,村村有综治办,共有人员1510人,有治安
巡逻队5939个, 队员33807人,其中专职巡逻队2184个,队员8817人。这些队伍在维
护社会治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庆 荆茂洋)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打”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是维护社
会治安的重要手段,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是在
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针。1997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
关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对那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
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流氓滋扰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多
发性犯罪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 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24起,逮捕人犯677名。有力
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一、及时组织专项斗争,沉重打击团伙犯罪。一年来,公安政法机关本着什么犯
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案件多、治安混乱就重点治理哪里的原则,适时开展各
种专项斗争,对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和打击。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盗抢机动
车辆、车匪路霸、盗窃破坏电力水利设施、盗窃牲畜及其他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和破
案会战20余次,打掉犯罪团伙121个,抓获团伙成员459名,全区法院系统受理一审刑
事案件734件,二审刑事案件56件,召开大、中型宣判会20余次,对658名罪犯依法进
行了惩处,沉重打击了各种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依法惩治了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继续把严厉打击经济犯
罪活动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
必搞准”的原则,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排除干扰、狠抓办案,使全区打击经济犯罪
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年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4件,其中大要案92件,涉
及县处级领导干部3人,科级干部1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30余万元。促进
了全区的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
三、“打非扫黄”工作成绩显著。全区各级政法机关会同工商、新闻出版、广播
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坚持不懈地开展“打非扫黄”活动,检查整顿宾馆、旅馆、
招待所1544家, 清查印刷企业40家,音像、图书经销点261家,录像放映厅、游戏厅
59家,通过清查,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2起,赌博案件2起,取缔录像放像厅、游戏厅16家。
共收缴淫秽录像带208盘, 光盘52盘,黄色书刊105本,非法出版物1.7万余册,缴获
赃款6.7万元,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荆茂洋)

【法律服务工作成绩显著】1997年,地、县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审结经济纠纷案件7063
起,结案标的额达5.35亿元。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
所发展到95个,律师事务所16个,其中国办律师事务所12个,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个,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个, 公证处8个,公证办事处45个。办理公证事项15925件。法律
服务工作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国家安全机关加强对外经济、科技
情报的搜集研究,为国家节约外汇和直接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各项法律服
务工作都比上年有较大进步。

【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展开】根据《滨州地区全方位依法治县(市)工作指导标准》和年
度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标准及地区人大工委制定的《关于在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
的报告》的要求,全区的依法治理工作已进入全面铺开、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形成了
多层次、 全方位依法治理的格局。至1997年底,全区实行依法治理的乡镇106个,村
居5009个,内部单位2047个。一个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部门依法行政、行业依法治
理的局面已经形成。
1997年,是实施“三五”普法和第二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的第二年,为了全面推
进依法治区工作的进程,全区政法系统坚持了普治并举,努力实施依法治理的“三大
工程”。(1) 开展法律进万家与实施“细胞工程”相结合的基层依法治理。地区普法
办编印的《以案释法一百例》及立体普法中摘录的农民急需的法律条文和普法墙头诗、
三字经等作为进万家的主要教材,把法制教育和创建“星级家庭”、村民档案、文明
小区等内容的“细胞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全区实施“细胞工程”的村5215个,占全
区村庄总数的96.5%,建立家庭档案80多万份,评选星级家庭近60万户。(2) 推行以
部门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行业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3) 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和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依法治县(市)工作结合起来。
在县市所辖区域内,乡村的依法治理同抓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的
综治队伍相结合,注重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民主
选举等制度;企业的依法治理,注重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
理制度,抓好亏损企业、停产企业、下岗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稳定工作;学校依法治理
突出强调了规范化收费,对大中专院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了整顿,保障了良好
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在党政机关、部门中开展了“严肃执法年”和反腐败斗争,
抓好执法责任制;在社会依法治理中,针对那些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政领导亲自
协调处理,从而保障了社会政治的稳定。

(游天恩 荆茂洋)

【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
定”的思路,加快改革步伐,坚持从严治警,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
执法水平,1997年度,重点突出了三项工作:(1) 对县市公检法机关的领导干部进行
了交流。全区政法系统普遍实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和聘
任制改革措施。 共交流干部41人,其中跨县市交流的27人,县市内轮岗的5人,改非
领导职务的9人。共有192人提升职务,24人降职使用,112人轮岗。(2)查处违法违纪
案件7起13人。(3)开展了全区政法系统争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的活动,评选出先进单位71个,先进个人85名。提高了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群
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群众对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达90%以上。

(王庆 荆茂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