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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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防”知识教育】为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民
防空委员会《关于加快人防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1993]17号)精
神,使更多的学生接受人民防空教育,1997年7月16日,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区教
委印发了《关于在滨州城区初级中学进一步开展好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实施意见》(
滨防办发[1997]9号),对组织领导、教育范围、内容、时间安排、师资、教学、健
全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定从1997年起,新增滨州一棉、市东、蒲城三所中
学开设“三防”(防核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知识教育课。至年底,有7所
中学2150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接受“三防”知识教育,全部参加了地区人防办、地区教
委组织的考试,及格率达96%。9月,地区人防办组织滨州市区第一、第二、第三、
第四、市东5所中学1696名学生参加了《人民防空法》知识竞赛活动。

【建立人防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根据《人民防空法》和上级人防部门的要求,1997年
8月25日,地区编委下发《关于设立滨州地区人防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的请示的批复》(
滨编办[1997]14号),同意地区人防办公室建立地区人防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为科
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地区人防办公室委托,依法监督检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
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批手续、工程竣工交验和依法收取人防建设费用等项工作,依法
处罚危害破坏人防工程和人防设施的行为,并负责全区人防执法情况的检查、指导工
作和人防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开展《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1997年12月25~29日,地区人民防
空办公室开展了《人民防空法》颁布一周年纪念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在《滨州日
报》发表文章、在滨州电视台发布公告、街头宣传、悬挂过街横幅、试鸣防空警报等
多种形式。共发表文章2篇,悬挂过街横幅5条,设宣传站4个,发放宣传品4000余份
,有80多人参加,受教育群众达8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