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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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举行系列庆祝活动。(1)1997年6月20日,地区老龄委成立10周年庆祝大会在
滨州召开。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董凤基及省里的老领导梁步庭、张敬焘、萧
寒题词祝贺。参加庆祝大会的有中共滨州地委书记王道玉、行署专员王宗廉、地委副
书记郑锡昌、 地委组织部长于国光等地区六大班子及各县市、地直各单位的领导400
余人。省老龄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鲍瑞芝到会祝贺并讲话。郑锡昌同志做了重要讲
话。会议总结了全区10年来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基本经验教训,分析了全区人口老
龄化的严峻形势,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部署。(2)6月20~22日,全区老龄事
业10年成就展和老年书画展在滨州同时进行。10年成就展由各县市老龄委和地区公路
局、老年体协、老教协联合举办,共展出26个板面,图片为主,图文并茂,形象生动
地展现了全区人口老龄化发展情况及10年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书画展共展出全区老
年人书画精品100多幅。 从10月27日开始,成就展和书画展又在各县市巡回展出,历
时半个多月,深受欢迎。(3)199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施行1周年。为此,地区老龄委组织了系列庆祝宣传活动。9月30日, 地委委员、行署
常务副专员赵延孝发表电视讲话。 10月7日,地区老龄委与常胜律师事务所举行聘请
《老年法》 常年法律顾问签字换文仪式, 聘请范树荣、王智常、朱洪彪为滨州地区
《老年法》常年法律顾问。10月10日,地区老龄委、地区政法委、地区中级法院、地
区司法局共同组织纪念庆祝活动,沿滨州市渤海七路设立宣传站,进行“老年法”宣
传和法律咨询,赠送分发《老年法》单行本4000多本以及《山东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
益的若干规定》等众多宣传材料。
认真组织“三奖两先”评选表彰。根据省老龄委工作安排,地区老龄委下半年与
地区民政局、劳动局、工会、团地委、妇联联合组织在全区开展“敬老好儿女金榜奖”、
“老有所为奉献奖”、“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及“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
作先进个人”的“三奖两先”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层层发动,层层评选,共评出地级
“三奖两先”集体和个人255个。10月7日,地委、行署召开大会进行了表彰,地委委
员、行署常务副专员赵延孝主持会议,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贾崇福宣读地委、行署
表彰决定,地委副书记郑锡昌做重要讲话,部分获奖集体和个人介绍了经验。同时,
还对省和国家的“三奖”人选进行了推荐,其中受省表彰的25名,受国家表彰的8名。
地委书记王道玉、行署专员王宗廉、沾化县委书记步乃章获全国“重视老龄工作功勋
奖”,沾化县委、县政府被授予全国“敬老好儿女金榜奖”先进集体,杨再文、刘占
岭获得全国“老有所为奉献奖”,隆方同、肖巨温获得全国“敬老好儿女金榜奖”。
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滨办发[1996] 12号文件转发了地区老龄委制定的
“关于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照顾的意见”。1997年,各县市对实施老年人优待政策进行
了广泛宣传和贯彻,地区老龄委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各县市的落实工作进行了检查并予
以通报。是年底,老龄委会同地委、行署办公室督查科到滨州市、无棣县、邹平县进
行督查,深入到滨州市东办事处、单寺乡,邹平县长山镇,无棣县埕口镇及部分村调
查研究,写出调查督查报告并送地、县市领导参阅。地直、沾化县、滨州市全部为老
年人办理了优待证, 惠民、博兴两县各有3个乡镇办理完毕,无棣县为高龄老年人办
理了优待证, 全区近5万名老年人领到了优待证书,其中滨州市的大部分乡镇,沾化
县的部分乡镇,博兴县的湖滨镇,按12号文件规定,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了“三提”
(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乡村两级办学、道路修建、民兵训练、优抚、
计划生育) 及社会集资摊派,博兴县湖滨镇为2000多位老年人免除经济负担33万元,
滨州市8个乡镇麦季共免除老年人负担100多万元。
组织对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调查。老人节期间,地区老龄委主任杨再文、副主任
缪光华组织人员对滨州地区高龄老京剧表演艺术家崔蕴芳、高龄老画家乍启典、石雨
田等走访慰问,同他们进行亲切交谈并赠送节日礼品。春节前夕,又对沾化县利国乡
付守科等部分特困高龄老人
进行走访,送去了食油、面粉,让他们愉快地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下半年,地
区老龄委对全区老年人基本状况进行了调查, 发放老年人问卷700余份,分别对地直
机关、沾化县、阳信县等部分老年人就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生活照料、养老方式及
需要得到的帮助、服务等,进行了详细调查和研究,历时一个多月,初步了解和掌握
了全区老年人基本状况。

(翟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