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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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1986年以来,物价工作经历了“七五”和“八五”时期,期间物价管理工作
逐步走向规范化,物价法规制度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县级物价机构经历了与工商局合
并又单设的重大变化。
1986~1996年全区物价工作总的说来:调整规范了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促进了
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改变了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价格管理体制,放开
了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初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正
确处理了稳定与改革、管理与搞活的关系,保持了市场物价总水平的相对稳定,促进
了全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保障了人民生活水平随着生产的发展而不断
提高。具体到“七五”、“八五”两个时期的变化为:
“七五”时期全区的价格改革,既是调放步子迈得较大的时期,也是宏观经济环
境复杂多变暴露问题较多的时期。这期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86~1988年,
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物价由平缓上升趋向暴涨。物价出现暴涨的原因从宏观角度
讲,供求总量失衡,投资膨胀。价格调整和改革步伐太快。1988年5~6月放开了肉、
蛋、 菜、糖价格以及相关副食品价格。8月放开了部分名烟名酒价格,从而引起“抢
购风潮”,出现市场物价的暴涨。第二阶段,1988年第四季度至1990年,为治理物价
上涨,全区采取了治理整顿,压缩投资规模,紧缩信贷等宏观调控措施,同时加强了
价格管理和价格检查的力度,物价涨幅逐渐回落。全区零售物价指数由1988年的19.4
%下降为1990年的2.6%, 逐步将物价上涨控制在目标以内。从总体看,“七五”时期
全区的价格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使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有所缓解,活跃了流通领域,
促进了商品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抑制了物价过快上涨。
“八五”时期,全区的价格改变步伐明显加快,“八五”末全区实行市场调节价
商品的比重,由“七五”末的56%增加到95%以上,以市场为主形成价格的机制基本形
成,同时市场物价涨幅也步入较快时期,5年间全区零售物价总水平累计上升69.7%,
平均年递升11.2%。1994年为价格总水平的高涨期,全年零售物价涨幅达到19.4%,成
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年份。这次价格上涨的宏观原因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
货币发行过多,消费基金增长过快。从物价本身来讲,价格改革过急,出台调价措施
过多,价格放开后,法制建设、管理措施滞后,造成价格失控。为抑制价格上涨,中
央采取了压缩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双紧”(紧缩财政、紧缩银根)政策,建立宏观调
控体系等措施。 地区行署以[1994]111号文件,批转了地区物价局《加强市场价格
调控, 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的通知,以[1994]154号文件,下达了《加强物价宏
观调控, 遏制物价上涨的意见》的通知,以[1994]172号通知,印发了《滨州地区
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并且采取了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生活
必需品价格监审制度,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县市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制度、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储备制度。为治理乱收费实行“一九” (一指《滨州地区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九指九项制度,即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员证制度、
收费票据制度、收费年审制度、明码标价制度、申请立项调整标准制度、监督反馈制
度、统计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下同) 系列规范管理制度,不出台新调价措施和
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等措施。到1996年,全区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升7.1%,
涨幅比上年同期低7.8个百分点,比全年计划控制目标低2.9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
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升7.5%,涨幅比上年同期低8.5个百分点,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物价涨势得到有效遏制。
“八五” 期间物价机构变化较大,1993年全区7县市除滨州市保留物价局,惠民
县物价局全建制转入蔬菜办公室外,阳信县物价局与工商局合并定名工商物价局,邹
平、 博兴、沾化、无棣4县并入县工商局,设股管理物价工作,乡镇物价管理所也一
并撤消。 县乡物价工作严重削弱,减少县物价局领导干部14人,一般干部109人,占
干部总数的70%。 根据李鹏总理物价机构在改革中“不撤并,不降格”的指示,鲁编
[1995] 5号文要求,滨州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滨编[1996]16号文下达了《关于
设置县物价局的通知》,要求各县市设置物价局,为正局级行政单位,列政府序列,
编制从县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

【价格调整】1986~1996年全区的物价改革,在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坚持以放
为主的同时,对价格结构也进行了部分调查。这期间经历了经济过热、市场供不应求、
物价由平缓趋于暴涨的阶段,也经历了经济降温、市场疲软、物价涨幅逐步回落的阶
段。这期间全区各年度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986年,主要是调整了粮食、食盐、丝绸以及部分西药等商品价格;放开了自行
车等7种工业消费品价格, 调高了部分高档服装及鲜活商品的质量差价和季节差价;
进一步放开了日用小商品价格。1987年,调高了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合同定购价格,
并扩大了议价收购比重。在零售价格方面,提高了纯毛毛线、进口手表、黄金饰品的
价格,同时降低了国产机械手表和收录机的价格。1988年,放开并理顺了肉、蛋、菜、
糖4种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 财政改暗补为明补;提高了棉花等部分农副产品收购价
格和工业用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扩大了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双轨制价
格范围。1989年,适当提高了部分粮油收购价格;对彩色电视机实行专营并征收特别
消费税和国产化基金;对农业生产资料实行专营;下浮13种名烟名酒价格;提高原盐
出厂价和食盐零售价; 整顿棉纺织品价格及铁锅、铝锅、保温瓶、毛线4种日用工业
品价格。1990年,提高了糖料、油脂油料收购价格;调整了牛奶、自来水、棉纺织品、
金属材料等二十余类商品价格,调高了洗衣粉、肥皂的零售价格和邮政资费价格;放
开了行业用粮价格;提高了民用煤价格。1991年,提高了石油、煤炭、钢铁等系列、
城镇粮油及相关制品价格,调整了地管水泥、铁锅、民用液化气价格,放开了食糖、
卷烟、搪瓷制品、油漆等120多种(类)商品价格和理发、浴池、照相、洗染4个行业的
价格和收费标准;粮食白酒、绸缎等商品,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取消了电冰
箱、洗衣机、水产品等商品的提价申报制度和差率控制。1992年,提高了市场民用燃
料和生活用煤的销售价格,取消了财政对燃料经营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同时发给
每个职工每月5元煤价补贴。 7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放开了粮油销售价格,财政不再给
粮食经营企业价格补贴,由企业根据合理差率确定销售价格范围。1993年,落实国务
院和省政府先后放开的煤炭、冶金、机电等1023种(类)商品价格,将棉织品、啤酒、
水泥等10多种商品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放开了供应城市居民的液化石油气销
售价格,财政由暗补改为明补,给职工每月发放5元补贴,由企业自行决定销售价格。
11月下旬,粮油价格大幅度上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立即采取措
施,加强对粮油价格管理,恢复了国家定价。1994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国家定购的
粮食购销价格和棉花、蚕茧的收购价格;适当提高平价电的销售价格;提高了原油、
天然气、成品油的厂销价格;对农用化肥实行了计划内外价格并轨,完善了主要生产
资料的价格管理办法;调整了自来水等商品价格;行署下发了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反
暴利法规《滨州地区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1995年,地区制定了对
20多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制度,遏制随意涨价。对城镇居民口粮执
行国家限价政策,粮食实行差率控制。推行峰谷电价政策,理顺了石油液化气的价格,
制定了农资价格管理办法,加强了药品的价格管理。1996年,地区对粮油及主要副食
品价格制定了具体的监督办法,对牵动物价总水平上涨较大的“米袋子”、“菜篮子”
价格加大了调控力度。制定了餐饮、衣着业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的实施细则。
调整了粮食销售价格及小化肥、自来水和报纸的价格,调价总额约6000万元。
1986~1996年,农产品购销价格调整情况为:小麦定购价格每50公斤由1986年的
22.60元提高到1996年的76.00元; 玉米定购价格每50公斤由1986年的15.60元提高到
1996年63.00元;棉花收购价格每50公斤 (皮辊棉327) 由1986年的“倒四六”比例价
172.04元,到1996年提高为700元(含44元价外奖励) 。麦棉比价由1986年的1∶7.6提
高到1996年的1∶9.2。粮棉收购价格较大幅度的提高,解决了近年来出现的农产品生
产成本不断增长,农民收益相对减少的问题。粮食和油料也分别于1991年、1992年和
1994年提高了销售价格,基本解决了长期以来粮油购销价格倒挂、流通体制不顺、财
政补贴负担过重等问题,使粮食企业逐步走上正常经营轨道。

【收费管理】依据国家赋予物价部门的职能,从1987年起,在管理经营性收费的基础
上,开始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1990年按照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山东
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和行署颁布的《滨州地区行政性收费管理办法》。
从1990年起,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认真抓了清理乱收费、乱罚
款和各种摊派(简称“三乱”)工作,全区乱收费现象初步得到遏制,收费秩序有了根
本性的好转。
为了加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解决乱收费问题。行署组织物价、财政等有
关部门对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到1996年底,全区共清理收费项目2127项,取消不合
法收费文件127份,停止和废止乱收费项目304项,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5000余万元。
通过清理,保留收费项目1823项。为使收费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进行了整章建制工作,地区物价局先后制定了《滨州地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了《滨州地区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了“一九”系列规范管理制度,
实行了《中小学收费登记册》 、 《医疗收费登记卡》,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
《收费许可证》管理和年审制度等,使收费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加强收费人员培训,
9年来全区共举办43期收费人员培训班, 培训收费员4740人,做到收费员持证上岗,
按制办事,依法收费。截止1996年底,全区共发放《收费许可证》6488个。

【价格监督检查】为保证国家各项物价政策落到实处,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
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部署开展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
了关系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方面重要商品和收费价格,如化肥、农药、农膜、石油、
电价、 邮电、 粮食、食油、医疗、铁路、中小学收费等。每年围绕着“菜篮子”、
“米袋子”等价格,进行多次规模较大的市场物价检查;坚持对重要节日的市场物价
大检查制度;全面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1986~1996年,共查处违价案件5100件,
没收非法所得5450万元,经济制裁总额7140万元,罚款90万元,上缴财政5540万元,
退还用户1600万元。同时,开展了“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全区共评出“物价计量
信得过” 单位160个,其中省级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最佳单位2个,优秀单位3个;
地区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最佳单位76个。这项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广大经营企业搞
好自身价格管理的自觉性,提高了企业信誉,找到了一条向价格管理要效益的企业发
展路子。

【农产品成本调查】农产品生产成本是国家合理确定农产品比价,调整农产品收购价
格的依据。 1986年国家物价局和省物价局继续在邹平、阳信、沾化、无棣、滨州5县
市定点调查小麦、玉米、谷子、棉花、小枣、鸡蛋、猪、牛、羊、海水捕捞、虾皮、
海米加工、对虾养殖、牛奶14品种。到1990年全区6县1市普遍开展了农产品成本调查
工作,采取定点和一次性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39个品种进行调查共设调查户467个。
受机构改革和人员状况的影响,从1995年起调查点只设无棣县和滨州市,调查品种减
少为小麦、 玉米、棉花、鸡蛋、猪、牛、海水捕捞、对虾养殖8个品种。地区农产品
成本调查队每年负责调查品种生产成本的调查、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并负责《滨
州地区主要农副产品生产成本与劳动生产率资料汇编》,为领导指导农村产业结构调
整,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供参考资料。1986~1996年,农产品成本变化较大,如:
小麦每亩生产成本1986年为86.53元, 1996年为331.04元,增长282.6%;玉米每亩生
产成本1986年为50.93元, 1996年为259.02元,增长408.6%;棉花每亩生产成本1986
年为112.55元,1996年为650.16,增长477.7%。

【价格信息和物品价值认定】1992~1994年,地区物价局价格信息中心运用微机、传
真机等现代化通讯手段,沟通了国家、省与全区上网企业的市场价格行情,组建了企
业价格信息网, 发展入网企业1500户,共为企业提供和外传各类信息2.6万余条,提
高了企业的信息灵敏度和市场竞争能力。
开拓了物品价格认定工作服务领域,自1994年开展业务工作以来到1996年末,共
处理经济纠纷价值认定2016件, 进行赃物估价460件,认定、仲裁、估价总价值6030
万元,促进了公检法机关的顺利公正结案。

(杨镇 李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