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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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社会政治稳定】1986~1996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认真贯彻邓
小平同志“稳定压倒一切”的战略思想,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把维护稳定作为一件头等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政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一
把手亲自抓,分管的同志靠上抓,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
形成了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了城乡基层单位,有力
地维护了全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
行。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都成立了由主要党政领导同志挂帅的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由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每年都定期召开会
议,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并采用分片包干的办法,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
作。为了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维护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和
目标管理责任制,地委、行署和各县市,县市和各乡镇,各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一
年一度的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把抓稳定抓治安的政治责任压到了各级党政
主要负责同志的肩上。对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了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坚决
实行“一票否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潜在的各类不安定因素,组织专门
力量,深入到企业、学校和农村,搞好调查摸底,坚持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
合,疏导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对严重的刑事犯罪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坚持严
厉打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收到了很好的效果。11
年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439件, 重特大案件2539件;有8537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
刑,101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260名罪大恶极的罪犯被判处了死刑;全区法院共受
理经济民事案件9178件,诉讼标的额达178268.1万元,为全区的社会政治安定和经济
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96年,是实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第一年。全区政法战线认真
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
保持稳定”的大局,全面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加大政法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
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制定了《1996年~2000年滨州地区政法工作规划》,提出了“九
五”期间政法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二是深入开展了“严打”斗争,沉重
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扭转了一些区域和部位治安秩序混乱的局面,刑事
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1996年全区立查的刑事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 分别比
1995年下降23%和25%。三是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取得新成果。四
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发展,水平有新提高。五是制定了《滨州地
区依法治区五年规划》,组织实施了“三五”普法的启动工作,开展了有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六是加大了重点治理工作的力度,先后开展了农村治安集中整治、油区治理
整顿、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的治理整顿、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理,解决了突
出的治安问题。七是开展了“细胞工程”、安全文明村镇和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
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总结了一批典型经验。

(袁红民 荆茂洋)

【政法基层组织建设】1986年以来,全区各级进一步强化了政法基层组织建设的力度,
综合治理机构得到恢复和加强,群防群治队伍逐步壮大,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逐年加
强。1993年,全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进行了治理整顿,一年来,共治
理整顿治安后进村220个。 1996年全区继续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的工作方针,以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为重点,努力把稳定工作措施落实到城乡
基层单位,使全区政法工作有了明显改观,为维护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1) 充实
和加强了综治办的建设。 全区106个乡镇办综治委已建立健全,在全部配齐党委分管
书记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又配备了专职副乡级综治办主任,并有专职工作人员1~2
名,达到了人员、场所、职责、装备四落实。地直各大系统和大中型企业都建立了综
治办。目前,乡镇综治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0名。(2)基层政法组织建设上了一个新
台阶。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加大了对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站建
设的力度。在乡镇建立了政法党支部,进一步强化了党对基层政法工作的领导,并对
干警进行政治业务培训, 提高了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目前,全区90%的
派出所、67%的法庭和68%的司法所达到省级标准化水平。(3) 群防群治队伍注入了新
的活力。县、乡、村三级治安联防组织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县市治安
联防队、巡逻队11支195人,乡镇联防队113支1273人。全区5409个村庄,建专职治安
联防队1052支,人员6224名,达到“人员、责任、报酬、奖惩”四落实的占70%以上。
一年来,全区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处理各类纠纷10870起,调解成功率达97%,没有
一起因调解不及时酿成的民转刑案件。

(王庆 荆茂洋)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1986年以来,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对各类违法犯罪活
动进行严厉打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七五” 期间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493件,其中重、特大案件719
件,逮捕人犯3100名;“八五”期间共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993件,其中重、特大
案件1502件,逮捕人犯3974名。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1、 1996年是“九五”计划的开局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始终把维
护稳定当做头等大事抓在手上,继续不断深化“严打”斗争。坚持主动进攻、先发制
敌, 在不断强化侦查破案等正常斗争措施的同时,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
“冬季严打”攻势,三个月集中统一行动,严打整治冬季行动,均取得了重大成果。
同时,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问题突出就在哪里开展斗争”的原
则,开展了一系列不同形式和规格的专项打击和区域整顿。在斗争上,各级公安政法
机关在“破案件、挖团伙、追逃犯”上狠下功夫,推动了斗争深入开展,政法各部门
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把严打方针贯彻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形成严打的整体
合力, 打出了声威。1996年全区立查刑事案件1479起,破获953起,其中立查重大案
件492起, 破获318起,破获隐案、积案2429起,涉及外省市的案件120起,抓获各类
刑事犯罪分子1681人,打掉犯罪团伙127个,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534万元。全区检察
系统受理提请批捕人犯708件1140人, 批准逮捕93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694件1109
人,提起公诉的1083人。全区法院系统受理一审刑事案件948件,旧存97件,审结993
件;受理二审刑事案件69件,审结65件,共判处犯罪分子1112名;其中判处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466名。 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以净化社会环境为目标在一些重点区域和
行业强化管理措施,开展收枪治爆、禁娼禁赌、特行整治等治安整理行动,取得了明
显成效。 共查处治安案件3988起,治安处罚4825人,劳教149人,收缴各类非法枪支
18127支、 炸药17吨、雷管1301枚、导火索1000米。取缔制贩枪支窝点31个,查处制
贩枪支、 弹药、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分子283人,查获盗窃铁路、油田、水利、邮电
通讯设备的违法犯罪分子147人。 在查处案件的同时,在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和特殊
行业建立健全检查、监督、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经常性的治安管理。
2、 以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为重点,依法严惩经济犯罪活动。全区各级党委、
政府把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作为推动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
“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
严惩经济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
施,统一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冲破阻力、排除干扰、狠抓办案,使打击经济
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996年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73件。其中贪污贿赂案
件118件, 占立案总数的68%,大案要案94件,占立案总数的54.3%。涉及县处级领导
干部7人, 科级干部11人,党员86人,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案件41件42人。追
缴赃款赃物折款834.6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3、 及时开展了“打非扫黄”、“禁娼禁赌”的集中行动。全区各级公安政法机
关会同工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适时开
展了整顿治理,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大的集中行动,依法取缔了一批歌舞厅、发廊、
电子游戏厅,查缴了一批非法淫秽录音录像带和淫秽书刊,查处卖淫嫖娼案件55起、
卖淫妇女89人,嫖客302人,查处赌博案件54起、赌博人员524人。从而有效地铲除了
社会丑恶现象,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孙春晓 荆茂洋)

【法律服务工作】1986年以来,全区政法各部门自觉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
平,法律服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1992年以后,为不断改善和优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强化了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经济建
设保驾护航。据统计,1996年,地县两级法院共受理初审经济纠纷案件7237起,结案
标的额达76959万元; 全区公安机关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为目标,在一些重点区域和
重点行业,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和改进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整治行动,
既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活动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又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律师公证工作打破了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和行政管理模式界定律师机构的观念,由原来
单一的国办律师事务所转变为国办、合作制、合伙制三种形式并存的格局,全区现有
国办律师事务所12个, 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个,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
106个,公证处7个,公证办事处45个;国家安全机关加强对外经济、科技情报的搜集
研究,为国家节约外汇和直接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达4000余万元。

【依法治理工作】我区依法治理在“一五”普法的基础上,于1991年与“二五”普法
同步实施。1990年至1991年地区和各县市都制定颁布了依法治区和治县市五年规划,
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区已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依法治理格局。全区依法治村、依法
理家、 依法治乡镇、依法治厂、治校、治店和依法管理行业全面展开,铺开面达90%
以上,基本符合要求的占60%,搞的好的、有成效的占33%。
1996年是实施“三五”普法和第二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的第一年,全区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坚持普治并举,努力实施依法
治理“三大工程”,为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开展法
律进万家与“细胞工程”建设相结合的基层依法治理。地区普法办编印的《以案释法
一百例》和立体普法中摘录的农民急需的法律条文及普法墙头诗、三字经作为进万家
的主要教材,与创建“星级家庭”、村民档案、文明小区等为内容的“细胞工程”紧
密结合起来。 全区实施“细胞工程”的村已达5028个,占村庄总数的94%,建家庭档
案805050份,近30万户挂上了星级家庭。二是推行以部门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行业依
法治理。1995年邹平县在全区率先推行了部门执法责任制,后在全区推广。三是坚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 、 “难点”问题同依法治县
(市)工作结合起来的地方依法治理。在县市政权所辖区域内,乡村依法治理同抓好治
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的综治队伍相结合,推进了“细胞工程”、
村级规范化管理和依法治乡(镇)的深化;企业依法治理注重了亏损、停产企业和特困
职工的稳定工作,对集体上访事件做到了严密控制,妥善解决,推进了依法治厂;学
校依法治理突出强调了规范化收费,对大中专院校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顿,
促进了学校的稳定,保障了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在政权机关、部门中开展
了“严肃执法年”活动和反腐败斗争;在社会依法治理中,对热点、难点问题,对一
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问题,各级党政领导亲自协调处理,从而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促进了社会的依法治理。

(石爱中 荆茂洋)

【政法队伍建设】全区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
有战斗力的政法队伍,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通过抓班子、带队
伍、促工作、保稳定,加快了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步伐。1994年以来,全区政法系
统受到地级以上表彰、奖励的147个单位和333名个人。1996年以来,全区政法系统通
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干警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实行聘任等措施,有192人提升职
务,24人降职使用,对热点岗位,有112人轮岗。有2名干警被确定为不适合做政法工
作的人员,已调离政法机关。同时,为严格执法,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政
法各部门普遍推行和完善了奖惩、违法违纪一票否决、警诫、错案追究、岗位轮换和
领导干部交流回避等制度,保证了全区政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干部群众对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达85%以上。

(王庆 荆茂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