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云 山东省滨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山东省昌邑市人,1946
年5月出生。山东省莱阳农校毕业。1967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年8月~1984年3月,历任无棣县车镇乡经管员、县农业局经管员、信阳乡管委会
主任、信阳乡党委书记;1984年4月~1987年2月任中共无棣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
1987年2月~1989年10月任中共邹平县委副书记;1989年10月~1993年4月任中共邹平
县委书记;1993年4月任山东省滨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阎景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