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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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济】1986年,惠民地区是自然灾害较多的年份,干旱、风雹、洪涝灾害交替
发生,受灾面积456.1万亩,成灾285万亩,减产粮食2.44亿斤,棉花30万担,成灾人
口达142万多人。 全区民政部门结合安排群众生活,大力开展扶贫工作,投放扶贫资
金839.86万元, 扶持17704户灾民贫困户发展生产,当年有9572户贫困户摆脱贫困。
1987年全区旱、 风雹灾严重,受灾面积517万亩,成灾361万亩,因灾减产粮食2.9亿
斤, 棉花65.8万担。地区民政局下拨救济款267.6万元。投放“双扶”款1193万元,
扶持优抚对象4299户,有2957户脱贫致富;扶持贫困户9675户,有11156户脱贫(其中
包括历年在扶户中的脱贫数)。各乡镇普遍建起扶贫储金会,446个村办起互助储金会,
筹集资金610万元。1988年,惠民地区旱灾严重,受灾面积466.7万亩,成灾304万亩,
因灾减产粮食4.3亿斤,棉花57.5万担。地区民政局下拨救灾款200万元。全区各级民
政部门在坚持双扶到户的同时,积极参与部门包贫困村,部门与乡镇、村挂钩办企业
等扶贫工作,共投放双扶款229.9万元,扶持优抚对象2969户,有1357户致富,对797
户特困户实行定期救济。 1989年,惠民地区遭受特大干旱,受灾面积554.2万亩,成
灾面积357.7万亩, 局部地区粮食和经济作物大幅度减产减收,给群众生产、生产造
成严重困难。全区广泛开展了救灾募捐活动,有49万人参与捐助,共捐款459.3万元,
粮食304.7万公斤,粮票7500公斤,食油1.3万公斤,布匹8000米。乡镇及部分村救灾
扶贫基金会, 筹集资金667万元。民政部门发放救济款287.3万元,扶持贫困户12386
户,脱贫8723户。1990年惠民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全区农田最大积水面积
418.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0.4%,秋作物受灾面积488.9万亩,成灾面积420.1万亩,
其中绝产面积248.1万亩。受灾人口254.4万人。全区有1273个村庄被洪水围困,77万
群众的吃、 住、 饮水一度发生严重困难。 全区因灾倒塌房屋166604间, 损坏房屋
181620间, 伤575人,亡24人,11万人无家可归,冲毁桥、涵、闸等建筑物2084座。
据统计, 全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5亿元。全区广泛深
入地开展抗洪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向灾区援送面粉279万斤,各类熟食33万斤,煤
碳495吨, 汽油、 煤油、柴油834吨,安置倒房户46005户,危房户47170户。组织了
2500多人的医疗队,调入45吨大蒜、食醋。捐款260万元,衣物12000多件,救灾物资
上千吨。 省直40多个部门、8个地市及人民解放军、武警驻鲁部队给予大力支援。全
区新建房屋67163间, 备料待建45043间,妥善安置11016户无房户。安排救灾款1000
多万元, 统销粮1.6亿斤。1991年,遭受风雹、虫、旱、涝等多种自然灾害,受灾面
积357.12万亩, 成灾面积212.9万亩,减产粮食2.9亿斤,棉花58万担,倒塌房屋361
间,损坏民房20285间。对7县、市进行春荒调查,逐村造册、登记,摸清了灾情底子。
粮食等部门安排调拨统销粮1亿斤。 采取有人出人,有钱帮钱,国家、集体、个人都
拿一点的办法, 筹集资金8000多万元,为25665户无房、缺房户盖新房11万间。制定
下发了《救灾扶贫储金使用办法》 。开展了救灾扶贫储金使用情况检查。地区和3个
县建立了救灾扶贫储金会。为南方几省和临沂等灾区募集资金72万元和价值10多万元
的物资。1992年滨州地区灾害频繁发生,旱灾和虫灾尤为严重。黄河水两次断流长达
80余天, 全区227处水库、塘坝,有225处干涸,17000余眼水井成为枯井,有1246个
村,113万人,31.24万头牲畜饮水严重困难,594万亩农作物受灾,成灾455万亩,减
产粮食9亿多斤、 棉花近200万担,因灾损失11亿元以上,111万人缺粮,其中基本无
口粮的有992个村、 94193户、32.48万人,缺粮2.2亿斤,需安排口粮1.6亿斤。地区
民政局及时下发了《关于搞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织广大民政干部深入灾
区第一线, 查灾、核灾、报灾,为全区抗灾救灾提供了准确数据。全区抽调32389名
机关干部深入灾区第一线, 投入机械9.68万台,打压水井2万多眼,挖沟30多万米,
社会捐资50多万元。 省、地、县、乡抽调498部车辆为群众送水。充分发挥各级救灾
扶贫储金会的作用,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扶持9188户贫困户发展生产。1993年,滨州
地区遭受严重的旱灾、 虫灾和风暴潮等多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460.5万亩,成灾面
积274.5万亩, 因灾经济损失9.5亿元, 减产粮食6.2亿斤,棉花162万担,倒塌房屋
15034间,损坏民房164732间,受灾人口226万人。地区民政局除组织好查灾、核灾、
报灾外,主动与粮食部门协商,对群众实行“开仓借粮”,全区共借粮2500万公斤,
发放救灾款754万元, 同时组织开展捐助活动,上半年捐款40多万元以及大批衣物、
化肥等物资, 下半年开展了向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聊城、济宁、荷泽、枣庄、临沂5
市地捐助活动。 1994年,全区遭受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561万亩,成灾
面积276万亩,减产粮食4.5亿斤,棉花166万担,倒塌房屋8010间,损坏房屋30904间,
受灾159万人, 经济损失9.2亿元。继续向灾民开仓借粮1000多万斤,安排救济款195
万元,扶持贫困户20666户,有10524户脱贫,组织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捐献衣
被29万件,接收淄博市捐赠衣被32万件,保证了灾民安全越冬。1995年,滨州地区部
分县市遭受特大风、雹灾害,受灾面积140万亩,成灾130万亩,毁坏房屋20多万间,
减产粮食6.65亿斤, 棉花67.18万担,直接经济损失达6亿元。发放救济款800万元,
扶持18281户贫困户, 9376户脱贫,对2536户特困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1996年,滨
州地区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旱、风、洪、涝等多种自然灾害。特别是七月下旬到八月
上旬, 全区遭受暴雨袭击,平均降雨390.3毫米,黄河以北5县市平均达430毫米,部
分乡镇超过500毫米, 区内的小清河、支脉河、黄河、徒骇河、章卫新河等主要泄洪
河道均因客水大量涌入造成泛滥,进一步加剧了全区的内涝程度,群众损失惨重。据
统计, 全区受灾村庄3186个, 受灾人口305万人,141.8万亩农作物绝产,房屋倒塌
7.9万间, 一度造成3万多人无家可归,秋季减产粮食5亿斤,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8.5
亿元。在特大灾情面前,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救灾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24小
时值班,深入灾区一线,查灾、核灾、报灾,先后向地委、行署报救灾信息和情况29
次, 向省民政厅和民政部反映灾情18次;开展捐助活动,全区共捐资金138.5万元,
粮食200万公斤,化肥1600吨,柴油550吨,衣物、食品、药品等大宗物资;接收潍坊、
威海两市支援的200多万元的救灾物资; 组织和筹措资金帮助黄河滩区群众搬迁。惠
民县投资1432万元,建房1641间,4个村庄的灾民全部搬迁完毕。

【五保供养】1986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全省农村敬老院工作经验交流会议
精神和《山东省农村五保工作暂行规定》,大力兴办敬老院,推行五保经贯乡镇统筹。
全区87个乡镇, 45个村建起敬老院,敬老院收养1059人,占五保户总人数的13%,博
兴、沾化县普及乡镇敬老院。1987年,新办敬老院6处,全区共有138处,其中乡镇办
92处, 村办46处,供养五保老人1122人。16个乡镇实行五保供给统筹,8个乡镇建立
起以“五个中心”(孤老、残贫、优抚安置、社会保障基金、婚丧改革)为内容的社会
保障网络雏型。 1988年, 新办敬老院8处,增加收养人员280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
1402名。 五保供给有65个乡镇实行乡镇统筹,占全区乡镇数的53%,7488名五保老人
的供养得到落实。 有4处敬老院被省民政厅、省老龄委命名为“文明敬老院”。31个
乡镇初步形成以“五个服务中心”为内容的社会保障网络。1989年,全区建成敬老院
147处, 其中乡镇办106处,占乡镇总数的90%,村办41处,收养五保老人1569名,入
院率达到28%。 按照《山东省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程》,对敬老院进行以提高服务质量
为主要内容的检查整顿,调整充实人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初步走上管理科学化、
制度化,服务规范化轨道。在全区开展了争创“文明敬老院”活动,有24处敬老院评
为地区级“文明敬老院” ,5处敬老院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两人评为省优秀院
长、 优秀服务员。 认真贯彻执行了行署《关于普遍实行五保统筹的通知》,全区有
103个乡镇实行五保统筹,占乡镇总数的87%。部分乡镇以敬老院为依托,建起五保服
务中心,建立五保对象档案,开展为全乡镇五保对象的服务工作。1990年,新建敬老
院18处, 扩建敬老院53处,搬迁敬老院13处,新建房屋1256间,在建400多间,新增
入院供养对象733人, 并建起一批示范性敬老院, 全区共有乡镇敬老院107处,在院
1921人,基本实现乡乡镇镇有敬老院的目标。在敬老院建设中,坚持国家、集体共同
负担,多方集资办院的原则,全区投资604.97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64.85万元,乡镇
自筹312.7万元, 社会捐助27.42万元。109个乡镇实行五保统筹。1991年,全区以灾
区建房为契机, 突出抓敬老院扩建、新建和搬迁,用于敬老院建设资金817万元,五
保老人入院2433人, 集中供养率达40%。1992年,全区有25处敬老院被省民政厅授予
“文明敬老院”称号,在院人数达到2670人。多数敬老院开展了优质服务评比活动,
提高了敬老院的管理档次和服务水平。各敬老院积极开展了以副补院活动。1993年,
全区有敬老院149处, 收养2839人。敬老院建设以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为目标,
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以副补院工作也取得好成绩。1994年,全区统筹
粮食685万斤,现金678万元,有3001名五保老人入院集中供养。1995年,全区敬老院
新建房屋180间,新增入院五保老人400人,院办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年创收83万元。
1996年,是敬老院建设大发展的一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把敬老院建设作为重点工作,
下大力气, 采取有力措施,激励乡镇办好敬老院。全区新建房屋574间,新增集中供
养人数652人,集中供养面达42.2%。新建房屋标准较过去有明显提高,院容院貌有了
很大改观,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善。滨州市在敬老院建设中制定了“住房单间化、设
施配套化、管理制度化、服务优质化、生活多样化、娱乐健康化、环境优美化、卫生
经常化”的“八化”标准来规范敬老院的建设。地区民政局向全区推广了滨州市的经
验。 敬老院在扩大规模的同时, 院办经济也得到较大发展, 全区敬老院纯收入达
130.1万元,走出了一条以副养院,以实业补事业的敬老院建设的新路子。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1年惠民地区行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惠行发[1991]114号),部署在全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992年初, 博兴、惠民、邹平3县被民政部、省政府批准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
作试点县,其后,在无棣县政府的请求下,民政部和省政府又批准增加无棣为试点县。
惠民地区行署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惠行发[1992]
32号),对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5月底,博兴县率先完成
投保任务, 9月底,惠民、邹平两县完成投保任务,12月中旬,阳信、无棣两县也完
成投保任务, 滨州、沾化两县市也组织投保,全区有近110万人投保,收取保费2000
多万元。 博兴、邹平、惠民、阳信、无棣5县出席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的全国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受到民政部的表彰奖励。1993年,滨州地区行署下发《关于
认真组织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二轮投保工作的通知》(滨行发[1993]224号) ,并
先后两次召开由分管县市长参加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场会、座谈会,全面推动第二
轮投保工作的开展。 全区有6个县市的55个乡镇组织了第二轮投保,投保人员达20万
人, 收取保费444万元。地区民政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废止了地区计生委与保险公司
联合下发的关于计划生育子女参加保险的文件,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1994年3月,
成立滨州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副县级事业单位)。6县1市也先后成立了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机构。98个乡镇成立民政办公室和养老保险管理所,人员编制
由原来的216人, 增加到354人。全区有25万人投保,收取保费900多万元。滨州地区
行署出台《滨州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标志着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
作走上依法管理轨道。1995年,滨州地区行署两次召开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
议,地委书记王道玉到会讲话,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全区投保续保人数48万人,收取
保费1485.4万元,超额完成省民政厅下达的任务指标。1996年,召开总结表彰会,惠
民、 邹平、沾化3县被行署授予1995年度“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
号;行署召开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争创农村社
会保障先进县活动的通知》,行署办公室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地区民政局组织农保人员业务培训、农保帐互审、农保
工作专项调查活动;组织投保续保工作,全区收取保费1193万元,2318人领取保险金。

【残疾人工作】 1989年5月19日,惠民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组建惠民地区残疾
人联合会的通知》(惠行办[1989]23号文件) ,批准组建惠民地区残疾人联合会(以
下简称地区残联) ,由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事业工作者组成。1989年6月2日惠民
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会议召开,选举了主席、副主席,推举产生了惠民地区
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的领导成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各有关部
门的指导帮助下,经过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整个残疾人事业有了长足的发
展。
一、残联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和加强。截止1991年底,全区残疾人组织网络已经形
成,地区、7县市和113个乡镇的残联组织全部建立,5337个村(居) 和143个福利企业
建立了残疾人小组或协会。县市残联定为正科级,人员配齐到位,业务上接受政府有
关部门对口指导,编制、计划、经费实行单列。1994月,为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
根据滨行办发[1994]29号文,设立了由32个地直部、委、办、局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的滨州地区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行署副专员担任,委员会秘书处
设在地区残联。至1994年12月,全区县、乡政府都组建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二、康复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1)1989年地区和7县市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
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了康复工作办公室,同时建立了8
个白内障复明中心,6个小儿麻痹后遗症 (以下简称儿麻) 矫治中心,9个聋儿语训班
(点)和8个低视力康复点,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截止1996年低,全区共完成白内障、
儿麻矫治、聋儿语训和低视力康复5007例(名),其中白内障复明3880例,脱盲率达98
%以上,脱残率达90%以上;儿麻矫治962例,通过术后康复训练,有效率达95%以上,
显效率达80%以上;聋儿语训135名,其中有17名进入普小普幼学习,入普小普幼率达
13%; 为30名低视力患者配戴了助视器,配助视器者视力均达到和超过了实施方案规
定的质量标准。(2) 积极开展了补用碘油工作,并将这项工作纳入了基层计划生育、
地方病防治、婚姻登记、妇幼保建、计划免疫、残疾预防工作之中。邹平是全区唯一
的缺碘县,到1996年底,全县新婚育龄妇女、孕妇、0~2岁婴幼儿补碘完成24075人,
实际补碘率达到了98%。(3)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和精神病防治试点工作。至1996年底,
全区7县市已建社区康复站27处, 均成立了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领导下的
集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区康复于一体的社区康复综合模式。邹平县作
为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 残疾人康复覆盖面达80%,1994年在国家检查验收中名列全
国第二。
三、 特殊教育纳入了义务教育轨道。至1996年,全区已建特殊教育学校8所,乡
以上小学附设特教班或开展随班就读,在校生达795人,特教教师130人,适龄残疾儿
童入学率达80%。
四、残疾人劳动就业领域进一步拓宽。1989~1996年,全区共举办各种类型的残
疾人职业培训班168期,培训残疾人3850人次。1996年全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共9.5
万名,就业和在业的有5.67万名,其中在福利企业的1650人,个体营业的3435人,农
村在业的5.16万人,从业率达61%。1996年4月,滨州地区行署以滨行发[1996]54号
文印发《滨州地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后,各县市成立了残疾人劳动服
务机构,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始起步。
五、残疾人扶贫工作收到了良好效益。为使残疾人脱贫致富,各县市将残疾人列
为重点扶贫对象,纳入了扶贫计划,在扶贫资金、项目、物资上给予优先照顾;对家
居农村的贫困残疾人给予减免提留、农业税和义务工,对丧失劳动能力的5000名赤贫
残疾人给予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安排了扶贫资金。截止1996年底,全区共投入扶贫金
350余万元。 通过多渠道康复扶贫,使贫困残疾人改善功能,参加劳动,脱离贫困,
初步解决了残疾人的温饱。
六、残疾人事业宣传和文体工作日趋活跃。地、县两级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
报刊上开辟了残疾人专题节目,充分利用广播、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工作。 地区残联摄制了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4集电视系列报道,邹平县拍制了《特
殊节奏的脚步》 和《齐鲁儿女》电视片。1991~1996年,全区各级残联认真组织了6
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宣传了残疾人事业,给残疾人办实事,好事。滨州地区籍残
疾人运动员杜铁旺,在1994年“远南运动会”上夺得男子5项全能A5级金牌,男子200
米A5级短跑铜牌,1995年在全国残运会上夺得肢残A5A7级400米和三级跳远2枚金牌。
在省第三、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全区共夺金牌15枚,银牌8枚,铜牌9枚。1996年在全
省残疾人艺术汇演中,滨州市的盲人吕剧《井台会》和沾化县的盲人唢呐独奏《一枝
花》均获得三等奖。
七、残疾人工作纳入法制化规道。全区将《残疾人保障法》列入了“二五”普法
规划,同时地区和各县市制定了残疾人优惠政策。到1996年底,全区所有的乡镇和80
%的村委会和居民委员会制定了残疾人优惠政策。 1996年地区司法局和地区残联联合
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司法部门要积极地为残
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李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