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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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1) 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87年,根据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制定了《全区“七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1991年,制定了《全区“八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
划》。1996年,贯彻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
问题的决议》,制定了《全区“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2) 强化教育。11
年来,根据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坚持开展“三义”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 教育。1989年,广泛开展了国情教育,独立自主、艰苦奋斗教育,以及社
会主义教育。1994年,按照《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要求,通过建基地、倡礼仪、
树典型、 抓灌输、搞活动5个环节,落实教育任务,组织文化、民政、旅游、广播电
视等15个部门,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规划和细则,使爱国主义教育系统化、规范化、
制度化。1995年,以纪念世界反法西期战争和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为契机,强化了以
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教育。1996年,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7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60
周年和迎接香港回归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在全区“迎接香港回归读书活动”中,共有
24万名干部、职工、学生参加,激发了爱祖国盼统一的热情。为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
主义教育,在全区建立了首批10个德育基地 (邹平县长山中学、邹平烈士陵园、博兴
县寨郝乡寨郝村、博兴县陈户镇烈士祠、渤海革命烈士陵园、山东活塞厂、惠民孙子
故园、阳信县烈士陵园、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沾化县黄升乡前皂村)和首批4个国防
教育基地 (惠民孙子故园、渤海革命烈士陵园、无棣海丰塔、博兴陈户战斗烈士纪念
塔)。(3)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深入地开展了文明单
位创建活动,创建领域不断扩大,制度逐步健全。1986~1993年,全区共涌现出省级
文明单位62个,地级文明单位332个。1994年,制定《滨州地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对文明单位实行高标准、严要求的动态管理,一年一议,一年一审,不搞终身制。据
此,对1993年以前的省、地级精神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摘掉了部分单位的省、地级
精神文明单位的牌子。上级又批准9个省级文明单位,1个省文明工作先进市,评出地
级文明单位10个、文明乡镇10个和最佳文明单位10个,最后确定了62个省级文明单位、
233个地级文明单位。1995年度,全区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的文明单位35个,
其中4个单位

受到省委、 省政府表彰。 同时, 全区有233个单位被授予地级文明单位称号。
1996年,认真贯彻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区广泛开展了以创建全省精神文明建
设工作先进县市为龙头,以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文明单位为重点,以创
建文明村、文明户、五好家庭、文明车间、文明班组等社会“细胞工程”为基础的多
层次、全方位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是年全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全省第三届精
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市1个、文明单位4个;被省文明委命名表彰的文明单位35个、
百佳文明户4家、百佳文明市民3人;被地区命名表彰的第三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
乡 (镇、办事处) 11个、文明单位233个、文明家庭200户。(4)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1986年以来,全区普遍开展了以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技能为主要内
容的职业道德教育, 制定职业道德规范, 着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1996年,以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力度,
教育系统开展了“树文明新风和创规范学校”活动,卫生系统开展向李秀峰学习和优
秀服务竞争活动,电业、交通、金融、邮电等窗口行业全面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
(5) 移风易俗。1986年以来,以婚丧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不断得到深化。
1988年, 全区5941个行政村建立了“红白理事会”,100万人参加了破旧俗立新风签
名活动。1989年,在全区开展大讲婚丧陋习的危害,大讲婚事新办、丧事从简的好处,
大讲有关移风易俗的政策规定的活动。1990年,开展“破婚丧旧俗、树文明新风”青
年签名活动。1992年,在农村开展了“四抓四创四改变”活动(即抓卫生、绿化建设,
创优美环境,改变乡村环境面貌;抓科技文化建设,创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改变
愚昧落后的精神状态;抓社会公德建设,创优良秩序,改变社会不良风气;抓移风易
俗,创社会新风,改变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 。1995年,中共滨州地委办公室转发
地区文明委《关于全区制止婚事大操大办的意见》,提出婚事“五不准” (即:不准
使用公车, 每次运用车辆不准超过3部;除亲属关系外,不准发请柬、下通知;婚事
宴请不准超过6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婚事宴请;不准用公
款请客送礼和借机敛财) 。1996年,在全区城镇重点抓了关于制止婚事大操大办“五
不准” 规定的落实工作, 在农村重点抓了制止婚事大操大办和殡丧制度改革,全区
1300对男女青年举行了集体婚礼, 近20000对男女青年文明节俭办理了喜事。(6)树立
形象,学习典型。1988年,宣
传学习王法敏烈士。1989年,学习宣传抗洪抢险英雄王云岭烈士。1990年,开展
“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活动,以学雷峰、学铁人、学焦裕禄、学赖宁为中心内
容,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舍己救人、见义勇为
的精神,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的精神。1995年,开展向孔繁森、王廷江、韩素云学习
的“三学”活动,邀请省赴藏孔繁森事迹采访团作专场报告,举办英模人物事迹图片
展,地区京剧团排演了现代京剧《孔繁森》,地区吕剧团排演了《军嫂》。1996年,
开展向李秀峰和吴国良学习活动。同时,在全区开展向“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先
进典型单位--滨州商检局学习活动。(7) 抓“净化工程”。在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正
面舆论引导的同时,坚持每年进行1~2次扫黄打非集中治理活动,集中力量对危害群
众、毒化社会风气的封建陋俗和丑恶现象,如制作贩卖淫秽物品、卖淫嫖娼、拐卖妇
女儿童、 非法出版音像书刊制品、 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图财害命等进行打击。
1996年,对不良文化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共查处带有封建色彩的企业名称40余个,带
有殖民色彩和不健康内容的名称30余个,拆除用语不规范的户外广告40余条,有效地
净化了社会环境。

(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