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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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65.64万人,占总人口的17.22%;80岁以
上老人超过8万人,9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6000人,百岁老人112人。
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到位。《滨州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中确定对80岁以上高龄
老人实施补贴,被列入2013年市政府16件民生实事,是全省最早实施该政策的三个市
之一。市、县、镇各级老龄部门积极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沟通、调研,在全省首
创将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统一纳入全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管理及信息系统,
老年人按月及时领取补贴,得到了省老龄办等上级部门的肯定。各县区全部发放到位,
全市共有7万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年发放金额达3000万元。
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滨州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
障法》。拟订了宣传贯彻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部署,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组队参加全国老龄办《老年法》培训班。组织各级老龄组织、为老服务单位参加全省
《老年法》知识竞赛。举办全市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演讲比赛。联合各通信公司
发送宣传《老年法》的信息。举办《老年法》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发放《老年法》单行本、宣传材料万余份。通过报纸、网络
等平台对《规定》 《老年法》内容及贯彻情况进行全面解读。与市司法局联合在7~
12月开展全市老年人集中维权活动。
实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推进社会化养老工作。在2011、2012年扶持基础上,
市财政继续对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扶持,分别给予滨城区毕家、南杨及沾化益寿德
老年公寓扶持资金10万元。争取省财政资金40万元,扶持博兴县北关和赵马老年公寓。
邹平、 博兴村居老年公寓发展迅速,沾化、无棣突破空白。2万余名60岁以上城镇老
年居民享受医疗保险,53万名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年
人参合率达到100%。8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免缴新农合参合费,年免除资金近600万元。
落实了65岁及以上居民免费查体制度,积极实施健康咨询指导和疾病干预,全市共有
45万名老年人享受免费查体待遇,年减免费用4500万元。组织参加全省银龄风采艺术
节、书法大赛、摄影大赛等各类演出赛事活动,共有20余个艺术团体、近千余名老年
人参与,分别获得全省一等奖8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9个。
实施"银龄五关爱行动"。市、县、乡三级积极落实高龄特困老人救助《办法》,
救助高龄困难老人700余名, 发放救助金30万元左右,其中市级救助200名,每人500
元, 邹平县级救助达到200名,每人500元,博兴京博集团连续7年为全县90岁以上老
年人发放生活补贴, 人均300元,经济开发区为每位百岁老人加发1000元生活补助。
争取省级资金90余万元,为农村困难、失能及高龄老人、养老机构等发放扶助资金。
近3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县)内公交车,较全省优待政策提前5年,其中,
邹平48条线路的318辆公交车全部对老年人免费, 沾化、无棣将免费乘车年龄扩大到
60岁,外地老人在滨州居住享受同等待遇。
开展第四届"滨州市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6月,启动第四届"滨州市十大孝星"
评选活动,阳信县商店镇毕金凤等10人被评选为第四届"滨州市十大孝星",老年节期
间进行了表彰。无棣县星火义工负责人张新莉获"山东省十大孝星"提名奖,滨城区民
营企业家赵金成获"山东省十佳敬老企业家"称号。"敬老月"期间,市、县区、乡镇各
级党政领导带队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高龄老人以及老年公寓等,发表电视讲话
和署名文章。

【首批"敬老文明号"授牌】 2013年,国家、省、市分别对首批"敬老文明号"授牌并
进行了命名表彰。"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
质为老年人服务的先进集体, 在全国、省、市、县四级进行。市公共汽车公司等3个
单位以及博兴县幸福老年福利中心等13个单位分别获全国及省级"敬老文明号",市人
民医院等18个单位获市级"敬老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