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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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第一责任,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大力实施“人网”“法网”工程为重点,
积极作为、 真抓实干, 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
22624件, 调解成功22195件,成功率达98.1%,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引发的矛盾
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全市共有39家律师事务所,387名执业律师;
4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 30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家公证机构,32名公证员;9家
司法鉴定机构,50名司法鉴定人。2012年,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诉讼非诉讼案
件13166件,同比增长35%,公证机构办理公证9600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案件2480件,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31件,同比增长17%。
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滨城区滨北街道调委会
主任卜祥海、博兴县陈户镇调委会主任高兆清、惠民县魏集镇调委会主任崔秀江、无
棣县车王镇调委会主任范本华、沾化县黄升镇调委会主任姜新智、邹平县好生街道调
委会主任韩自刚等6名人民调解员被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至年底,全市有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50个。2012年,市司法局及
所属单位荣获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等7项市级以上
表彰奖励; 局机关1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三等功3个。市司法局连续11年
成功组织了国家司法考试,连续9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全市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完善】 2012年,全市围绕“人网”建设,建立和完善
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推进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和行业
调解组织建设,构建起了全市矛盾纠纷调解大格局。市县两级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交
通事故调解中心已全部建立; 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7个,化解矛盾纠
纷645件, 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率先在全省推广建立了高标准的县级矛
盾纠纷调解中心,“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的矛盾调解中心建设模式已在全市各县区
得到推广,成为维护县域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平台。建立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工作
机制,出台《滨州市关于建立完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工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基
层开展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工作。注重加强调解队伍培训,进一步提升
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年内,全市共举办调解骨干培训班12期,培训人民调解员骨干
20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
技能。 积极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9名一线人民调解员被表彰为全省优秀
人民调解能手; 卜祥海等6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2012年,全
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攻坚活动,强化对“两
会”、省市党代会、十八大等重大节庆、敏感日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
化解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从源头上预
防了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将大量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有
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12年,全市扎实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1)深入开
展普法依法治理“六进六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学雷锋”纪念
日、“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6”助残日、“12·
4” 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律意识。
启动滨州市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成立由63名高等院
校法学教授、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人士组成的滨州市“六五”普法讲师团,
进一步壮大了全市普法宣讲力量,形成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盘棋”的局面。
年内,全市共举办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07次,法制培训班325次,开展“送法
下乡” 493次,“送法进企业”346次,“送法进学校”385次,进一步增强了法制宣
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
设融入到“六进六创”活动中,推进城市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设施建设。
市县两级全部创建普法网页,开通“滨州普法官方微博”,联合《滨州日报》、滨州
电视台、电台、《北方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制作法制栏目,进一步健全全市普法宣传
网络体系,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3)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普法新格局。以“法治县区”创建活动
为载体,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积极开展全国、全省“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
建工作,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后娘娘坟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
范村”,邹平县被推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大大推进了全市基层民
主法治建设进程。

【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 2012年,全市继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建设。充
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顾问的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党委政府
决策参谋员、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员、群众诉求表达引导员的多重作用,积极鼓励法律
顾问参与顾问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市司法行政网站的网络
平台,不断完善“我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网上查询服务平台”,方便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村居通过网络了解法律顾问的相关信息,发
挥了网上“法律服务市场”的作用。至年底,全市有633家机关事业单位、779家企业、
5250个村居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法律服务监管工作】 2012年,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公证、司法鉴定等四支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职责,完善了申报、审批、准入、考核、
监督制度,严把进出口关。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代理案件质量不断提升,诚信公证体系
基本建立。 受理并查处法律服务投诉案件2件,全部做到了息访罢诉,投诉方满意率
达100%。在全市开展了“万名党员为民服务百日”活动,引导鼓励律师和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法律
服务活动。 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和纠纷调解工作, 共参与涉法信访案件
119次,成功调解纠纷648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引导全市公证机关积极为全市中心工
作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程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开拓公证业务,实现了案件数量和收
费稳定增长。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 2012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
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市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的支
持,在市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科,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
统, 对严管对象通过手机GPS定位,进行实时监控,使社区服刑人员从判决生效就进
入监控视野。积极做好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工作,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犯
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至年底,全市共办理判前社会调查198例,假释前评估181例,
有效实现了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开展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过渡性安置帮
教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全市27个基地功能发挥良好。年内,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
823人, 安置808人,安置率达98%。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抽调精干力量在全市开展
了社区服刑人员“百日安全”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
教人员进行走访教育,加大对危险人员重点管控的力度,杜绝出现失控、脱管现象。
至年底,全市共管理社区矫正人员3072人,刑释解教人员4213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了较低范围之内。积极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对全市4152名服刑在教人员
进行了信息核查,核实成功4082人,核实率达98.8%。
(聂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