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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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1月, 地委决定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7月,根据省委通知,改称
地委纪检组。 同年8月,复称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为部委级工作部门。同年,开始
在全区范围内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1983年10月,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地区纪律
检查委员会,为副地级单位。1985年,地、县纪检机关查处在新形势下党政机关出现
的干部经商办企业,滥发奖金、实物及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1987年起,全区纪检机
关围绕支持、保护改革,重点查处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干扰破坏改革、索贿受
贿案件。
1993年3月, 地区纪委与地区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履行两种
工作职能。同年起,根据省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
规定”的实施意见》,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具体
规定》,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查办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是年,重点解决
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购买股票和接受信用卡问题。1995年,地委制定滨州地
区地级班子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
制度。
1996年起,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范围延伸到县市直单位、乡镇、企业领导班子成
员。1997~1998年,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试行)》,重点开展了清理超标准住
房、违控购车、压缩出国组团等工作。1999年,地委下发《关于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
送礼歪风的决定》,地区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建立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
决定》。全区106个县级和632个科级单位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或
细则) 、责任书和考核办法,并签订责任书。2000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
来信来访1375件次,处理1355件次,处结率为98.5%。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27起,
其中大案要案113起, 在全区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
制度。

一、信访举报
1979年,地、县两级纪委均设立信访科,并配备专职信访干部,县级企事业单位
也配备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同年起,由于“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左倾错误的影响,
造成大量冤假错案,要求落实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等内容的大量来信来访涌向纪检部
门。 至1983年底,共受理群众来信16557件次,来访6628人次。其中,检举控告9897
件次, 申诉7605件次,其他问题5683件次。共处结信访案件18859件次,处结率达到
81.3%。1984年12月,中纪委召开加强县一级纪检信访工作座谈会,要求经过一年努
力,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有三分之一的县级单位做到:当年结案率达到90%以
上,初信初访结案率达到80%以上,重信重访和越级信访率降到15%以下,再经过两
年的努力使全国绝大多数县级单位达到这个水平。据此,地区纪委制定县级纪检信访
三年达标规划。至1987年底,全部达标,全区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96件次,其中来
信4233件次, 来访963人次。全区44个县级企业单位全部实现达标规划要求,90%以
上乡镇实现“三无”(无重信重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
1988年,纪检信访工作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第二次
全国纪检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在“三招一转” (招工、招干、招生
和农转非) 工作中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问题。1992年,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行“统一
机构职责、统一受理范围、统一内部工作制度、统一办理信访问题”。1993年,纪检
与监察合署办公。是年,县、乡、村三级建立健全了信访组织网络。至2000年底,全
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737件次。来信来访中,检举控告35529件次,
申诉8809件次,反映其他问题9399件次。处理48412件次,处结率为90%。

二、案件甄别复议
1979年起,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反右派、
反右倾、“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进行全面复议,对历史陈案进行认真审
理, 在全区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至1980年6月,全区共复查各类案件2.45万件,占
案件总数的98.3%。复查案件中“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9612件,占案件总数的98.1%。
复查“四清” 中的案件3306件,占案件总数的98%。复查反右倾案件8460件,占原有
案件(不含原已纠正的7925件)的99.7%。复查反右派案1662件,占案件总数的100%。复
查有申诉的历史老案1490件, 占总数的98%。此后,全区纪律检查部门继续抓复查平
反工作。 同年起, 根据中央关于处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和清理“三种人”
(指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的指
示,各级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列入“两案”“三种人”有关人员的问题逐个进
行审查。 1981年,全区又复查各类案件225件,其中,维持原结论的74件,改变原结
论的13件, 减轻处分的41件,撤销处分的97件。至1986年8月,全区共复议历史案件
4956,维持原结论不变的2095起,撤销原结论和处分的2471起,改变原结论和处分的
390起, 改正面占57.7%。为961名党员恢复党籍。至1987年,“两案”人员受到党纪
处分的11人; “三种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8人。同年起,在审理现行违纪案件的
同时,全区纪检机关对历史遗留案件和党员申诉案件进行认真复议。至1988年,受理
申诉案件84起(人) 。经复议维持原结论和处分的47起(人) ,撤销原结论处分的15起
(人),改变原结论和处分的9起(人),为13人恢复党籍。

三、查办案件
1982年, 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纪检部门与有关部门
密切配合, 查处党员干部参与经济犯罪活动的大案要案, 全区受党纪处分的27人。
1983~1984年,根据中纪委指示精神,全区针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违纪建私房、超标
准建房、 多占住房、乱涨价、乱摊派和借用公款等问题,共查处违纪党员131人,其
中县级干部21人。1985年,查处党政机关出现的干部经商办企业、滥发奖金、实物及
请客送礼等新的不正之风, 其中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7户24人,全部纠正;滥发
奖金、 实物及请客送礼金额413.16万元, 其中个人退款175.67万元, 补缴奖金税
76.38万元, 查处经济案件59起,受党纪政纪处分的24人。1986~1990年,全区各级
纪检机关对领导干部用公款旅游、制售假劣商品、超标准建私房以及其它经济领域违
纪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共查处大案要案209起,其中涉及县级以上领导干部12人。
1991~1992年,按照省纪委提出的“突出查处违纪案件,全面履行纪检职能”的
要求,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查处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走私贩私、投机倒
把等经济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嫖娼卖淫等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案件,特别是集中力
量查处党员干部在经济领域里的违纪违法案件。两年共查处各类案件1289起,其中大
案要案69起,涉及县级以上领导干部5人。1993年3月,纪检和监察合署办公,成立第
一纪检监察室和第二纪检监察室。以反腐败为重点,着重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
及经济管理、执法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严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走私贩私、腐
化堕落等行为。 1994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加大力度,办结一
批重大案件,把主要力量放在查处贪污、贿赂、金融诈骗、走私、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等大案要案上。 是年,全区共立查大案要案57起,其中涉及县级领导干部8起,万元
以上案件45起, 团伙案件4起。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
部门的案件增多,全区共查处此类案件115起,比上年上升64.2%,占案件总数的30.5
%。 1995年,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全区共立查科以上干部案件68起,立查大案要案69
件,其中立查县级领导干部案件9起,团伙案件11件。
1996~1999年,集中力量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骗税、走私贩私、贪赃枉
法、失职渎职和虚报浮夸案件。对查处发案率较高的建筑、工程承包、金融、证券、
引资、集资、流通、房地产、土地批租等领域的案件有一定突破。共查处各类违纪违
法案件1644起,其中大案要案521起,大案要案中涉及县以上领导干部28人、科级209
人、团伙29个,受党纪处分1213人,挽回经济损失1586万元。2000年,重点抓党政机
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吏治腐败方面的违纪
违法案件和司法腐败案件。 是年,全区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27起,其中大案要案
113起,涉及县级干部7起、科级30起。
1993~2000年,共查处各类案件3222起,结案3171件,结案率为98.42%,其中大
案要案872件、涉及县级领导干部56人、科级干部372人、团伙42起。自办案件90件。
涉案人员中,受党纪处分2385人。挽回经济损失2802.6万元。查处的典型案件有原滨
州市市长杨永新受贿案、原博兴县县委书记张型鲁受贿案、原地区外经贸委副主任王
成受贿案、原地区化工局局长张涵永挪用公款案等。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93年起,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地直和县市97个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每年都召
开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同年起,根
据中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规定”的实施意见》
和省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
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具体规定》,抓领导干部廉
洁自律工作。是年,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购买股票和接受信用卡问
题。全区共有12人辞去兼职,98人退回接受的信用卡19404元,7人妥善处理了购买的
股金14550元。1994年,重点把违控购买、更换进口豪华轿车,借房改之机以权谋私,
借婚丧嫁娶等挥霍浪费、大操大办、敛取钱财问题列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
共清理出违控购买汽车544辆,超标准92辆,违纪金额4440.52万元;查处婚事大操大
办案件2起;对808名县级以上干部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1995~1996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
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
的规定》以及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
见》,地委制定滨州地区地级班子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在公务活动
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范围延伸到县市直单位、乡镇、企
业领导班子成员。 全区165个县级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和生活重
大事项申报制度,共登记上缴退回物品、现金价值46.6万元。
1997~1998年,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试行)》,共清理出违规公费住宅电
话5611部, 公费移动电话1941部,超标准住房5765套,多占住房304套,停建办公楼
13套, 违控购车275辆,压缩会议212次,停止检查评比、达标活动144个,取消出国
团组33个,节约资金4815万元。1999年,地委下发《关于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送礼歪
风的决定》,33名地级领导、313名县级干部和12000名科级以下干部层层签订责任状,
接待费与上年相比下降29.6%。按照滨州地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建立全区县级领导
干部廉政档案的决定》、地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干部职工多占住房工作的意见》
要求, 844名县级干部和5526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清理出多占住房1279套。同
年,地委、行署下发《滨州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是年,
全区106个县级和632个科级单位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或细则)、责
任书和考核办法,并签订责任书。2000年初,对7县市35个领导班子和178名县级领导
干部199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36名领
导干部进行追究,其中,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3人。同年12月,对123个县级领导
班子和685名县级领导干部200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增强了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强化
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运行机制。

五、党风党纪教育
1979~198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规党纪教育,采取上党课、办学习班、进党校轮
训以及运用正反典型等形式对党员、 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共举办培训班390期,
培训党员16.23万人。1987年,重点抓党的宗旨、理想、纪律、优良传统和法制教育,
特别注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1988年,围绕改
革开放、 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这个中心,抓党性党风教育。播放录像416场
次, 党员收看22635人次,其中党员领导干部3460人次。总结正面典型21个,反面典
型18个。1989年,重点抓政治纪律教育、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育、廉洁从政和反腐蚀教
育。 剖析典型案件72期;播放录像500多场次,观看达12万人次。同年,创办内部刊
物《惠民纪检》。1990年,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以“学党章,正党风”为
重要内容的党风党纪教育活动。
1991年,开展以学习党内条规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党纪、党规党纪教育。举办各类
培训班632期,培训宣教骨干10978人,辅导报告981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56000人,
印发辅导材料8415册, 印发条规材料56081册,播放电教片70多部,收看人数达24万
人次。 全区知识竞赛115场次,参加人数3404人次。1992年,根据省纪委的决定,开
展以反腐败、 防演变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党纪教育,举办培训班162期,培训骨干8623
人, 大规模演讲、 辅导达244场次, 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40748人; 印发辅导材料
10000册,播放录像片30多部、300多场次,收看人数达14万人次;组织反腐防变教育
知识竞赛17场次, 撰写论文近100篇,创办宣传栏1209期。1996年,在全区深入开展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学条规、守纪
律、作表率”教育活动。组织报告会、党课、讲座220场次,听讲58100人次,播放录
像274场次,收看达22100人次。参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的党员干部98989人,
获优良成绩的达86%。2000年,开展警示教育,并在全区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领导
体制、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