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重要会议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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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月12日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具体规定(试行草案)》,
制定加快农业发展的10项农业政策、农村经济政策和增产措施。对联产计酬责任制提
出五种形式:五定到组,粮棉统包统放,一包到底,超产奖励;掐两头,包中间,超
产奖励;按作物和专项(工、副、林、牧草)五定到组,超产奖励;定产到组,以产计
工;五定到组,大包干。对长期“三靠”(生产靠贷款,吃粮靠统销,花钱靠救济)的
穷社队,地委规定:定产定销,实行大包干;凡有荒地的生产队,分给社员适当数量
的饲料地;把“荒地”(沙荒、碱荒、村头荒地)包给社员耕种,实行定产定工,超产
全奖。
1981年5月13~18日地委召开全区三级干部会议, 讨论制定全区发展多种经营的
规划指标,确定地区供销社和县联社,都建立多种经营办公室,党委、政府各有一名
领导同志抓这项工作。18日,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发展多种经营若干政策问题的意
见(修正稿)》。
1982年11月30~12月2日地委召开全区农业生产责任制经验交流会, 要求各级党
委、政府主要解决五个问题:一部分联产到组到劳动单位的,改为大包干;处理好统、
分、包的关系;认真推行合同制;管好用好集体提留;加强财务管理。
1984年7月7日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提出
放宽税收、信贷、工商管理、物价、粮油供应和经营政策,改进物资供应办法,改革
人事工资制度,维护乡镇企业的自主权。
1985年1月17~25日地委、 行署制定1985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简政放权:企业
有生产经营决策权,有权选择自己的经营方式,自主决定用工办法和工资奖励方式,
决定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措施,有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的定价权,清理各类公司,搞好企
业整顿。搞好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完善以承包为主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试行
厂长(经理)责任制,改革企业内部管理机构。搞好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如管理体制,
财政税收、金融、财政管理、价格体系、劳动工资制度等。搞好流通领域的体制改革,
实行对外开放,搞好技术交流等工作。
1986年5月19~22日地委、 行署召开全区乡镇企业、 多种经营工作会议, 提出
“增粮保棉,扩大经济田,林牧副渔再突破,乡镇企业、多种经营大发展”的指导思
想,要求提高认识,调转架势,把乡镇企业、多种经营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在经济基
础较好的地方,以发展乡办与村办企业、集体企业为主;在经济基础较差的地方重点
发展户办、联办企业,走专业户、专业村的路子;在经济困难地区,重点发展以种植、
养殖为主要内容的多种经营;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开展横向经济联合。
1988年2月24日地委、 行署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意见》,提出建立
畜牧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畜牧专业村、专业户和生产基地建设;落实扶持政策,增
加对畜牧业的投入;健全畜牧生产配套服务体系;搞好畜产品流通和加工,以流通促
生产。
1988年12月6日召开地委工作会议, 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治理整顿经济环
境的战略决策;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集中力量抓好以畜牧业为突破口的多种经营,
形成一批骨干企业,抓好重点乡镇企业,沿海经济开发盐、虾、鱼、虫一齐上,重点
上盐业;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
1989年5月23日地委召开全区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 针对滨州部分大专院
校学生上街游行的问题,向各级党组织下发五条意见,要求共产党员要在这场斗争中
表明个人的态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不信谣、不传
谣、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坚守工作岗位,坚定地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
致。
1989年11月28日地委、行署下发《关于稳定乡镇干部队伍鼓励干部到基层工作的
试行规定》,提出提高乡镇干部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改善乡镇干部的生活条件,
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1990年8月29日地委、 行署召开全区抗洪救灾总结表彰大会,向61个先进集体和
261个立功人员发了奖。 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在抗洪斗争中牺牲的无棣县河沟乡王白
杨村基干民兵王云岭“抗洪民兵英雄” 荣誉称号。 董凤基代表地委、行署总结提出
“不屈不挠、顽强拼搏、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扎实苦干、默默奉献”的“惠民精神”,
号召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大力发扬“惠民精神”,夺取抗灾
斗争的全面胜利。
1992年5月11~13日地委、 行署召开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确定全区经济发展
要逐步转向内外兼顾,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轨道。基本思路是:继续实施高起点跨越
发展和“科教兴滨”战略,坚持内外并举,开放先导的方针,以开放促开发、促科技、
促调整,突出重点,带动全区,实现区内经济大发展,对外经济大突破,推动整个经
济上新台阶。
1992年7月10日地委作出《关于制定和实施重要决策的几项规定》 ,强调地委决
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注重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体现抓大事和党
政分开的原则,决策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的法规法律,体现人民的利益、意志和要求。
1993年3月25日地委、 行署下发《关于全区开展“四清理三整顿”工作切实减轻
农民负担的意见》,针对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提出全面开展“四清理” (清理涉及
农民负担的各种文件、项目、非生产性建设和承包合同外的收费提留) 、“三整顿”
(整顿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使用与管理, 整顿收费罚款的使用与管理,整顿义务工和
劳动积累工的使用与管理),并规定了时间界限、目的要求、步骤方法。
1994年5月12日地委、 行署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施意
见》,提出以深化农村改革、培育市场主体、健全市场体系为动力,以科教兴农为先
导,坚持“改革、开放、开发”三位一体,加快向市场农业发展的进程;在稳定发展
第一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全方位开发多种经营;围绕市场需求和
资源要素配置,大力创办龙头企业,采取“政府育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
的方式,架起小生产通向大市场的桥梁,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区域化、现代化,努力
提高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
1995年7月25日地委、 行署制定《关于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改善发展环境
的决定》,提出强化“中心”意识,努力解决经济生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行政
和社会监督,努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1997年6月6日地委、行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提
出继续坚持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全面推行“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合
同”制度,实行依法减负;认真核实农民收入,“三提五统” (三提指村提留:公积
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指乡统筹:乡村二级办学、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优抚、
乡村道路建设) 以村为单位合理提取;理顺管理体制,把提留统筹费纳入乡镇农经站
统一管理;加强审计监督,规范提留统筹费的使用和管理;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
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检
查力度,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998年初地委把建设小开河扩大治理工程,列为全区的“爱民工程”和“形象工
程”,决定缓建地委办公楼,集中资金,三年工程一年完成。同年11月28日,小开河
扩大治理工程正式通水。该工程南北贯穿滨州、惠民、阳信、沾化、无棣五县市,总
长61.77公里。
1999年12月9~10日地委、 行署召开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0年全区经济工
作的重点: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局面;积极推进现代
企业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国企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建设工
业经济的新高地;积极推进农民增收,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再登新台阶;积极推进多元
融资,努力实现投资拉动的新跨越;积极推进扩大内需,努力实现市场的新开拓;积
极推进环境优化,努力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