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984年起,“五讲四美三热爱”委员会在全区开展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地区制定
文明单位标准,汇集成册,下发基层。各基层单位深入进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和纪
律教育,有的放矢地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建起文化站、图书室、游艺
室等各种活动场所,组织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收到较好的创建效果。至1985年
底, 全区创建文明单位516个,其他各种类型的先进单位2884个。1986年,中共十二
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全区按照《决议》
要求,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在改革创新、工作效益、道德风尚、治安秩序、文化生
活、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出现新局面。
1989年,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对省、地级文明单位进行严格复查、
整顿,开展升级达标活动。对工作平庸、退步以及有其他经济、计划生育、治安等严
重问题的单位,予以撤销文明单位称号。1990年,组织部分省级文明单位参加全省开
展的《省级文明单位事迹--两个文明双富有》 《文明单位一天》征文活动,有4篇文
章见报, 2篇文章获奖,32篇文章收入《文明建设之路--省级文明单位名录》。在全
区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及部分地级文明单位事迹专题录像片展播活动,引起反响。
是年, 共有地级文明单位337个。1993年,在全区广泛开展争创“十佳文明单位”活
动, 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山东琥珀啤酒厂等10个单位被地区文明委授予全区“十佳文
明单位”称号。1994年起,对地级文明单位实行年度评选、年度表彰,进行动态管理。
1994~1995年,对文明单位进行减员处理,用推倒重来的办法,对1993年度以前命名
的332个地级文明单位,其称号作为历史荣誉记入档案;对各级推荐评选的233个单位
授予1994~1995年度地级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博兴县寨郝镇柳桥村、山东魏桥纺
织集团分别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全国创建文明单位工作
先进单位称号。 至2000年底,全区共建成地级文明单位259个、省级文明单位50个、
国家级文明单位2个。
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创建活动
1990年8月,为推进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以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社会道德风尚、科教文化事业、社会治安秩序、环境卫生面貌为主要内容, 省委、省
政府组织开展评选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区)活动。1991年4月20日,省委、
省政府授予滨州市第一届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称号。至2000年底,省委、省政
府共开展五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活动,滨州市、邹平县先后被授
予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
三、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1984年起,在全区开展以加强理想纪律教育、综合治理、搞好环境建设、开展文
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村庄活动。1985年10月底,地委召开城镇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会议,要求形成县市、乡镇、基层单位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
格局。1991年起,以两年为一届,以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经济效益、社会道德
风尚、科教文化事业、社会治安秩序、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开展
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活动。 1992年9月,授予邹平县邹平镇等10个乡镇精
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称号。地区文明委将10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事迹制
成电视专题片, 在滨州电视台集中展播。至2000年底,全区共开展5届创建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先进乡镇活动,共授予44个(次)乡镇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
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1995年9~12月,组织全区商业、金融、供销、粮油、邮电、物资、保险、电业、
医药卫生、饮食服务、车站公交等10大窗口服务行业开展百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地
区文明委邀请8名离退休地级领导为竞赛活动的监督指导员,并向社会各界聘请100名
服务质量义务检查监督员。134个参赛单位、2万名职工围绕服务语言、服务规范、服
务环境、服务效率四个方面,制订、推行文明用语、服务忌语和服务规范化细则,改
善服务环境1300项, 推行优质服务、限时服务等服务措施5500项。在100天的集中优
质服务竞赛活动中,涌现出好人好事1300多件,收到顾客表扬信1800余封,表扬意见
4600余条, 致谢电话5000人次,致谢牌匾66块。1996年4月10日,地委、行署召开滨
州商检局“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命名表彰暨经验报告会,向全区推广滨州商检局经验。
1997年5月起,利用8个月时间,在全区电力、邮电、卫生、商业、供销、粮油、物资、
建委、接待、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金融14个行业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竞赛
活动,主要围绕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内部管理、环境面貌等四个方面展开。各参赛
行业和单位密切联系本行业工作特点,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受到群众欢迎。
同年底, 地区文明委授予滨州电业局等7个单位全区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优胜单位
称号。1998年,地区文明委制定文明行业9个方面的标准条件,要求60%的行业年内达
到文明行业标准。
1999年,地区文明委制定《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意见》,组织交通、公
路、工商、卫生、邮政、电信等30个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围绕强化思想教育、
树立行业新风,规范办事程序、实现优质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开展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地税系统推行“三个一” (一个纳税机关、一家检查认可制度、
“一条龙”纳税服务) 改革,为企业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电业系统把政府工作中
心作为创建重点,确保重大工程用电,帮助困难企业解困,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进
程。其他各行业在为群众、为社会更好地服务上,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
效率和服务水平,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同年底。地区文明委对创建文明行业工作
进行表彰, 授予地区财政局等10个单位创建文明行业“十佳”单位。2000年6月,地
区文明委制定年度《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参评单位扩大到38个
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 地区文明办印制《创建文明行业民主测评表》,请100余
个地直机关、 企事业单位的1万名干部职工进行评议。同时,组织38个被测评的行业
系统进行述职互评。同年6月3日,地委、行署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滨州优质服务暨
地税“111” 服务工程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
云等领导同志对滨州地税“111” 服务工程予以充分肯定,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
设》《精神文明报》等分别转载滨州地税“111”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第二辑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视图
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984年起,“五讲四美三热爱”委员会在全区开展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地区制定
文明单位标准,汇集成册,下发基层。各基层单位深入进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和纪
律教育,有的放矢地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建起文化站、图书室、游艺
室等各种活动场所,组织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收到较好的创建效果。至1985年
底, 全区创建文明单位516个,其他各种类型的先进单位2884个。1986年,中共十二
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全区按照《决议》
要求,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在改革创新、工作效益、道德风尚、治安秩序、文化生
活、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出现新局面。
1989年,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对省、地级文明单位进行严格复查、
整顿,开展升级达标活动。对工作平庸、退步以及有其他经济、计划生育、治安等严
重问题的单位,予以撤销文明单位称号。1990年,组织部分省级文明单位参加全省开
展的《省级文明单位事迹--两个文明双富有》 《文明单位一天》征文活动,有4篇文
章见报, 2篇文章获奖,32篇文章收入《文明建设之路--省级文明单位名录》。在全
区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及部分地级文明单位事迹专题录像片展播活动,引起反响。
是年, 共有地级文明单位337个。1993年,在全区广泛开展争创“十佳文明单位”活
动, 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山东琥珀啤酒厂等10个单位被地区文明委授予全区“十佳文
明单位”称号。1994年起,对地级文明单位实行年度评选、年度表彰,进行动态管理。
1994~1995年,对文明单位进行减员处理,用推倒重来的办法,对1993年度以前命名
的332个地级文明单位,其称号作为历史荣誉记入档案;对各级推荐评选的233个单位
授予1994~1995年度地级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博兴县寨郝镇柳桥村、山东魏桥纺
织集团分别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全国创建文明单位工作
先进单位称号。 至2000年底,全区共建成地级文明单位259个、省级文明单位50个、
国家级文明单位2个。
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创建活动
1990年8月,为推进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以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社会道德风尚、科教文化事业、社会治安秩序、环境卫生面貌为主要内容, 省委、省
政府组织开展评选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区)活动。1991年4月20日,省委、
省政府授予滨州市第一届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称号。至2000年底,省委、省政
府共开展五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活动,滨州市、邹平县先后被授
予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
三、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1984年起,在全区开展以加强理想纪律教育、综合治理、搞好环境建设、开展文
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村庄活动。1985年10月底,地委召开城镇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会议,要求形成县市、乡镇、基层单位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
格局。1991年起,以两年为一届,以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经济效益、社会道德
风尚、科教文化事业、社会治安秩序、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开展
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活动。 1992年9月,授予邹平县邹平镇等10个乡镇精
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称号。地区文明委将10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事迹制
成电视专题片, 在滨州电视台集中展播。至2000年底,全区共开展5届创建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先进乡镇活动,共授予44个(次)乡镇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
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1995年9~12月,组织全区商业、金融、供销、粮油、邮电、物资、保险、电业、
医药卫生、饮食服务、车站公交等10大窗口服务行业开展百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地
区文明委邀请8名离退休地级领导为竞赛活动的监督指导员,并向社会各界聘请100名
服务质量义务检查监督员。134个参赛单位、2万名职工围绕服务语言、服务规范、服
务环境、服务效率四个方面,制订、推行文明用语、服务忌语和服务规范化细则,改
善服务环境1300项, 推行优质服务、限时服务等服务措施5500项。在100天的集中优
质服务竞赛活动中,涌现出好人好事1300多件,收到顾客表扬信1800余封,表扬意见
4600余条, 致谢电话5000人次,致谢牌匾66块。1996年4月10日,地委、行署召开滨
州商检局“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命名表彰暨经验报告会,向全区推广滨州商检局经验。
1997年5月起,利用8个月时间,在全区电力、邮电、卫生、商业、供销、粮油、物资、
建委、接待、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金融14个行业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竞赛
活动,主要围绕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内部管理、环境面貌等四个方面展开。各参赛
行业和单位密切联系本行业工作特点,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受到群众欢迎。
同年底, 地区文明委授予滨州电业局等7个单位全区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优胜单位
称号。1998年,地区文明委制定文明行业9个方面的标准条件,要求60%的行业年内达
到文明行业标准。
1999年,地区文明委制定《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意见》,组织交通、公
路、工商、卫生、邮政、电信等30个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围绕强化思想教育、
树立行业新风,规范办事程序、实现优质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开展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地税系统推行“三个一” (一个纳税机关、一家检查认可制度、
“一条龙”纳税服务) 改革,为企业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电业系统把政府工作中
心作为创建重点,确保重大工程用电,帮助困难企业解困,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进
程。其他各行业在为群众、为社会更好地服务上,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
效率和服务水平,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同年底。地区文明委对创建文明行业工作
进行表彰, 授予地区财政局等10个单位创建文明行业“十佳”单位。2000年6月,地
区文明委制定年度《关于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参评单位扩大到38个
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 地区文明办印制《创建文明行业民主测评表》,请100余
个地直机关、 企事业单位的1万名干部职工进行评议。同时,组织38个被测评的行业
系统进行述职互评。同年6月3日,地委、行署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滨州优质服务暨
地税“111” 服务工程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
云等领导同志对滨州地税“111” 服务工程予以充分肯定,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
设》《精神文明报》等分别转载滨州地税“111”的成功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