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文明礼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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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初,地委宣传部《关于一九八一年宣传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加强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支持各群众团体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
讲道德和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
1982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
规定每年3月为“文明礼貌月” 。同年3月1日,地委召开“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动
员大会, 决定3月作为第一个“文明礼貌月”,集中搞好环境卫生、整顿公共秩序、
提高服务质量、解决脏、乱、差问题。地直机关党委、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组成
“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地直机关开展活动。地区召开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33个单位在会上交流介绍经验。全区共有学雷锋小组3590个、
送温暖小组18900个、 各种形式的青年服务队6400个,开展以城镇为中心的“为您服
务” 活动1775次;共评出“五好家庭”19860户,其中受全国表彰的25户,受省表彰
的51户。 1984年7月,地委在阳信县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推广惠民、博兴、滨县开展
“五讲四美三热爱” 活动、创建文明单位的经验。1985年8月10日,地委召开全区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35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作
经验介绍,对176名先进集体和1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