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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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育教育
1981年7月, 省委、省政府下发《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
育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努力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以及美育几方面
都得到发展。同年,团地委和地区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少年儿童中开展“我
爱红五星”活动的通知》,要求学讲一个解放军战斗英雄故事,学唱一首歌颂解放军
的歌曲,为烈军属做一件好事,每人制作一件慰问品。1982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关
于组织全区各类学校学生参加“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更大规模开展
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认真贯彻学生《守则》,深入开展“创三好”活动。1983年,
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行中学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对中学思
想政治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课程设置及今后打算进行调查研究。
1987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
知》。同年,地委下发文件,要求对学生进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1990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优化育人环境月”活动的通知》,
全区连续5年开展“优化育人环境月” 活动。同年,印发《惠民地区中小学常规管理
基本要求》,要求建立由校长负责、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的德育
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德育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德育教育的常规制度。同年,
国家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首次提出“把德育放
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地位”。地区教育局下发《惠民地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试行条例》,
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渠道、德育活动、德育考核、德育
评估、附则等9章、41条。
1993年,地区教育局制定《滨州地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十项制度、五个阵地、一个
网络建设的意见》。1994年10月,地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工
作的意见》 。同年5月11日,博兴县陈户四中初二学生张伟华为保护13名同学,于手
榴弹爆炸时英勇献身。博兴县委、县政府授予张伟华“舍己救人好青年”称号,全县
开展学习张伟华的活动。
1996年10月,地委在邹平县召开爱国主义教育现场会,由地委、行署命名全区十
大中小学德育基地,制定下发“树文明新风,创规范学校”《双六十条》。1998年,
全区开展以弘扬师德和青少年道德教育为重点,以《双六十条》为规范,以教育行政
机关带学校、校长带教师、教师带学生、学生带家长、师生带社会为主体的学校精神
文明建设,《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作了报道。同年,全区启动“教育形象工程”,
要求弘扬高尚师德,树立教师为人师表形象;规范学校管理,树立学校文明示范形象;
公开办事制度,树立教育机关清廉治教形象;强化宗旨观念,树立教育工作者从教为
民形象。1999年,地区教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区
中小学开展理想信念科学教育的通知》,并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理想信念科学教育”
读书征文活动。2000年,地区教委和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在
全区中小学实行选聘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的意见》,要求全区所有中学聘请
法制副校长、所有小学选聘法制辅导员。同年12月22日,中央电视台《社会经纬》栏
目播发博兴县兴福镇50名学生联名依法状告镇政府乱收费问题,成为全国第一例学生
依法保护自身利益的典范。

二、教学
1978年,教学秩序开始恢复,全区小学实行五年制,初、高中实行“三二”分段
制,中小学统一使用山东省教学研究室编写的各科教材。1979年,全区中小学改用人
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课本》。1982年,全区中学改行“三三”学
制,高中从二年级起实行文理分科。此后,地区先后建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和体育等学科的教学研究会,挂靠地区教学研究室。1985年
起,教学管理工作分三步进行:从宏观抓起,就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吃透教材
及教学基本要求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可查、可测的要求;制定《中小学教学工作
常规基本要求》,就教学计划、教学研究、备课、课堂教学、课外辅导、作业批改、
成绩考核、课外活动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常规要求,在整个教学工作中遵照执行,
每年进行一次大型的中小学教学工作视导;实施教学质量和课堂教学评估办法及细则。
1991年,修订《惠民地区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制定《惠民地区中学生学习常规
要求》《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各学科教学的意见》,并配套修订各学科《课堂教学评估
意见》以及《课堂教学评价试行方案》。1992年,地区教学研究室根据国家教委的要
求把“两史一情”(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和基本国情)教育列入理科政治和文科历
史的必考范围。同年,召开全区农村小学教学工作座谈会,确立“以乡镇中心小学为
核心,以学区小学带教学点”的教学管理体制。制定《滨州地区实验小学教学工作评
价方案》,并据此对全区实验小学教学工作进行视导评估。1993年,全区小学和初中
在起始年级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并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
1994年,实行初中毕业会考制度。1995年,启动“1215工程”,逐步扩大学科骨干教
师队伍。同年,制定《滨州地区小学教学基本功达标要求》《滨州地区初中教学基本
功达标要求》和《滨州地区初中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法考核实施方案》,在初中实行
持证上岗制度,并在全区小学和初中开展系列达标和竞赛活动。
1996年,制定《关于加强对初中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工作的意见》。每年暑期邀请
美籍教师,对全区中小学英语教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口语强化训练。同年,开展首批
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 共评出地级学科带头人286名。1997年,地区教委制定《滨州
地区小学教学工作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实验技能考核标准》,把实验教学列入教学
视导评估内容。同年,成立地区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56名教师被聘为学科中心组成
员。1998年,制定《滨州地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核标准》,对全区的理、化、
生教师进行了实验操作培训,把学生的实验技能列入中考内容。1999年,下发《关于
进一步开展创建教学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把创建教学示范学校的活动推广到全区
中小学。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学常规月”活动的通知》,确定每学年开学第一
个月为“中小学教学常规月”,以月促年,推动中小学教学常规的贯彻落实。编写出
《滨州地理》《滨州区情》《我爱滨州》等乡土教材。地区教委公布博兴第一小学等
13处小学为全地区第一批教学示范学校。2000年,制定《滨州地区普通高中教学示范
学校评估标准》,把创建中小学教学示范学校活动推广到普通高中。制定《滨州地区
中小学教学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对教学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启动百名教学能手
送教下乡活动,组织省、地级教学能手面向广大农村中小学,巡回到各县市进行示范
教学。秋季开学,初中、小学部分学科执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教学大纲,起始年级使
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修订后的教材。

三、体育、卫生教育
1984年起,地区教育局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师资的培养和培训,
制订体育、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计划,每年均在滨州教育学院和滨州师专组织两次由
中小学体育、卫生保健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并通过自学考试、函授、电大、脱产进修、
外地参观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教师业务进修,同时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同年,
成立地区学校体育、卫生研究会,县市、乡镇成立教学研究中心,建成教研网络。
1988年起,为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区各县市对中小学每年进行一次健
康查体,对学生的生长发育指标、健康状况及常见病发病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
深入学校进行卫生调查,然后把各项结果写进学校卫生档案。同年起,为贯彻《山东
省国防教育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高级中学的学生在就学期
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的规定,地区确定滨州市一中为军训试点学校。滨州一
中按学生军训试点大纲要求, 把军事训练作为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纳入教学计划。
1990年,为贯彻国务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地区教育局对学校体育工作制定一系
列规章制度,下发《全区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行国家体育锻炼
标准的实施意见》。同年起,在抓好试点的同时,对全区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师范
学校的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增强了学生的国防观念。
1991年起,按照省教委的要求,全区连续10年实行初中毕业升普通高中考试体育,
规定凡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师范学校、职业中专的初中毕业生体育成绩及格者方可报
名。 2000年7月,地区教育局举办全区中小学青春期教育培训班,各乡镇中心初中的
任课教师, 县市直初中、小学的任课教师和部分校长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在
小学高年级进行青春期教育试点。至2000年底,全区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
率达100%, 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率达85%以上,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
格率达95%以上。小学生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率达87%,优秀率达16.1%;
中学生及格率达88.2%,优秀率达17.1%。全区有小学专职体育教师302人,校医102人;
初中体育教师442人, 校医38人;高中体育教师106人,校医32人。全区95%的中小学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80%的中小学建立学校卫生档案。全区高中学生参加军训率达100
%,小学、初中国防教育实施面达90%以上。

四、艺术教育
1989年,国家教委颁发《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同年底,全区召开学校
艺术教育工作座谈会,成立地区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也先后成
立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地区教研室和各县市教研室相继配备专、兼职艺术教学研究
人员,加强艺术教育的课堂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1990年,地区教育局制定《惠民地
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基本要求》,对学校艺术教育的领导管理、教学安排、教师配备、
教学研究、艺教设备及学生素质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把这些基本要求列为对学校评估
考核的内容,使中小学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开全开足音、美课程,开展各类艺术活
动,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同年起,全区努力挖掘高师、中师艺术专业的潜
力,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在滨州教育学院开办音乐、美术系,为中小学培养尽可能多
的师资;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艺术类师范专科优秀毕业生到高师本科深造,为各级各
类学校培养艺术教育骨干;通过各级教师进修院校、自学考试、卫星电视教育、函大、
夜大培训师资,并举办不同类型的短训班、教学研究活动等,缓解艺术师资严重缺乏
的状况,使各级各类学校艺术课开课率、教学质量逐年提高。至2000年底,全区城区
中小学开课率音乐达100%,美术达100%;农村中小学开课率音乐达95%,美术达90%以
上;普通高中艺术欣赏课开课率音乐达92%,美术达95%以上;全区有21所学校成为省
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