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1978年, 全区小学教职工2.79万人,普通中学1.65万人,中等师范294人,普通
中专257人。1980年,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中规定:“力争到1985年,使现有业务水平较低的小学教师大多数达到中师毕业程度,
初中教师在所教学科方面多数达到师专毕业程度,高中教师在所教学科方面多数达到
师范学院毕业程度”。全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培训提高教师的政治和
业务素质,改变职称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提高学历达标率。1982年,中等专业学校开
始评定职称,全区评出58名讲师。1985年,全区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
别为66.33%、 12.58%、21.63%;师范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8.8%。1988年,中小学开始
评定职称,全区有小学高级教师2298人、一级教师3866人、二级教师1378人、三级教
师65人;中学高级教师378人、一级教师2071人、二级教师3331人、三级教师2460人;
中专(含师范)高级讲师74人、讲师222人。
1993年起,小学一、二、三级和中学二、三级教师由各县市组织评定。至2000年
底,全区共有小学专任教师1.62万人、初中1.1万人、高中1978人、中师111人;小学
高级教师8356人, 占小学教师总数的38%;中学高级教师20 18人、一级8824人;中
专高级讲师285人、讲师790人。学历达标率,小学99.97%、初中91.54%、高中78.77%、
中师90.3%。 全区逐步建立起一支由134名地区级骨干教师和506名地区级教学能手、
893名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适应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民办教师队伍
1978年,全区小学民办教师2.12万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76%;普通中学8725人,
占中学教师的44%。是年,全区共招收652人。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
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每年安排一定的劳动指标,在考核合
格的民办教师中,转一部分为公办教师”,逐步减少民办教师的比例。1984年10月13
日、12月10日,省教育厅、人事厅、劳动局、公安厅、粮食局先后联合下发《关于择
优录用部分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关于择优录用部分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
的补充通知》,惠民地区分配指标数为230名和210名。同年12月28日,地区教育局、
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处联合下发《关于择优录用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的补充通知》,
规定从地区1984年招工指标中安排150个名额, 用于择优录用部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
教师。 是年,民办转公办共590人。1986年,山东省下达惠民地区民师选招专项劳动
指标830名。这次民师选招的条件和范围要求严格,形成“对号入座”的局面。
1992年, 全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择优录用450名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同年,
行署下发《惠民地区农村中小学民办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民办教师的聘任、调
配、转招、待遇、培训、考核、奖惩、退休等作了明确规定。1993年,师范院校从全
区招收民办教师226人。 招考条件是1985年登记在编、持有民办教师《任教证书》,
并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中小学
民办教师。同年,省人事厅、计委、教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今年从优秀民办教师中
选招公办教师工作的通知》 。至1994年上半年,全区有435名民办教师选招为公办教
师。1995年,滨州教育学院开始招收民师专科自费生,招生对象为35周岁以下具有高
中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持证在岗的民办教师,学制两年,招生人数为150名。同年
11月,开始对民办教师进行转正前培训,范围是1985年登记在编并颁发任教证书的在
岗民办教师。 1996年, 滨州教育学院开始招收第二批民师专科自费生。招生人数为
250名。2000年,中等师范学校招收民办教师300人,全区还有民办教师2630人。
第一辑 师资
视图
一、概况
1978年, 全区小学教职工2.79万人,普通中学1.65万人,中等师范294人,普通
中专257人。1980年,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中规定:“力争到1985年,使现有业务水平较低的小学教师大多数达到中师毕业程度,
初中教师在所教学科方面多数达到师专毕业程度,高中教师在所教学科方面多数达到
师范学院毕业程度”。全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培训提高教师的政治和
业务素质,改变职称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提高学历达标率。1982年,中等专业学校开
始评定职称,全区评出58名讲师。1985年,全区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
别为66.33%、 12.58%、21.63%;师范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8.8%。1988年,中小学开始
评定职称,全区有小学高级教师2298人、一级教师3866人、二级教师1378人、三级教
师65人;中学高级教师378人、一级教师2071人、二级教师3331人、三级教师2460人;
中专(含师范)高级讲师74人、讲师222人。
1993年起,小学一、二、三级和中学二、三级教师由各县市组织评定。至2000年
底,全区共有小学专任教师1.62万人、初中1.1万人、高中1978人、中师111人;小学
高级教师8356人, 占小学教师总数的38%;中学高级教师20 18人、一级8824人;中
专高级讲师285人、讲师790人。学历达标率,小学99.97%、初中91.54%、高中78.77%、
中师90.3%。 全区逐步建立起一支由134名地区级骨干教师和506名地区级教学能手、
893名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适应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民办教师队伍
1978年,全区小学民办教师2.12万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76%;普通中学8725人,
占中学教师的44%。是年,全区共招收652人。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
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每年安排一定的劳动指标,在考核合
格的民办教师中,转一部分为公办教师”,逐步减少民办教师的比例。1984年10月13
日、12月10日,省教育厅、人事厅、劳动局、公安厅、粮食局先后联合下发《关于择
优录用部分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关于择优录用部分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
的补充通知》,惠民地区分配指标数为230名和210名。同年12月28日,地区教育局、
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处联合下发《关于择优录用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的补充通知》,
规定从地区1984年招工指标中安排150个名额, 用于择优录用部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
教师。 是年,民办转公办共590人。1986年,山东省下达惠民地区民师选招专项劳动
指标830名。这次民师选招的条件和范围要求严格,形成“对号入座”的局面。
1992年, 全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择优录用450名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同年,
行署下发《惠民地区农村中小学民办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民办教师的聘任、调
配、转招、待遇、培训、考核、奖惩、退休等作了明确规定。1993年,师范院校从全
区招收民办教师226人。 招考条件是1985年登记在编、持有民办教师《任教证书》,
并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中小学
民办教师。同年,省人事厅、计委、教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今年从优秀民办教师中
选招公办教师工作的通知》 。至1994年上半年,全区有435名民办教师选招为公办教
师。1995年,滨州教育学院开始招收民师专科自费生,招生对象为35周岁以下具有高
中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持证在岗的民办教师,学制两年,招生人数为150名。同年
11月,开始对民办教师进行转正前培训,范围是1985年登记在编并颁发任教证书的在
岗民办教师。 1996年, 滨州教育学院开始招收第二批民师专科自费生。招生人数为
250名。2000年,中等师范学校招收民办教师300人,全区还有民办教师26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