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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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量标准
1978年,地区计量检定所有长度、力学、热工、电磁四个工作室,共建立最高计
量标准152项, 作为统一全区量值传递的依据。全区县级计量机构均建立衡器检定装
置,作为各县量值传递的最高计量标准和检定依据。1984年,全区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山东省计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方案(试行)》,积极推行国际单位制。同年,国务院发布《关于
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5年,首先从衡器、竹木直尺等民用计量
器具进行改制,对全区范围内使用的测力仪器设备、测压仪器仪表、度量衡计量器具
进行改制。至1990年,全区全面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过渡。同年起,进行计量认证工
作。 至19 97年,全区有37个专业检验机构通过计量认证。至2000年底,地区计量所
共建立最高计量标准31项, 次级计量标准212项;县级计量检定机构共建立社会公用
计量标准602项(次);全区企事业单位建立最高计量标准119项(次);全区共授权建立
电能表、水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9项(次)。强制检定覆盖率达95%以上。

二、计量器具
1978年,全区生产计量器具主要是木杆秤、定量砣、增砣。1982年,国家经委、
科委、国防科工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厂矿企业计量工作意见》,地区按照《全国厂
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对全区工业的计量工作进行全面整顿验收。1985年,按国
家计量局颁布的《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全区开展工业企业
计量定升级工作。1986年,依据《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制造计量器具的个体和单
位实行许可证管理, 全区共有103个制造木杆秤和个体工商户。1988年,滨州计量仪
器厂生产的车速里程检定仪获得国家专利产品,随后该厂生产的移动式电子汽车衡亦
获得国家专利。1994年,全区有9家计量器具生产厂家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22项。同年起,地区标准计量处与物价部门联合在商贸系统
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简称“双信”)活动。是年,评出地区级“双信”单位11
个。 1999年,全区共评省级“双信”单位6个,地区级“双信”单位2 5个。至2000
年底,全区有50家企业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