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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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行署商业局的内部科室--工商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区集贸市场管理和打
击投机倒把工作。 1980年1月,地委下发《关于分设行署工商行政管理局及王智常等
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决定行署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行署商业局分设,主要职能是监督
管理各类集贸市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管理全区工商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指导本
系统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1988年4月,成立地区经济检查所,
主要职责是实施经济监督检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1992年,中共
十四大召开,确定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战略,全区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的职能逐步由监管全区集贸市场转变为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由监管有形市场逐
步延伸到监管无形市场。 同年6月,地区工商局设立外资企业管理科,根据省工商局
授权负责办理全区外资企业的初审发照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994年1月,成立地区
商标事务所,开展国内商标注册代理、商标设计和法律咨询服务业务。1997年,地区
工商局成立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所、建筑市场管理所、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机
动车配件商城管理所、 石油市场管理所、经纪人市场管理所和胜利油田工商所7个直
属专业管理所(工商所)。1998年,根据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
理的决定, 地区工商局逐步开始由行署管理划归省工商局管理。1999年6月,地区工
商局内设的7个行政科室、7个直属专业所(工商所) 和4个事业单位及编制全部上划省
工商局, 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完成。至2000年底,全区市场有535处,企业登记
数为7999家, 其中内资企业7896家、三资企业14 1家,广告经营单位74家,商标注
册数13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