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重大专项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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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普查
1986年一季度,进行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主要内容是1985年的工业企业经济情
况和1980年、1984年的部分经济指标。采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经历了清查
摸底、 企业基础整顿、业务培训、填报普查表、数据处理5个阶段,查清了1985年全
区工业主要门类、企业个数、工业总产值、利税、固定资产、职工人数、工业结构等
基本情况。至1988年5月完成。
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开始,行署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工业普查工作的
通知》,地区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相继成立工业普查领导小组,设立第三次工业普查办
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地直各工业主管部门均成立工业普查办公室;各工业企业成
立工业普查办公室或普查小组。普查采取对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
单位以及年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办工业、 私营工业、合作经营工业、个体
工业直接发放普查表进行调查;对年产品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不足100万元的村办
工业和私营工业、合作经营工业、个体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发放简易调查填报卡片,
由乡镇普查员登门调查填报。普查的数据处理采用县级录入、超级汇总模式,普查的
范围为境内的全部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单位。普查表由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组成,包
括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财务状况、经营行为、技术进步等17个方面的4 00
余个指标以及与之相应的7个目录、1个技术标准,同时根据不同规模类型的企业设计
了4种报表和1张卡片。普查的时点指标为1995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是1995年工业企
业经营情况。1997年底全部完成。

二、人口普查与人口调查
1978年起,进行全区人口统计调查,公安部门以每年的户籍为依据进行户籍人口
统计;计划生育部门年底或不定期地进行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抽样调查;统计部门按照
上级统计部门的部署,进行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和定期定点的人口抽样调查。
1982年,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时点为同年7月1日零时,对19项指标作调查。
19 90年, 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时点为同年7月1日零时,1991年底完成。
普查摸清了全区人口的城乡分布、民族、年龄、文化程度、行业职业、婚姻、家庭、
生育、死亡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国务院决定,每两次人口普查之间,逢5年度进行1次
1%人口抽样调查,简称小普查。1995年,全区进行第一次人口小普查,共抽查滨州市、
惠民县、沾化县的3个乡镇8000余人。
1999年,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均建立领导
班子和办事机构。 同年6月,全区共抽调2万余人担任人口普查调查员。普查时点为
2000年11月1日零时,定于2001年底完成,将摸清全区人口的基本情况,从城乡分布、
民族、年龄、文化程度、行业职业、婚姻、家庭、生育、死亡等方面取得大量基础资
料。

三、城镇经济及居民住户基本情况调查
1985年起,进行城镇经济调查,主要内容:物价调查,包括生产、流通、消费三
大领域的各种价格调查,编制各项价格指数;城镇综合专项调查,主要根据社会热点
及市场发育状况等开展调查;居民住户调查,主要是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就业、收
入、消费、储蓄、住房、商品需求等。是年,通过对全区居民基本情况摸底,抽选出
100户居民进行长年调查。1986年初,开始正式记帐。为确保记帐户的代表性,每隔3
年组织1次性调查,重新抽选100户为样本,进行长年性记帐调查。

四、农村住户调查和农产量调查
1984年, 山东省开始进行农村抽样调查,惠民、沾化、邹平县被抽中,共抽选
400户作为长年记帐点。1986年,对原农村住户调查进行扩点增户,全区共计430个村、
4300户, 农户比例达到5‰以上。1994年,为适应农村小康监测的需要,全区农村记
帐户在5‰的基础上扩大调查网点。 对全区各乡镇小康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监测评估,
在乡级网点的基础上,每县抽选100户作为地区、县调查网点,实行超级汇总。20 00
年4月12日, 地区统计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全区农村进行多主题抽样调查的通
知》 ,全区农村居民、粮食、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畜牧业各类调查网点共涉及200个
村、5000个农户、8000多个地块、1.2万多个畜牧养殖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