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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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主要开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管理工作,由地区民政局负责。1982年10
月,土地管理工作移交地区农牧渔业局,设土地管理科。1985年10月,根据山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地区农牧渔业局在无棣县开展
土地资源调查试点工作。1986年起,各县市陆续展开。同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地、县市两级管理部门均设立土地监察
机构,乡镇土管所配土地监察员,村有土地信息联络员,形成地、县、乡、村四级土
地监察网络。 是年,对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清查工作。1987年8月,根据国家劳动人
事部、土地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构若干问题的通知》,建立地区土地管
理局。同年,各县市相继建立土地管理局。同年起,国家对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实行
计划管理,地区土地管理局和地区计划委员会根据省土地管理局和省计划委员会下达
全区的年度计划编制各县市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至1988年底,各乡镇土地管理机构相
继建立。1995年,按照省政府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编
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1998年,全区开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 2000年,审批办理建设项目169个,占地面积1730公顷。同
年,开发整理土地4258公顷,其中耕地3047公顷,全区净增耕地面积883.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