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利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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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1989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发展,储蓄利率水平长期偏低的现象得
到改善,利率呈上调趋势。由于1988年下半年国内出现抢购风潮,为稳定物价,同年
9月1日和1989年2月1日, 国家连续两次调高利率。1990~19 92年,抢购风过后,国
内生产出现滑坡,市场疲软,为启动经济,刺激消费,国家先后三次调低利率。1986
~1993年,随着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需求的日益增长,金融机构间由储蓄竞争而引发
的“利率大战”时有发生。全区人行系统针对境内金融机构几度出现的乱提利率、乱
拉存款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存贷款利率基本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1994年起,人民银行职能进一步向中央银行职能转换,利率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地区人行制定和不断修订完善利率管理实施细则及各种形式的《利率公约》,并制定
“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和“金融机构互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
反利率管理规定的事件,形成利率监管的良好环境。1993~1995年,利率水平呈上调
趋势。1997年,针对部分金融机构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等问题,地区人行制定《滨州
地区金融机构制止经营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约》,对全区27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执行
国家存贷款利率情况进行检查, 对7家单位利率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1996~
2000年, 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启动个人消费品市场,国家7次下调居民
储蓄存款利率,利率水平呈逐步下调趋势。至2000年底,国家调整利率共2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