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结算方式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2&rec=568&run=13

1978年,境内各银行使用的结算方式有支票、汇兑、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限
额支票和付款委托书。1980年,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改
进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增加异地委托收款。1983年,增加特种票汇结算。1989年4月1
日,实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新结算办法,其主体部分为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信
用卡等四种结算方式,总称为“三票一卡”。境内使用的主要结算方式: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卡、异地托收承付等。其中异地
托收承付于1989年8月1日取消,1990年4月1日恢复(1994年10月重新修订,1995年1月
1日执行)。1990年12月,中国银行惠民分行在全区金融机构中第一家推出人民币“长
城信用卡”业务。
1992年,中国银行滨州分行在全区率先开办国际结算业务,办理信用证通知,出
口信用证议付、出口托收、汇入汇款解付等出口贸易结算和进口开证、进口托收、汇
出汇款等进口贸易结算。1993年,地区建设银行开办“龙卡“业务。同年,地区工商
银行开始办理汇款、托收、信用证等国际贸易结算业务。1993年8月和1994年8月,地
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又相继开办“牡丹卡”和“金穗卡”业务。各行推出的信用卡
业务打破以往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结算方式,为企业、客户和消费者提
供新的既快捷、方便而且安全的结算工具。1996年,地区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开始办
理汇款、托收、信用证等国际贸易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