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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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税征管
1979年6月, 为扶持革命根据地社队企业的发展,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关
于免征革命根据地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区有2267个生产大队划定为
抗日根据地。上年人均收入50元以下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社员自1979年起,免征工
商所得税5年,全区符合免税条件的生产大队1660个。1982年11月9日,地区税务局发
出通知,要求各纳税单位和个人,遵守纳税申报制度,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各种报表。
1983年9月1日,地区税务局下发《惠民地区统一发货票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自1984
年1月1日起试行。同年10月,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增值税条例(草案)》和国家财政部
颁发的《增值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全区实行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对原工商
税进行改革,将其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至此,在全区正式建立增值税管
理制度。1987年10月,省政府颁布《山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对纳税申报作
了明确规定。 1990年6月,山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换证的通告》,全
区对工商户进行登记换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户共31427户,其中国营1111户,
集体2090户,私营80户,个体28124户,其他22户。
1994年,对全区原有的增值税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按照“普遍征收,中性、
简化”的原则,建立以增值税改革为核心的流转税制格局。1995年,贯彻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税收工作向征管转移的指示,全区国税系统建立起完善齐全的征管基础档案资
料。同年,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全区进行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并确定一个规章制度健
全、技术力量强的印刷企业为全区发票定点印刷单位。是年,根据省国税局《山东省
国税系统城区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全区实行城区征管改革,并确定滨州
市国税局、 阳信县国税局为首批试点单位。1993年、1996年、19 99年,地区国税局
组织三次税务登记换证工作,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2158户,查补税款16.7万元,其中
在1999年登记换证中, 对全区20690户纳税人进行征管档案户籍管理,进一步加强了
税收征管。2000年,与电信、各金融单位合作,进行银行网点申报纳税、网上申报纳
税、电话申报纳税三项税收征收方式改革,实现全区税款征收方式的多元化、网络化。

二、地税征管
征管改革 滨州地税局1994年成立起,基本沿用以往的税收征管方式。1999年初,
全区推行“三个一”改革:一个征收机关改革,在市区和各县城驻地,只设立一个征
收机关,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征收、收入分级入库的管理方式;一家检查认可制度,
地税系统地、县两级稽查局组织的税收执法检查,其检查结果在系统内具有普遍认可
性,只要纳税人合法经营、按时申报、照章纳税、无群众举报,只通过一年一度的汇
算清缴工作检查一次;“一条龙”纳税服务,实行公开办税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
发票发售、税务咨询、税款征收“一条龙”服务,使纳税业务在办税服务厅得到全部
解决。
2000年3月, 为进一步加强对零散性、流动性、隐蔽性税收的征管,滨州地税创
造并全面实施集执法、 征管、服务、宣传、监督于一体的地税“111”服务工程,确
定“服务经济, 服务社会, 服务纳税人,为国聚财,为民造福”的服务宗旨,作出
“一拨就通, 一问就答,一叫就到”的服务承诺。主要内容:开通地税“111”服务
热线,开展政策咨询,解答税收疑难,接受监督投诉,受理涉税举报,听取意见建议,
提供经济发展信息, 为纳税人牵线搭桥。服务热线电话,博兴县为2320111、滨州市
为3320111、 邹平县为4320111、 惠民县为5320111、 无棣县为6320111、 沾化为
7320111、 阳信县为8320111;地区局到各基层征收分局都配备地税“111”服务车,
车上备有税收票证、计算机、打印机等现场办公设备,在征期内无偿为位置偏远、交
通不便、老弱病残、农忙季节的纳税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立地税“111”指挥 (服务)
中心,具体管理和实施本级地税“111”服务工程,负责对下级指挥(服务) 中心的指
导, 并负责地税“111”服务热线和服务车的统筹安排和调度。同年6月3日,地委、
行署在北京召开的滨州优质服务暨地税“111”服务工程座谈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以及中宣部、体改
委、中央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学
者, 都对地税“111”服务工程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央文明办、省委督查专
报、 省文明办、省纠风办等对地税“111”的做法在全国、全省进行推广。同年,全
区在邹平县长山镇进行农村征管协税护税试点,形成乡镇、办事处、村三级“金字塔”
型的上通下联的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奖惩考核办法,明确协
税护税的权限, 每个办事处、村都有3~5人的协税护税人员。同年9月,在全区进行
推广, 按照“政府管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社会协税护税”的总体要求,建立起
“以地方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为基础,地税部门征收、管理、稽查为主体,业户自行申
报纳税为前提,协税护税组织监督促缴为保证”的农村协税护税新机制。是年,共组
织各项地税收入67022万元, 创滨州地税收入的历史最好水平。至2000年底,全区共
接受“111”服务热线电话4464个,出动“111”服务车上门服务3300多次,参与社会
救助200多起。
征收管理 1994年,地税建立健全征管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将企业的
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领存等资料,全部纳入户管档案。
1995年,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从发票的印制、领购、
保管、适用、 检查等方面都制定一系列制度规定。同年4月,地、县地税局对所辖业
户进行首次税务登记、 发证工作,全区共核发税务登记证3094户,注册税务登记证
213户,共计3307户。1995~1996年,先后下发《关于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的意见》《地方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
建设现代化的办税服务厅,使征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计算机管理,取消专管员制
度。1996年1月,全区地税重新进行税务登记换证工作,共办理税务登记20757户,其
中:国有企业1437户,集体企业2073户,私营企业377户,个体经济16645户,联营企
业28户,股份制企业54户,涉外企业83户。地区局、各县市局都建起标准化的办税服
务厅,初步实现城市征管现代化。在乡村的税收征管中,积极推行社会化综合治理,
加强对零散性、 流动性、 隐蔽性税收的征管, 推行联片管理、 协税护税制度,并
发挥地税“111”的征管、服务、执法、监督、宣传作用,促进农村税收征管。
1999年,进行撤基层税务所、建立征收分局的改革,全区建成40个征收分局,加
强了征管。 同时,投资300余万元,为各分局、县市局配齐微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征
管设备,全部实现微机开票,并实现省、地、县市、征收分局四级联网。是年,制定
《滨州地区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代扣代缴及委托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对代扣
代缴、 委托代征工作进行全面规定。至2000年底,全区地税登记户数达28656户,共
控管纳税业户40123户,为3万多户建立专户档案,摸清了税源底数,实现了有效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