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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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产权管理
1991年起,开始实施企业产权登记,对各企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详细登
记,并对企业颁发产权登记证,作为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唯一合法凭证,从而掌
握国有资产变动和运营情况,理顺产权关系,逐步建立起国有出资人制度,有效地堵
塞了国有资产流失漏洞。1995年,制定《滨州地区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
办法》,规定在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对同级政府管辖的企
业财产实行分级管理,确定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行
政主管部门,依法全面行使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权、国家投资权和收益权。2000年,制
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对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转让和产权改
革等有关政策、内容、程序、办法、财务处理及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使国有
产权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和正规化轨道。 至2000年底,全区254户非金融企业,登记
国有资产总额49.07亿元。 其中国家资本为14.28亿元,占实收资本的比重为61%;国
有法人资本为4.72亿元,占实收资本比重为20%;国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为22.7亿元,
国有法人资本应享有的权益为7.14亿元,其他国有资产0.23亿元。

全区国有企业产权登记情况表
单位:亿元
┌────┬───┬───┬───┬───┬───┬───┬───┬───┬───┐
│年度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
├────┼───┼───┼───┼───┼───┼───┼───┼───┼───┤
│户数 │525 │579 │652 │547 │482 │410 │351 │344 │294 │
├────┼───┼───┼───┼───┼───┼───┼───┼───┼───┤
│国有资产│17.94 │17.97 │19.48 │19.58 │38.22 │40.37 │45.86 │53.22 │55.77 │
└────┴───┴───┴───┴───┴───┴───┴───┴───┴───┘

二、股份制改造
1989年,全区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工作。1992年,地区国资局、体改委等部门联
合制定《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积极组织股份制试点,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
经营效益、募集资金投向等,对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进行论证和审批。明确规定: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确产权关系,对企业整体资产由具有评估资格的
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害;对国有股折股比例、股权性质的确认等
予以明确界定;在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有、
并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 加强国有股权转让和配股管理。19 96年,促成鲁北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在沪上市,总股本1亿元,其中国有股占70%,标志着全区股份制改造工作
进入较快发展的新阶段。1997年,全区先后有13家定向募集股份公司经省政府规范确
认。1997年底至1999年, 又有6家发起式股份有限公司相继成立。2000年,邹平西王
成功实现联合上市,成为全区第二家上市公司。至2000年底,全区共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家,累计市场融资13亿元。

三、资产重组与企业改制
1994年5月, 行署下发《滨州地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行意见》,要求企业在产
权改革、产权转让中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本价格,产权转让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组织收缴,专户存储。1995年起,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间相互并购异常活
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成为改革的重要方式。1998年,
滨州锦绣集团与香港华润公司重组;1999年,魏桥棉纺织集团控股对滨州一棉进行重
组改造,成立滨州魏桥棉纺织有限公司,当年扭亏为盈,由上年亏损2400万元变为赢
利2842万元。至同年底,先后完成滨州活塞集团与柴油机厂、渤海化肥厂、曲轴厂、
柔性石墨厂的资产划转,渤海化肥厂破产等重大活动。通过剥离、兼并、改组、联营、
外资嫁接等多种方式, 共盘活存量资产2.7亿元。2000年,以出让企业主要生产装置
形式,促成滨化集团公司与中海石油总公司、北京市公路局、北京京胜工贸公司共同
出资组建中海沥青(滨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资源、市场和技术的有效结合,盘
活资产2000多万元, 当年实现利税2亿元。至2000年底,全区进行资产重组、股份制
改造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国有企业达194家,占国企总数的42.2%。其中,重点调
度的61户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基本完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 377家国有小型企业中,
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152家,占40.3%。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992年,全区开始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试点工作,地直13户企业核定保值指标
2.64亿元,增值指标1.23亿元。1997年,行署办公室批转国资、财政、地税、劳动等
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报告》,把国有
资产保值增值率作为一项否定性指标,即未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的企业不得提
取当年新增效益工资。 1998年,在全区全面推开,共考核企业329户,其中盈利企业
237户, 亏损企业92户。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36.32亿元,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39.55
亿元,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0.1%。1999年,制定《滨州地区地直企业国有资产
经营责任制(试行)方案》,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依法完税率为主
要考核指标,以年薪制和风险抵押制为激励和约束手段,将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社会
荣誉与企业经营业绩相结合。 同年9月22日,行署副专员燕钦国代表行署与渤海活塞
集团、印染集团、化工集团、崇山煤矿、青龙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五户资产经营责任
制试点企业签定资产经营责任书。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经营者
的积极性和对国有资产的关切度。2000年,渤海活塞集团等五企业超额完成年度考核
指标任务,企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起到很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