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生活资料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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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生活资料经营方式是:自上而下地实行计划收购,分配调拨,二、三级
批发,基层供销社、零售门市部、村级分销店零售。经营的主要品种有:日用百货、
布匹服装、五金交电、化工陶瓷、土产杂品、文化用品、副食品等10多大类,数千个
品种。商品供应的原则是:城乡市场必须互相支援,城乡都需要的农副产品优先供应
城市及矿区,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计划商品,按
商品购买力、消费习惯、人口多少等因素确定分配比例。是年,全区供销系统生活资
料销售2170.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形势发生很大变化,社会购买力增强,对生活
资料特别是名牌优质耐用的消费品需求量猛增。由于商品供不应求,多数商品都按票
供应。1980年,针对商品供不应求的现状,商业部、全国供销总社发出关于加强工业
品下乡工作的通知:对城乡供应都比较紧缺的自行车、缝纫机、半导体收音机、木钟
以及煤油、铁丝、元钉,小规格的电灯泡、保温瓶、碱面等,当年货源增加的部分,
应全部或大部分供应农村。是年,全区供销系统销售自行车26687辆、缝纫机11054架、
煤油4530吨。1981年,针对自行车、缝纫机的城乡分配问题,经商业部、全国供销总
社商定,商业批发企业掌握的货源,包括不同产地和品种每年增加部分,80%给农村,
20%给城市并逐级列入计划。 是年,日用杂品中许多更新换代的新品种问世,不锈钢
厨具大量上市,多种多样的炊具以及利用沼气、煤气、液化气、电能、太阳能等炉灶
用具和取暖设备逐步发展,洗衣机、电视机、电风扇家用电器大量兴起。日用杂品业
原有的经营范围已不适应发展变化的新情况,为此,全国供销总社发出了《关于进一
步加强日用杂品工作的通知》,各级供销社突破日用杂品业多年只经营传统的中、低
档大路货的范围,开始经营与日用杂品有连带关系的商品,如电视机、电风扇、洗衣
机等。
1983年,商业部颁发《主要工业品单列批发给供销社销售农村计划管理的试行办
法》,规定计划单列批发给供销社品种有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火柴、肥皂、洗衣
粉、棉布、涤棉布、中长纤维布、毛线、煤油、铁丝、元钉、食糖、铁锅、陶瓷等16
个品种。是年,棉布、化纤布取消计划供应,日用陶瓷也由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品种,
改为指导性计划管理。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要求供销社深化体制改革,把供销社由“官办”改为“民办”,真正实现“三个转变”,
即:要把指导思想真正从官办转到民办上来;在经营思想上,从偏重购销转到为发展
商品生产、提供综合服务上来;要从依赖平均主义、大锅饭转到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
上来。同年9月,行署批转地区供销社《关于深入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全区供销系统以利润包干、超利润分成、联销计酬、提取手续费等四种形式,对1407
个零售单位实行全面承包。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
济的十项政策”中对供销社改革指出:农村一切加工、供销、科技等服务性事业,要
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供销合作社应该完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由
群众民主管理。地区供销社制定加强市场预测,建立信息网络、科学开展业务的实施
意见,较好地克服了一买一卖的老经营模式,全区供销系统开展联购分销、分购联销
经营, 先后同18个省、90个地区、156个县的2025处厂家建立各种经济联系,保证了
购销业务的正常开展。
1988年,市场出现抢购风,供销社按政府要求,从社会、经济、政治稳定的大局
出发,加强商品外采力量,对稳定市场、稳定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年,铁锅由国
家计委统一下达生产任务,收购、调拨的计划也逐渐放开。1989年,国家对市场进行
治理整顿,对已放开价格的商品也开始不同形式地恢复管理,对重点商品重新实施归
口经营。1990年,国家物价局发布《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各商品
零售企业开始实行“三色”物价标签。
1991年,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的通知》,全区供销系统经营、用工、
价格、分配“四放开”,企业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工业品、日用杂品市场逐级放开。
1993年,商品销售价格彻底放开,商品销售的价格均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定价。
1995年起,供销合作社深化产权重组机制,加快企业改制步伐,走商、贸、工一体化,
广角经营,多方位发展的路子。以背靠大农村,面向大市场,挂靠大企业,抓名牌产
品,当总代理、总经销,促进供销事业的发展。2000年,全区供销系统完成国内纯销
售38.57亿元,其中生活资料销售为5.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