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国有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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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全区国营商业机构643个,经营机构514个,营业面积4.8万平方米,职
工8190人, 年销售额41382万元,实现利润1067万元。1980年,全区批发和零售企业
开始到区外选购、推销某些商品。1981年,零售企业能直接到外地二级站进货。1982
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全区商
业企业整顿工作全面推开。1983年12月起,居民凭布票购买纺、针织品的历史宣告结
束。1984年,按照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的
通知》要求,商业行政部门陆续将经营、计划、财务、物价、人事、工资、奖励等权
下放给所属企业。 1987年1月,地区商业局下发《关于深化商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
的意见》,全面部署大中型企业的承包工作,推动承包经营在全区商业企业由点到面
逐步展开。1988年底,全区商业实现利润1233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1988~1990年,
全区商业企业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留、欠收自补”为主要内容的承包经
营责任制普遍推行,这是商业企业“第一轮承包”。
1991年起, 国有商业加快改革步伐,企业进行“第二轮承包”。同年8月,阳信
县商业局率先组建为阳信商业总公司,此后,惠民、沾化、邹平、博兴县商业局相继
建立商业总公司。 是年,全区结束居民买肉凭票供应的历史。1992年12月、1993年1
月,经地区体改委批准,无棣县商业集团总公司和滨州市商业集团总公司相继成立。
由此,各县市商业行政部门由吃“皇粮”的行政单位,变为“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
1993年,完全取消计划商品,进入市场调节,长达44年之久的计划商品从此消失。同
年,国营理发、浴池业退出市场。1994年9月,滨州商厦开业,营业面积1.2万平方米,
改写了全区商业没有大型商场的历史。
1996年7月, 地委、行署确定地区商业局为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的机构,所承担
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贸易局。1997年3月,行署下发《关于组建滨州地区商会的通知》,
批准组建滨州地区商会。由于改革过程中遇到一些政策性问题,致使组建商业集团工
作没有到位。 1999年8月,为探索走大流通的路子,阳信县商业总公司和县供销社的
法人代表由一人担任。同年,国务院决定“五一”“十一”、春节放长假,给商业带
来“假日消费”的商机。2000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流通体制基本形
成,集体、私营经济发展加快,国有商业网点在减少,销售下降,效益下滑。国有商
业下辖7个县市商业集团(总公司),独立核算单位99个,经营机构145个,营业面积36
万平方米,职工11280人,固定资产原值60279万元,年销售53231万元,缴纳利税800
万元,实现利润-300万元,利税6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