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北镇城区园林绿化管理由地区农业局林业科管理。1980年3月归北镇(县
级单位) 基建办公室园林科管理。1985年起,各县市先后成立园林绿化管理处,具体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管理。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园林系统规划制定管理细则,凡
属绿化用地一律不准侵占或临时占用。单位申报建筑设计图纸应有绿化设计内容,居
民区空地一律不准乱搭乱建建筑物,城市绿化坚持“三分种、七分管”,对毁坏树木
花篱和侵占绿地者进行处理,对单位门前实行“三包”(绿化、卫生、管理),定期检
查督促。1990年,滨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成立园林监察中队,成为全区第一支园林绿
化管理专业执法队伍。
1992年5月,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全区各县市相继出台城市绿化
管理法规。 1993年9月,滨州市制定《滨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规定城市规划区
内公共绿地、生产用地、防护绿地、街道行道树、绿化隔离带、风景名胜区等绿化管
理由园林部门负责。至2000年底,全区共有专职绿化管理执法人员32名,处理违反园
林绿化管理规章事件400余件。 其中,滨州市园林监察中队处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
地违章案件8件, 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案件36件,破坏公园、街道、绿地和园林设施
案件130件,取消在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网点38处。
第四辑 园林绿化管理
1978年,北镇城区园林绿化管理由地区农业局林业科管理。1980年3月归北镇(县
级单位) 基建办公室园林科管理。1985年起,各县市先后成立园林绿化管理处,具体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管理。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园林系统规划制定管理细则,凡
属绿化用地一律不准侵占或临时占用。单位申报建筑设计图纸应有绿化设计内容,居
民区空地一律不准乱搭乱建建筑物,城市绿化坚持“三分种、七分管”,对毁坏树木
花篱和侵占绿地者进行处理,对单位门前实行“三包”(绿化、卫生、管理),定期检
查督促。1990年,滨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成立园林监察中队,成为全区第一支园林绿
化管理专业执法队伍。
1992年5月,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全区各县市相继出台城市绿化
管理法规。 1993年9月,滨州市制定《滨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规定城市规划区
内公共绿地、生产用地、防护绿地、街道行道树、绿化隔离带、风景名胜区等绿化管
理由园林部门负责。至2000年底,全区共有专职绿化管理执法人员32名,处理违反园
林绿化管理规章事件400余件。 其中,滨州市园林监察中队处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
地违章案件8件, 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案件36件,破坏公园、街道、绿地和园林设施
案件130件,取消在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网点3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