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卫生监督
1985年,滨州市成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管理城市环境卫生。1992年6月,
国务院颁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乱搭临设建筑物、乱布摊点、乱堆乱
倒垃圾, 损坏盗窃环卫设施等行为做出具体管理和处罚规定。1993年9月,滨州市制
定《滨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开始步入依法管理轨道。
同年,各县也相继建立卫生管理纠察队伍。1996年,滨州市制定《滨州市城市卫生管
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门前卫生代扫、生活垃圾清运、蚊蝇消杀等收缴卫
生管理费。各县均开始对城镇垃圾清运、粪便清掏实行有偿服务。1999年,滨州市针
对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围城”现象设立“环卫110”热线电话,配备“环卫110”服务
专车,对乱拉乱倒垃圾进行治理。至2000年底,各县市均建立环卫监察队伍,共有职
工257人。
二、道路保洁
1978年,北镇卫生管理站负责北镇的道路保洁。1985年,滨州市成立保洁队,共
57人,建立起“两扫一保”(早、晚扫,全日保洁)制度,清扫保洁面积28万平方米,
保洁率在85%以上。同年,邹平县成立清洁卫生队,博兴县成立保洁清扫队。1987年,
惠民县成立清扫保洁队。1988年,滨州市保洁队制定“四净六无”(路面净、墙根净、
树根净、路沿石净,无牲畜粪便、无破砖碎瓦、无果皮果核、无冰糕纸、无西瓜皮、
无枝叶) 作业制度。1997年11月,滨州市保洁队受黄河大桥管理处委托,接管大桥南
延15万平方米的路段保洁,使全市保洁面积达到136万平方米。1998年8月28日,将滨
州市黄河二路面向社会公开拍卖道路保洁权,责、权、利下放承包,承包人按国家卫
生城标准签署合同,预交保证金。经过竞争,27人竞得保洁权。这是全区首次按市场
经济要求运作的道路保洁体制改革。 同年10月6日,将市区14条街道的保洁权划段公
开拍卖承包到人, 人均清扫面积由每日5000平方米增至8000平方米,月工资由210元
增至310元。 至2000年底,滨州市道路保洁有150人承包,面积171.8万平方米,保洁
率100%。 邹平县保洁面积60万平方米,保洁工113人,“两扫一保、全日保洁”,保
洁率98%。博兴县保洁面积87万平方米(含205国道规划区段) ,保洁工86人,道路实
行“一日两扫,全日保洁”,保洁率98%。
三、垃圾、粪便清运处理
1978年, 北镇设有专业垃圾粪便清运队伍。 1983年,邹平县建立清洁卫生队。
1986年, 博兴县建成占地7亩的垃圾处理场。1987年,滨州市清运大队购进10部12马
力拖拉机,并与服务单位签订垃圾粪便清运合同,实行有偿服务。1990年,滨州市购
进大拖拉机一部, 封闭式垃圾车2部,翻斗式自卸车4部,真空抽粪车2部,对市区日
产200余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274个单位厕所负责清除。同年,在滨州市东北郊任
铁匠村1公里处征地15亩建起新垃圾处理场。 1991年,滨州市政府投资20多万元修筑
垃圾堆积平台。1992年,随着建筑垃圾量的增加,滨州市环卫处对市区建筑垃圾实行
统管统运,设立有偿服务办公室,成立建筑垃圾清运二队。1995年,邹平县在原有垃
圾处理场的基础上征地40亩,投资30万元进行扩建。至2000年底,滨州市清运队有大
小拖拉机25部,环卫专用车30辆,日清运生活垃圾246吨,年清运建筑垃圾8.98万吨。
四、公共厕所建设
1978年,北镇仅有公厕4座,均属简陋旱厕,无专人管理。1985年,新建3座标准
化水冲式公厕,开始设专人管理。1990年,为“创城夺杯”新建高质量、高标准水冲
式公厕5座,同时制定“五净三无”(地面净、墙根净、墙壁净、房顶净、蹲位净,无
虫、无蝇、无恶臭) 标准。1995年,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复查验收,新建高档次水
冲式公厕9座。2000年,滨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拍卖公厕管理权,对位于繁华地段的5
处公厕公开拍卖,拍卖期为5年。有5人中标,共成交17.8万元,用于公厕的维修和新
建。至2000年底,全区共有水冲式公厕66座,其中滨州市39座。
第七辑 环境卫生
视图
一、环境卫生监督
1985年,滨州市成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管理城市环境卫生。1992年6月,
国务院颁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乱搭临设建筑物、乱布摊点、乱堆乱
倒垃圾, 损坏盗窃环卫设施等行为做出具体管理和处罚规定。1993年9月,滨州市制
定《滨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开始步入依法管理轨道。
同年,各县也相继建立卫生管理纠察队伍。1996年,滨州市制定《滨州市城市卫生管
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门前卫生代扫、生活垃圾清运、蚊蝇消杀等收缴卫
生管理费。各县均开始对城镇垃圾清运、粪便清掏实行有偿服务。1999年,滨州市针
对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围城”现象设立“环卫110”热线电话,配备“环卫110”服务
专车,对乱拉乱倒垃圾进行治理。至2000年底,各县市均建立环卫监察队伍,共有职
工257人。
二、道路保洁
1978年,北镇卫生管理站负责北镇的道路保洁。1985年,滨州市成立保洁队,共
57人,建立起“两扫一保”(早、晚扫,全日保洁)制度,清扫保洁面积28万平方米,
保洁率在85%以上。同年,邹平县成立清洁卫生队,博兴县成立保洁清扫队。1987年,
惠民县成立清扫保洁队。1988年,滨州市保洁队制定“四净六无”(路面净、墙根净、
树根净、路沿石净,无牲畜粪便、无破砖碎瓦、无果皮果核、无冰糕纸、无西瓜皮、
无枝叶) 作业制度。1997年11月,滨州市保洁队受黄河大桥管理处委托,接管大桥南
延15万平方米的路段保洁,使全市保洁面积达到136万平方米。1998年8月28日,将滨
州市黄河二路面向社会公开拍卖道路保洁权,责、权、利下放承包,承包人按国家卫
生城标准签署合同,预交保证金。经过竞争,27人竞得保洁权。这是全区首次按市场
经济要求运作的道路保洁体制改革。 同年10月6日,将市区14条街道的保洁权划段公
开拍卖承包到人, 人均清扫面积由每日5000平方米增至8000平方米,月工资由210元
增至310元。 至2000年底,滨州市道路保洁有150人承包,面积171.8万平方米,保洁
率100%。 邹平县保洁面积60万平方米,保洁工113人,“两扫一保、全日保洁”,保
洁率98%。博兴县保洁面积87万平方米(含205国道规划区段) ,保洁工86人,道路实
行“一日两扫,全日保洁”,保洁率98%。
三、垃圾、粪便清运处理
1978年, 北镇设有专业垃圾粪便清运队伍。 1983年,邹平县建立清洁卫生队。
1986年, 博兴县建成占地7亩的垃圾处理场。1987年,滨州市清运大队购进10部12马
力拖拉机,并与服务单位签订垃圾粪便清运合同,实行有偿服务。1990年,滨州市购
进大拖拉机一部, 封闭式垃圾车2部,翻斗式自卸车4部,真空抽粪车2部,对市区日
产200余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274个单位厕所负责清除。同年,在滨州市东北郊任
铁匠村1公里处征地15亩建起新垃圾处理场。 1991年,滨州市政府投资20多万元修筑
垃圾堆积平台。1992年,随着建筑垃圾量的增加,滨州市环卫处对市区建筑垃圾实行
统管统运,设立有偿服务办公室,成立建筑垃圾清运二队。1995年,邹平县在原有垃
圾处理场的基础上征地40亩,投资30万元进行扩建。至2000年底,滨州市清运队有大
小拖拉机25部,环卫专用车30辆,日清运生活垃圾246吨,年清运建筑垃圾8.98万吨。
四、公共厕所建设
1978年,北镇仅有公厕4座,均属简陋旱厕,无专人管理。1985年,新建3座标准
化水冲式公厕,开始设专人管理。1990年,为“创城夺杯”新建高质量、高标准水冲
式公厕5座,同时制定“五净三无”(地面净、墙根净、墙壁净、房顶净、蹲位净,无
虫、无蝇、无恶臭) 标准。1995年,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复查验收,新建高档次水
冲式公厕9座。2000年,滨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拍卖公厕管理权,对位于繁华地段的5
处公厕公开拍卖,拍卖期为5年。有5人中标,共成交17.8万元,用于公厕的维修和新
建。至2000年底,全区共有水冲式公厕66座,其中滨州市39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