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卷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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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北镇及各县城基础设施较差,存在着走路难、入厕难、吃水难的问题。
1981年,全区召开城市规划建设事业工作会议,部署编制各县城总体规划。1984年,
省政府提出创建卫生城的目标, 促进了各县市的硬件建设。是年,滨州市容量630万
立方米蒲城水库及第二水厂投产供水,满足了滨州市区工业和生活用水。1985年,各
县市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1990年,滨州市被评为全国十佳(县级)卫生城市。
1992年,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同年,行署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办法,各县市的规划管理逐步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相继实行“两证一书” (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管理制度。1994年,全区乡镇
驻地总体规划编制完成。1995年起,各县市开始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1997年,
地区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成立,组建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评委专家库,全区建筑
市场趋向规范。1998年起,根据《山东省收取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规定,凡在
小城镇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扩建各类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均缴纳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同年10月,行署下发《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实现按成本价
售房, 并将住房补贴按职工工资基数的18%纳入工资,按月发放。同年,各县市第二
轮城市总体规划基本编制完成。 至2000年底,全区城市人口达61.19万,建成区面积
65.82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2.44万亩,绿化覆盖率32.1%,城市道路326.63
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