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业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2&rec=448&run=13

一、函件
1978年,邮政函件业务逐步走向正规,“文化大革命”时期停办的部分业务陆续
恢复办理,并增加一些新业务,计费函件共876.7万件。197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
扩大收寄寄往台湾的邮件,办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四种业务。信函限
重2公斤,印刷品限重2公斤(书籍5公斤),盲人读物限重7公斤。1980年,经国家经委
同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邮政编码,惠民地区的邮政编码为256600。
1981年7月1日, 恢复办理邮件回执业务。1984年10月1日,恢复义务兵交寄平信
免费寄递。1987年,开办邮政快件业务。同年11月,邮电部决定对寄台湾地区的函件,
同港澳地区一样实行特殊资费。1989年1月1日起,盲人读物按水陆路平常邮件寄递,
一律免费; 按挂号或航空函件交寄,收取挂号费和航空费。1990年7月31日起,经国
务院批准, 国内平信资费每重20克或其零数, 本埠由0.04元提高到0.10元,外埠由
0.08元提高到0.20元。1992年起,正式将销售“中国邮政贺年(有奖)明信片”作为邮
政正常业务开办,每年由国家邮电部统一制作,发各邮政营业窗口销售。1996年12月
1日, 经国务院批准,再次调整资费,国内平信资费每重20克或其零数不分本外埠一
律0.50元,同时取消商品包裹业务、普通件查询费、纸质品包裹业务、国内航空信函
业务。
199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联网开办直递邮件业务,大宗批量邮件实行简化
处理手续,减少中间环节,加快传递速度。同年7月1日起,停办邮政快件业务。1999
年3月1日起, 对部分邮政资费进行调整, 其中外埠平信首重100克内每20克资费由
0.50元提高到0.80元,续重资费由原100克累计资费2.50元降为每100克2.00元;本埠
(县)信函首重100克内每20克资费调整为0.60元,续重每100克资费调整为1.20元;明
信片由每件0.40元提高为不分本外埠一律0.60元。 同年12月7日起,恢复省内邮政快
件业务。 2000年4月19日,国家邮政局发出通知,为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互换函件业
务量的增长, 决定从6月起,开办香港到内地的直接进入业务。同年,由省人大常委
会按照国家标准印制并发放的省人大代表建议专用信封的邮件交寄时,不要求寄件人
交付邮费, 由省人大常委会总付邮费。 是年, 全区邮政函件809.4万件,邮政快件
10.9万件。

二、包件
1978年,全区计费包件27.1万件。1979年7月1日,实行“甲乙类保价包件”,凡
交寄手表、怀表、金银饰品、外国铸币、珠宝玉器,按“甲类保价”包件收寄;个人
交寄其他物品,价值超过30元的,应作保价包裹或快递小包收寄,称“乙类保价”包
件。1980年9月,开办收寄商品包裹业务。同年3月24日,省邮电管理局对收寄粮油限
量作出新规定: 油料、油品,同一寄件人寄给同一收件人,每次每件由限寄2公斤放
宽为3公斤;大豆每次每件限寄5公斤,粮食限寄仍为5公斤。1985年9月1日起,为减少
传递处理中的重复劳动,缓和邮袋供应紧张状况,开办“用户专用袋”包裹寄递业务。
1986年7月1日,扩大包裹业务种类,分为民用包裹、商品包裹和纸质品包裹。
1990年7月, 国内包裹一律实行保价,取消普通包裹和保价包裹之分,甲类保价
和乙类保价随之取消。 同年7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提高国内邮政资费,国内包裹
资费在原定标准基础上加收50%,同时将包裹计费单位由100克恢复为500克。1995年,
国家邮电部规定, 进口国际包裹自投递包裹单之日起免费保管7天,逾期每天收保管
费1.50元,最多不超过45元。
1996年12月1日, 取消商品包裹业务,统一按包裹业务收寄;取消纸质品包裹业
务,原收寄内容按印刷品收寄;取消普通邮件查询费;保价邮件最低收取保价费1.00
元。包裹资费按《国内包裹资费表》标准上调50%,取消包裹处理费,按件收取挂号
费。1999年11月29日,省邮政局转发国家邮政总局关于修订国内包裹和印刷品业务的
有关规定:放宽包裹、印刷品的重量、尺寸限度,省(区、市)之间互寄的包裹、印刷
品,最大重量限度放宽到35公斤,最大尺寸以能装入2号袋为限。2000年10月1日起,
改变原先用户持包裹单到邮局领取包裹的方式,实行包裹直投到户;如果两次投递到
户找不到收件人,即改为局内窗口投递。是年,进口包裹18.4万件,投递到户0.91万
件。

三、报刊发行
1978年,订销报纸期发数20.6万份,订销杂志期发数18万份。1979年,开办报刊零
售业务。 1980年, 全区建报刊发行站51个,有报刊发行员92人;农村建报刊发行站
4776个。1981年,各种报刊敞开发行。1990年,全区开始使用微机订销报刊。1995年,
全区报刊发行实行微机联网,并入全省报刊订销大网。由于报刊提价的因素,报刊订
销期发份数、报刊流转额有所下降。1996年,地区邮政报刊发行与以自办发行为主的
滨州广播电视报社商定, 全区增订“滨州广播电视报”7.8万余份,增加报刊流转额
50余万元。 1997年, 《齐鲁晚报》社在滨州设立记者站、报纸分印点,邮政发行将
《齐鲁晚报》全部包销,共发行8000多份,增加报刊流转额72万元。1999年,《生活
日报》 在滨州设立记者站、分印点,邮政发行采用包销发行方式,从900余份发展到
4000余份,纯增报刊流转额372万元。2000年,为扩大报刊发行,发展自费订阅市场,
采取为用户安装信报箱的便民措施。 是年,共为1.7万余用户安装信报箱;订销报纸
期发数16.6万份,订销杂志期发数15.4万份。

全区主要邮政业务量情况表(一)
┌──┬────┬────┬────┬───┬────┬───┬───┐
│年度│计费函件│计费包件│报刊流 │订销报│订销报 │订销杂│订销杂│
│ │(万件) │(万件) │转额 │纸期发│纸累计 │志期发│志累计│
│ │ │ │(万元) │(万份)│(万份) │(万份)│(万份)│
├──┼────┼────┼────┼───┼────┼───┼───┤
│1979│941.97 │25.13 │201.61 │22.35 │5191.60 │19.41 │252.75│
├──┼────┼────┼────┼───┼────┼───┼───┤
│1980│997.19 │25.41 │224.07 │23.09 │5485.30 │22.62 │295.21│
├──┼────┼────┼────┼───┼────┼───┼───┤
│1981│975.19 │24.90 │ │23.36 │5338.30 │29.81 │382.15│
├──┼────┼────┼────┼───┼────┼───┼───┤
│1982│977.93 │23.56 │240.80 │24.62 │5174.90 │32.38 │434.50│
├──┼────┼────┼────┼───┼────┼───┼───┤
│1983│569.09 │14.80 │320.40 │33.11 │5839.80 │40.55 │548.80│
├──┼────┼────┼────┼───┼────┼───┼───┤
│1984│553.62 │12.95 │227.00 │26.36 │3932.50 │30.15 │404.70│
├──┼────┼────┼────┼───┼────┼───┼───┤
│1985│628.29 │12.91 │369.80 │32.87 │4938.29 │40.74 │574.09│
├──┼────┼────┼────┼───┼────┼───┼───┤
│1986│687.51 │13.02 │346.58 │27.19 │4321.37 │28.73 │392.11│
├──┼────┼────┼────┼───┼────┼───┼───┤
│1987│730.63 │12.14 │393.84 │30.85 │4956.97 │35.21 │494.62│
├──┼────┼────┼────┼───┼────┼───┼───┤
│1988│766.19 │13.83 │456.94 │33.48 │5280.73 │32.22 │469.03│
├──┼────┼────┼────┼───┼────┼───┼───┤
│1989│719.44 │13.95 │659.73 │20.35 │3890.16 │17.78 │269.06│
├──┼────┼────┼────┼───┼────┼───┼───┤
│1990│641.59 │10.05 │692.76 │20.45 │3783.77 │18.07 │247.25│
├──┼────┼────┼────┼───┼────┼───┼───┤
│1991│543.56 │7.86 │797.60 │22.17 │4238.53 │16.48 │246.46│
├──┼────┼────┼────┼───┼────┼───┼───┤
│1992│595.36 │9.37 │972.65 │26.72 │4716.15 │20.09 │294.73│
├──┼────┼────┼────┼───┼────┼───┼───┤
│1993│672.65 │11.64 │1141.62 │24.33 │4851.19 │16.93 │228.26│
├──┼────┼────┼────┼───┼────┼───┼───┤
│1994│737.02 │19.23 │1271.77 │14.66 │3459.14 │9.13 │173.46│
├──┼────┼────┼────┼───┼────┼───┼───┤
│1995│810.49 │19.65 │1166.71 │15.61 │3366.01 │11.93 │169.26│
├──┼────┼────┼────┼───┼────┼───┼───┤
│1996│803.22 │18.07 │1763.69 │15.75 │3463.57 │12.47 │159.49│
├──┼────┼────┼────┼───┼────┼───┼───┤
│1997│1060.98 │19.62 │2225.04 │20.74 │3802.60 │12.33 │179.66│
├──┼────┼────┼────┼───┼────┼───┼───┤
│1998│810.26 │14.08 │2249.90 │20.29 │3864.02 │15.87 │183.79│
├──┼────┼────┼────┼───┼────┼───┼───┤
│1999│1055.04 │20.00 │2488.90 │18.30 │4352.90 │16.10 │205.30│
├──┼────┼────┼────┼───┼────┼───┼───┤
│2000│809.40 │19.13 │2216.72 │16.58 │4140.7 │15.39 │208.21│
└──┴────┴────┴────┴───┴────┴───┴───┘
注:此表由地区邮政局提供。

四、汇兑
1978年,全区计费汇票39万张。1980年9月,取消每笔汇款的最高限额,将500元
以上的汇票定为“高额汇票” ,对其实行复核制度。1981年8月,每笔汇款最高限额
改为5000元。1984年,电报汇款的电报费调整为每件1.00元。1988年5月1日起,地区
范围内开办“快件汇款”业务,每张汇票加收快递手续费0.50元。“快件汇款”优先
处理, 优先传递,在时限上优于普通汇款,次于电报汇款。1990年7月31日,每张汇
票最低汇费调整为0.30元。
1992年7月, 中国加入万国邮联制定的《国际邮政汇票业务协定》,开办国际邮
政汇兑业务。 1996年6月1日起,邮政汇票每笔最高限额调整为1万元,“高额汇票”
最低限额调整为1000元。 同年,电报汇款费调整为2元。1998年7月1日,因普通邮件
提速,快件汇款停办。1999年,根据国家邮政局和省邮政局文件精神,开办国内入帐
汇款业务、国内邮政礼仪汇款业务,将每笔汇款最低汇费改为2元,最高汇费为50元;
在省内开办特快汇款业务。2000年,试行为用户送汇业务。全区计费汇票25.8万张。

五、邮政储蓄
1986年1月8日,中央财政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决定,邮政部门恢复办理储蓄业务,
性质仍为人民银行委托代理。 同年3月10日,国家邮电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达成《关于
开办邮政储蓄的协议》 ,各地邮局陆续开办。1986年7月22日起,全区邮政部门相继
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分为定期储蓄和活期储蓄两种。是年,完成收入1.33万元,邮政
储蓄余额226.87万元, 储蓄网点6处。1987年5月,开办定额定期储蓄业务。1988年9
月1日起,增设二年期储蓄种类。同年9月10日起,办理三年期以上的整存整取保值储
蓄业务。对储户的人民币长期储蓄存款给予浮动利息补贴,使储户存款在存款期内不
受物价影响。
1989年6月1日起, 增设三个月期储蓄种类。同年9月,开办定活两便储蓄业务,
利率随实际存期长短而变动,达到一定存期可享受同种类定期储蓄九折利率的优惠。
(1993年3月1日起,调整为按一年内定期同种类利率打六折,不满三个月按活期计息)。
1990年1月1日起,邮政储蓄业务由向人民银行交存款改为转存款,即人民银行对邮政
部门支付转存款利息和保值贴息,邮政部门支付储户存款利息,以收支差额为邮政储
蓄业务收入。至此,邮电部门办理邮政储蓄由代办改为自办。
1991年12月起,停办保值储蓄业务。1992年,全区邮政储蓄余额突破亿元大关,
达到1.07亿元。 1993年7月11日起,恢复办理对个人三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实行保值
贴补。1996年4月1日,由于市场物价明显回落,再次停办保值储蓄业务。1997年11月,
为方便储户存取款,全区第一个柜员制滨州邮电大楼储蓄所建成开业,是全省市、地
邮电局中首家实行柜员制的储蓄所。
1999年3月15日,邮政储蓄绿卡工程正式开通,首批联通网点3处,开通ATM机9台。
根据国家邮政总局关于“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款业务收取手续费” 的精神,同年4
月1日起,实行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凭个人身份证存款。同年9月18日,实现邮储绿
卡全省联网。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款业务收取手续费”的精
神, 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款开始收取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存取款额的0.5%,每笔
手续费最低标准为2元。同年10月9日起,根据国家邮政总局的指示,调整邮政活期储
蓄异地存取款业务手续费, 收费标准仍按存取款额的0.5%收取,增加异地存取款手
续费每笔最高标准,存款按20元收取,取款按50元收取。2000年,邮政绿卡网点总数
达119个, 覆盖全区所有县市和乡镇,覆盖率为全省第一。全区净增邮储余额5.12亿
元,储蓄余额14.65亿元;邮储市场占有率提高到11.94%。

六、特快专递
1993年6月18日,地区邮政速递站成立,开办国内国际特快专递业务,分为信函、
文件资料和物品三类。 每件最高重量15公斤;最大尺寸:长度不超过115厘米,最大
横围合计不超过150厘米; 最小尺寸:长14厘米,宽9厘米。1994年6月,全区各县邮
电局相继开办特快专递业务。 1995年9月,地区邮电局成立邮政速递分局。同月起,
国内特快专递物品类邮件, 实行按距离计收资费。 邮件运距在1500公里以内的,按
1992年7月1日后资费标准收取;运距在1500~2000公里的,加收基本资费 (起重续重
资费之和)的10%;运距在2000公里以上的,加收基本资费的15%。
1996年12月1日, 最高保价金额调整为5000元。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保价费按寄件
人所申报保价金额的1%计收, 最低保价费为0.30元。1997年1月1日,国家邮电部确
定“185” 社会服务电话号码为全国邮政特快专递业务特别服务专号,为用户提供上
门揽收特快专递邮件、 业务咨询及邮件查询等综合性服务。同年6月,根据国家邮电
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邮寄纳税申报办法》,开办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业务,纳税
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使用统一规定的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邮寄纳税申报表,邮政
速递部门按照与税务机关约定的时限投递。 同年9月,地区税务文书全部使用特快专
递,市区内每月达5000份。
1998年,国家邮政局决定,自3月1日起调整内地与香港间互寄的特快专递邮件的
尺寸限制,由“长度不超过1.05米,横周合计不超过2米”调整为“长度不超过1.5米,
横周合计不超过3米”,重量限制仍为每件不超过30公斤。同年3月12日,中国速递公
司放宽对出口台湾快件收寄限制。2000年,全区邮政速递部门开办代售代送航空机票
业务,与法院、交警联合开发速递法律文书、驾驶执照等新型业务。是年,全区收寄
特快专递邮件15.89万件,实现业务收入513.2万元。

七、机要通信
1978年,全区计费机要文件4万件,业务收入1.96万元。1980年4月1日,根据省局
关于“有条件的市地邮电局准许开办市内机要文件互寄业务”通知,开办地委、行署
和公安处、 检察院、法院等地直机关县以上110个单位寄递的“秘密”以上等级的指
示、命令、通知等文件投递业务(1997年11月停办) 。1990年7月31日,国家邮电部调
整机要文件资费,取消起始资费和续增资费名称,每件机要文件收手续费0.35元,刊
物每件0.25元。查询费不分文件、刊物或省际省内每件一律收取0.50元。
1995年, 省际寄递范围增加,扩大到县以上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同年12月1
日起,为加强邮运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机要文件与普通邮件运输合押,以机要
文件为主。1996年12月,改革机要文件收费标准,一律改为按挂号信函资费标准计费,
另收取机要文件保密费1.00元。 1999年2月,国家邮政总局规定国内信函和机要文件
的限重为2公斤; 国内印刷品和机要刊物的限重为5公斤。2000年5月28日,地区邮政
局封发转运分局与机要分局合并为机要转运分局。同年8月9日,机要投递业务归并投
递局。是年,全区机要业务量为8744件,收入6.65万元。

八、集邮
1983年5月,地区邮电局设立集邮门市部,开始办理集邮业务。1984年5月,地区
局成立邮票公司。各县邮电局相继开办集邮业务,包括新发行的纪念邮票、特种邮票,
小型张及首日封等。1986年10月10日,地区集邮协会成立。1990年起,实行预收款预
订,年终结算,多退少补。1992年起,办理全年邮票册预订,年终领取年票册。2000
年4月, 在滨州邮政服务中心建立“集邮者之家”,购置集邮图书资料、集邮报刊10
多种,按时向社会开放。同年“六一”期间,地区邮票公司联合团委、教委、少工委、
邮协,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展望新世纪少年儿童集邮活动,聘请集邮界的专家,到各学
校举办集邮知识讲座,同时印制发放一万份集邮知识有奖答卷,组织中小学生利用业
余时间进行答卷。地区邮政局邮票公司与集邮协会同时举办全区第三届大型集邮展览,
并发行精美纪念封一枚。是年,全区共完成集邮业务收入926.03万元;全区集邮协会
57个,会员5036人,集邮爱好者4.2万人。

全区主要邮政业务量情况表(二)
┌──┬────┬────┬────┬────┬────┬─────┐
│年度│计费汇票│计费 │邮政快件│特快专递│集邮业务│邮政储 │
│ │(万张) │机要文件│(万件) │(万件) │(万枚) │蓄余额 │
│ │ │(万件) │ │ │ │(万元) │
├──┼────┼────┼────┼────┼────┼─────┤
│1979│39.44 │4.46 │ │ │ │ │
├──┼────┼────┼────┼────┼────┼─────┤
│1980│41.85 │6.40 │ │ │ │ │
├──┼────┼────┼────┼────┼────┼─────┤
│1981│43.76 │5.53 │ │ │ │ │
├──┼────┼────┼────┼────┼────┼─────┤
│1982│42.41 │5.22 │ │ │ │ │
├──┼────┼────┼────┼────┼────┼─────┤
│1983│19.97 │3.72 │ │ │ │ │
├──┼────┼────┼────┼────┼────┼─────┤
│1984│18.05 │2.87 │ │ │ │ │
├──┼────┼────┼────┼────┼────┼─────┤
│1985│20.27 │3.37 │ │ │ │ │
├──┼────┼────┼────┼────┼────┼─────┤
│1986│20.08 │3.33 │ │ │ │226.88 │
├──┼────┼────┼────┼────┼────┼─────┤
│1987│21.30 │3.38 │ │ │ │732.01 │
├──┼────┼────┼────┼────┼────┼─────┤
│1988│24.07 │2.89 │17.91 │ │13.71 │1712.38 │
├──┼────┼────┼────┼────┼────┼─────┤
│1989│22.09 │2.94 │32.51 │ │27.16 │2367.92 │
├──┼────┼────┼────┼────┼────┼─────┤
│1990│19.40 │2.51 │40.47 │ │53.58 │5354.68 │
├──┼────┼────┼────┼────┼────┼─────┤
│1991│17.53 │2.13 │41.09 │ │97.48 │8256.98 │
├──┼────┼────┼────┼────┼────┼─────┤
│1992│20.17 │1.97 │46.80 │ │138.57 │10071.03 │
├──┼────┼────┼────┼────┼────┼─────┤
│1993│21.78 │1.93 │50.50 │0.61 │310.05 │16348.17 │
├──┼────┼────┼────┼────┼────┼─────┤
│1994│24.22 │1.90 │54.45 │1.95 │362.22 │27238.64 │
├──┼────┼────┼────┼────┼────┼─────┤
│1995│25.96 │2.42 │50.17 │9.12 │372.87 │57385.45 │
├──┼────┼────┼────┼────┼────┼─────┤
│1996│23.73 │2.35 │49.52 │12.66 │392.20 │60561.87 │
├──┼────┼────┼────┼────┼────┼─────┤
│1997│23.07 │1.52 │33.30 │1437 │524.42 │61373.72 │
├──┼────┼────┼────┼────┼────┼─────┤
│1998│22.33 │0.98 │15.81 │11.64 │470.36 │78142.57 │
├──┼────┼────┼────┼────┼────┼─────┤
│1999│27.34 │0.80 │ │13.30 │737.10 │95340.02 │
├──┼────┼────┼────┼────┼────┼─────┤
│2000│25.80 │0.87 │10.93 │15.90 │694.58 │146578.10 │
└──┴────┴────┴────┴────┴────┴─────┘
注:此表由地区邮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