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供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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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体制
1979年4月, 地区电业局成立用电管理科,在科内成立用电监察班,对用电单位
负荷管理、 耗电定额、安全用电、计划用电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982年3月,供电
所和用电管理科合并,组建用电管理所,设电费班、电表班、用电监察班,全面负责
全区的用电管理工作。用电监察班对外称地区经委“三电” (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安全用电) 办公室,同时担负全区电网的负荷分配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等工作。1988年2月,用电管理所成立大用户班,对全区电网大用户进行统一管理。
1996年,为适应电力营业服务需要,用电管理所建成电力营业厅,实行敞开式办
公,设业扩报装、用电监察、电费收取、业务咨询等前台工作区域,并启动电力视频
大屏幕和触摸屏为用户服务。1998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适应电力进入市场和电网
商业化运营的需要, 决定在全省市、地供电单位建设电力客户服务中心。同年1月,
滨州电业局用电管理所改名客户服务中心。 2000年4月,客户服务中心改名为客户服
务中心分站,设客户信息、市场开发与运营、电能计量、电费电价、综合管理五个部
室。至此,滨州电业局供电管理机构的设置,进入适应市场经济下供电管理与服务要
求的相对稳定阶段。

二、三电工作
1978年, 地、县两级“三电”领导小组成立。1980年9月,地区经济委员会恢复
“三电”办公室,设在惠民电业局用电科,负责电业局的用电管理工作和全区电网的
“三电” 工作。1982年3月,用电科与供电所合并为用电管理所,“三电”工作由用
电监察班负责。 1986年,成立“三电”班。2000年4月,“三电”班与业扩班合并成
立市场开发运营部,具体履行“三电”工作职能。
计划用电1978年至1979年10月,地区电业局对电网内大小用户的供电设备、用电
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用户实行定电力、定电量、定用电单耗和用电时间,发放用电
凭证。1982年,惠民电业局制定《电网用电包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行计划用电
包干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用户,形成用户和电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1988年,开
始实施计划内负荷和电量的分配,制定《计划内负荷和电量分配办法》。1990年,会
同地区经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滨州地区电网限电拉路序位的通知》,对全区超负荷
限电序位和事故拉路限电序位,做了具体规定,并提出严格按限额用电,谁超限谁。
同时,加强灯峰用电时段的巡视检查,并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计划用电的管
理。1994年,建立负荷控制系统,建成中心站1处,中继站1处,智能双向终端184台,
实现负荷监控、电压监测、大电力用户用电分析预测、远程抄表等功能,加大了对超
用电的管理。 1995年, 实现直供市区限电不拉路。2000年,对全区的负荷监控率达
88.2%。
节约用电1980年,结合计划用电工作,开展节约用电宣传,同时,推广远红外加
热新技术、水泵无底阀、无功管理等节电措施,全年实现社会节电1532万千瓦时,线
损节电1350万千瓦时。1981年,贯彻省政府《山东省节约用电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节电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正规化。1983年起,全区把节电工作纳入用电营业全过
程管理,开展节约用电宣传、节能设备的推广、电平衡测试、无功平衡等工作,逐步
淘汰高耗能设备。 1983~1995年,推广应用节能变压器近500台,淘汰高耗能变压器
1200台。 1995年起,开始推广应用节能灯。至1997年,共推广应用节能灯450万只,
减低了高峰负荷。1998~2000年,全社会节电量每年基本保持在4000万千瓦时左右。
安全用电1982年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用户电工的培训管理,采用放电影、发
放宣传画和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用电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办学习班,对企业电工进行
技术和安全常识培训;对麦收、秋种期间的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新装设备
须经用电监察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验收送电;采取定期不定期和专题访问等形式开展
用电监察工作,检查用户对国家用电方针、政策和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安全技术
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2000年,开展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大电
力客户、“双电源”客户的管理,共检查客户4000多户次,消除事故隐患10余起。至
2000年底,全区共举办安全用电培训班12次(期),培训人员达6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