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群众育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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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春, 惠民县淄角公社郑家大队郑培珊在责任田繁育榆树苗, 收益颇丰。
1982年春,地区林业局制定《关于林业育苗的具体规定》,各县也制定鼓励育苗的政
策,规定农民在责任田、自留地育的树苗收入归己,在承包地上育苗所得收入队、户
比例分成。农民育苗所需资金从提留款或贷款中解决。户包育苗,政府包销售,每育
1亩树苗政府拨给粮食指标250公斤、标准化肥指标50公斤。是年,全区有育苗专业户
667户, 育树苗985亩。1986年1月,地区林业局提出实行“育苗专业户包育苗,技术
干部包技术指导,乡政府包苗木销售”的“三包”育苗责任制,解决育苗技术的推广
和苗木销售问题。
1991年,地委、行署作出《关于全区动员,大办林业,五年达标,十年绿化惠民
的决定》,全区造林绿化步伐加快,苗木价格攀升,群众育苗的积极性也随之被调动
起来。 是年,全区育苗面积达2.87万亩。之后,全区育苗面积逐年扩大,90%为农户
育苗,出现一批如沾化县富国镇苏王村、无棣县无棣镇梁白杨村、博兴县蔡寨乡梁楼
村、滨州市杜店镇大高、小高村等一大批育苗过千亩的专业村。1994年起,平原地区
多数单位实现绿化达标,林业工作重点转移到林业资源管理方面,苗木价格一度下滑,
全区育苗面积略有减少。1998年起,全区掀起冬枣开发热潮,冬枣育苗出现大发展势
头, 由于西部大开发的带动,境内三倍体毛白杨、107黑杨等用材树种育苗面积连年
增加。2000年,全区育苗3.35万亩,其中95%为农户育苗。

全区育苗、造林情况表
单位: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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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育苗面积│造林面积│年度│育苗面积│造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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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5.52 │4.88 │1990│1.48 │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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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4.26 │4.53 │1991│2.87 │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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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44 │3.28 │1992│4.37 │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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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29 │3.39 │1993│4.82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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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2.34 │2.79 │1994│2.80 │2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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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97 │4.20 │1995│1.66 │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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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1.37 │11.75 │1996│1.55 │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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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79 │13.59 │1997│1.35 │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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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2.07 │13.62 │1998│1.76 │1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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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57 │12.69 │1999│1.99 │1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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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1.33 │7.39 │2000│3.35 │1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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