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外贸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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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全区共有6家地直对外贸易公司:地区畜产支公司、食品支公司、外贸
小营冷藏厂、 外运十四队、 土产支公司、工艺支公司,有12家县外贸公司。1979~
1987年,全区对外贸易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经费由省公司统一
管理,人事由地区外贸局管理。1988年,在全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地区外贸公司
进行承包经营,促进了外贸收购额连续几年大幅增长。同年,成立地区对外经济贸易
委员会,具体承担利用外资项目的联络、洽谈工作。
1991年,全国对外贸易实行“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
体制,取消国家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使外贸公司由传统的“统负盈亏”变为“效
益第一”的对外经济实体,全区外贸系统在总结第一轮三年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
行第二轮承包责任制。 1992年1月,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外经贸委关于深化地县外贸
体制改革的请示的通知》,地区外贸局与省外贸局脱钩,地直和各县市外贸公司与相
应的省直公司脱钩, 财务下放到同级财政管理。同年2月,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与地区对外贸易局合并,重新组建新的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
区外经外贸工作。同年,全区加快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组建省地外贸牵头包括全
区主要棉纺织厂家的跨行业外向型纺织工贸集团--三利纺织品有限公司;与省公司合
作创办省畜产进出口公司第十九业务部、省土产进出口公司第二十四业务部和省外贸
总公司滨州公司,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成立地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隶属地区外经贸
委,主要是为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前和投资后提供各种服务。
1993年,制定《滨州地区外经贸系统关于贯彻国务院条例的实施办法》,充分放
权于企业,各外贸企业根据各自业务特点落实承包责任制,普遍划小划细核算单位,
采取部室核算、包死基数、留利分成、纯效益包干、风险抵押和风险承包、部室优化
组合等方式, 破除平均主义。同年2月,经行署和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组建地区进出
口公司,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在全区各县市和地直外贸企业中建立22家进出口业务部,
理顺了自营进出口渠道,这是除三资企业外全区首家具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同年11月,经行署批准,在香港设立香港中铭公司,作为全区在香港的“窗口”公司,
开展进出口经营、招商引资和为赴港人员提供服务。
1994~1996年,全区外贸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转向消化挂亏、债务重组工作,重点
解决债权人分配、 职工安置、企业生产经营三个环节问题。至1996年,全区共有9家
外贸企业进行破产债务重组,占全部挂亏企业的75%,累计消化历史挂亏、潜亏9000
余万元,占全省消化挂亏总额的25%。及时推动破产企业优化重组,盘活了土地、厂
房、设备等存量资产和生产要素,稳定了全区外贸职工队伍。同年起,采取“分类指
导、一企一方”的办法,按照“自愿结合、政策推动、积极稳妥、促进发展”的方针,
推动外贸企业向大型工业企业和外贸公司靠拢,采取整体划转等多种方式,促进工贸
结合向集团化发展。1997年,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以整体划转的方式并入滨州市针棉织
品集团,资产和债务一并划归滨州市针棉织品集团,保留进出口经营权,属滨州市针
棉织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以地区进出口公司为核心,组建地区进出口集团公司。
至2000年底,全区先后成立并正常开展经营的地区级外贸企业共12个:地区进出
口公司、对外贸易总公司、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外贸华丰公
司、外贸华元公司、外贸食品公司、外贸土产公司、外贸新星公司、中国外运山东滨
州公司、滨州山孚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外贸粮油公司滨州支公司。其中,有自营进
出口经营权的7个: 地区进出口公司、对外贸易总公司、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纺
织品进出口公司、外贸华丰公司、外贸华元公司、外贸食品公司;全区县级对外贸易
企业5个,均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即:阳信县经贸进出口公司、沾化县进出口公司、
无棣县进出口公司、博兴县进出口公司、惠民县进出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