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供销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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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供销合作社一身二任,一方面承担国家计划产品棉花和化肥等生产资料
的购销任务; 一方面为农民推销产品,供应生产和生活资料。1983年2月,国务院批
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关于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指出县
供销社改成县联社,作为基层社的经济联合实体,是合作商业。1984年3月至1985年2
月,全区9个县市供销社和105个基层社相继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订新章程,选举产
生理事会、监事会,县市供销社改为县市联社。1984年8月至1987年6月,按照省政府
《关于深入进行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试行规定》,在全区供销社企业推行以承包利
润为基本内容的经营承包责任制。1987年,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财
政部《关于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区供销社企业推行以包效益、包服务、
奖惩与经济效益挂钩为基本内容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主任(经理、厂长)任期目标
责任制和离任审计制。
1988年3月, 地区供销社决定,在地直供销企业棉机厂、果品公司、生资公司实
行招标承包责任制。地区供销社与企业法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期自同年4月1日
至1991年3月31日,包死利润基数,每年递增25%,一定3年不变。至1993年,供销系
统有101个基层社和31个公司实行承包,1340名干部职工成为承包人,991名干部职工
下岗,47名经理、主任被解聘,214名干部离开管理岗位,402名工人走上管理岗位。
全系统1951个门店, 其中,实行抽本经营的门店1092个,租赁门店265个,大包干门
店594个。 有47个边远亏损门店被拍卖,收回资金72万元。地、县市供销社科室由原
来的107个压缩到40个,行政人员由625人精简到320人,新创办实体42个。至1996年,
全系统改制企业发展到74个,占企业总数的36.6%,其中股份合作制企业16个,有限
责任公司45个, 集团公司13个。同年8月,全区各级供销社按照省政府《关于依托供
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的通知》,把兴办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和
深化供销社改革的突破口来抓。至1997年,全系统兴办棉花、蔬菜、果品、食用菌、
家禽、 牲畜、甜叶菊、苇帘等各类专业合作社29处,入社农户14100户,吸收社员股
金632.8万元。 是年,惠民县清河镇蔬菜专业合作社、沾化县冯家棉花专业合作社、
沾化县下洼养殖专业合作社、滨州市宝利养猪专业合作社,被省体改委、供销社确定
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至2000年底,全区供销系统专业合作社91处,其中省级示范社
4处、地级示范社17处,专业合作社社员达33900户,吸纳社员股金20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