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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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后,全区国有工业企业进入机制转变、制度创新的新阶
段,企业改革朝着“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方
向推进。 1994年4月,行署下发《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通知》,提
出积极稳妥组织试点,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累经验的具体要求。同年,省政府确定
滨州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活塞厂为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1997年5月,
行署下发《关于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的通知》,在企业组织
结构调整、增资减债、企业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推
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全区在重点抓好印染、活塞2家省试点的基础上,确立13家地
区试点企业。同年,中共十五大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
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全区国有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迈出重大
步伐。至2000年底,全区112户国有工业企业中,改制84户,改制面占75%,其中进行
公司制改革的63户,其他形式改制的21户。61户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改制48户,
改制面占78.7%,其中进行公司制改革的38户,其他形式改制的10户。鲁北化工集团上
市发行总股本3.79亿股, 邹平粮油实业公司和邹平西王实业总公司通过参股上市发行
股本2658万股。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亏损面由1997年底的20.3%降为6.35%, 亏损额由
2199万元降为731万元。改制企业共盘活、优化存量资产103亿元,为全区工业健康发
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