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编 经济体制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2&rec=257&run=13

1979年1月至1984年9月,为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阶段,改革的重点在农村,
主要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业主要进行企业扩权试点和第一、二步利改税。
1980年初,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具体规定(试行草案)》,在全
区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大包干) 。至1983年,全区实行大包干的单位达99.8%,家
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式基本稳固下来,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
生产力的发展。是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对国有盈利企
业全面实行征收所得税制度,企业税后利润除留利外,以调节税和利润两种形式上交
国家,即利改税第一步改革。1984年下半年起,进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使国家和企
业分配关系在更大程度上以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 同年9月,成立地区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同年起,全区加大计划管理改革力度,进一步压缩指令性计划范
围,下放管理权限,逐步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形式。
1984年10月至1991年12月,为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改革的重点在地直
和县域。主要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试点,试行承包制、租赁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
1985年,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推行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进一步下放
权力,改革经营方式和企业内部管理机构。1987年,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改成实体办事机构,为县级单位,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
组织推动和重要改革试点。是年,全区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小型企
业租赁制改革,有7家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至1988年,全区有97%的企业实行承包经
营责任制。1991年起,全区商业、供销系统等实行经营、用工、价格、分配“四放开”,
逐步把企业推向市场。
1992年1月至2000年, 为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三阶段,主要进行以国有企业改
革为中心的综合配套改革、宏观调控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1992
年7月1日,滨州地区在全国率先放开粮食销售价格。同年,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
联合批转地区体改委等六部门《关于深化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至年底,全区90%以上的企业进行“三项制度”改革,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
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开始建立。同年10月,滨州印染厂、鲁北化工总厂被列为全省
第一批股份制试点。 1993年3月,阳信县被列为全省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县域综合改
革逐步推开。同年起,全区商业、物资系统经营完全进入市场。1994年10月,行署下
发 《滨州地区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 《滨州地区企业产权出售试行办法》
《滨州地区产权租赁经营试行办法》 《滨州地区企业兼并试行办法》4个产权改革配
套文件,全区县域中小企业产权改革全面展开。同年,全区金融系统体制改革,除人
民银行外,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均改为商业性质。全区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是
年,阳信县被确定为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县,无棣、沾化被列为全省改革开放试点县。
1996年5月,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上市,成为全区第一家上市公司。1997年,
全区13家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经规范后得到省政府确认。至2000年底,全区乡及乡
以上企业改制1450家, 改制面91.2%,实现了地委、行署提出的2000年底基本完成改
制任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