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辑 劳改管理 资料库:滨州市情资料库 章节:滨州地区志(1979-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2/article/23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d/section/2/article/23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3年10月,为解决劳改场所不足问题,经省政府批准,惠民地区建劳改队1个, 归地区司法局管理。 1984年2月27日,地委、行署批转《地区司法局关于建立地区劳 改支队的请示报告》,批准建立滨州劳改支队。同年5月16日起,收押5年以下刑期的 犯人。至年底,共选配干警70名、职工22名、合同制看守民兵40名。1988年,省政府 决定撤销各地、市劳改支队,犯人一律集中到省直劳改场所关押。据此,地委、行署 决定撤销滨州劳改支队,原址交地区公安处管辖,人员原则上回原所在单位安排。至 年底,五年累计收押犯人608名,其中有315人参加各类文化、技术培训,有62人被减 刑,31人获物质奖,24人被记功,21人受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