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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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1985年,法制宣传的主要内容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
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开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法制宣传,
以中小学生为重点普遍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的主要形式是在机关举办
干部法制短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确定学法日等形式;在企业进行脱产轮训、班前班
后集体学习;在学校开设法制课或采用校会、班会及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请政法干
警讲课,参加公判大会等方式;在农村则采取办农民夜校,派县、乡镇法制宣讲队和
法制宣传员进行面对面宣讲等方法。同时还广泛利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标语牌
及有线广播、电视、报刊、图片展览、文艺演唱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1982年,
在全区开展以贯彻《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共培训宣讲员5.74
万人,组成宣讲团186个,出动宣传车197辆,印发宣传材料12.7万份,举办图片展览
591场次,文艺演出394场,电影、幻灯宣传3368场,张贴宣传画3.6万张,办宣传栏、
黑板报1778期。共编写发行三、四、五年级使用的《学生法制教育课本》270万册。
1986~1990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
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的要求,
在全区广泛深入地开展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活动。 各级党委、 政府、行政村、
185所初中以上学校和2000多个地直、 县市直部门均建立普法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
人员,专门负责本地、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形成由党委、人大、政府
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主管,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条条、块块相结
合的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格局。“一五”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十法一条例”,
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
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各级干部是普法的重点。党政群机关干部坚持两个月学一个法律,单月上法制课,双
月复习考试。1990年12月,通过全国、全省的“一五”普法验收,无棣县被授予全国
普法先进集体,滨州市杜店镇姬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姬脉勇被授予“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5年中,全区举办普法骨干和辅导员培训班2984期,共培训普法骨干和辅导员34.75万
人,发行法律教材48万余册,编印各种宣传辅导材料35万份,举办干部法律知识讲座
382场次,听讲人数达5.24万人次;农村举办法制夜校2906处;全区270万普法对象均
不同程度地参加了普法学习。
1991~1995年,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普法的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行政诉讼法》《国旗法》《集会游行法》《义务教
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食品卫
生法》《文物保护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二五”普法规划和第一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
同步启动。 同年4月,全区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层层举办宪法报告会、演讲会和法
律咨询活动, 印发宣传材料25万份,有5万名干部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竞赛。1992年,
由地区经委牵头与普法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举办全区副县级和主管经济工作的科级干部
涉外法律知识培训班,参训人员500余名。全区政府系统举办行政诉讼法培训班231期,
培训1.68万人次。1995年3月,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参考人员7056名,
参考率97.4%, 及格率100%。至年底,依法治村铺开面90%,取得明显成效的占30%;
依法治区铺开面95%,取得明显成效的占30%以上。同年11月,通过全国、全省“二五”
普法验收, 滨州师范专科学校和周清利、王宝成分别受到全国表彰。5年中,各级领
导班子集体学法1966次, 参加人数7.39万人次; 举办法制讲座1747次, 听讲人数
18.65万人次;各级党校举办法制培训班211期,培训1500余人。
1996~2000年,组织实施全区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和第二个依法治区规划。普法
的主要内容是“二十二法和一书、一条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农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
《劳动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消防法》《工会法》《老年人权
益保障法》《保密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社会
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 一书、《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6年9月23~29日,全
区开展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周活动,共设立宣传站105个,出动宣传车258辆、散发宣传
材料28万份。同年,举办第三次企业厂长、经理参加的山东省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
全区有3771人参加学习。全区4所大专院校、38所中专(技校)、185所中学和1697所小
学全部开设法制课,选配法制副校长,配备专(兼)职法制课教师4336名。1997年,结
合农村社教,开展法律下乡活动,通过开展农村普法一条街活动,把法律条文规定编
成“三字经”、墙头诗,写在沿街墙上或标语牌上,营造了浓厚的立体化法制宣传舆
论氛围。 2000年7月24~25日,省普法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邹平县青
阳镇被推荐为全国“三五”普法先进单位,隋福民、于志刚被推荐为全国“三五”普
法先进个人。同年11月24日,对全区1.22万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验收考试, 参考
率95%以上, 及格率100%。5年中,全区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58场,听讲人数9.36
万人次;全区1200名县级和50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实行普法考核证制度;全区有2833
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专科或本科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农村以乡镇党校为阵地,举办培
训班147期, 培训农村普法骨干1.68万人次,培训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1526名;
在全区普遍开展的法律进万家活动中, 发送法律明白纸宣传材料100余万份、各种法
律书刊20余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