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110报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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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国家公安部漳州110报警服务台建设现场会和全省指挥中心建设会议后,
地区公安局党委决定建设全区110报警服务系统, 实现公安机关警务方式由静态型转
向动态型、 运行机制由行政管理型向执勤战斗型的转变,将全区原有的110报警电话
全部改为110报警服务台。1997年8月,全区7县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全部开通运行,
地、 县市公安局分别组建巡警、刑警、交警、消防、边防、武警、派出所7个警种的
110机动队, 并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全区共配备110出警车140部,并全
部安装无线电车载台。 同年底,地区公安局制定《滨州地区公安110运行规范》,并
向社会做出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规定接处警城区
5分钟,边远地区、农村不超过20分钟。1998年,两个联动(公安机关内部诸警种联动,
公安机关与社会有关部门联动) 运行机制日臻完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更加密切;两
个延伸 (由陆地向海上延伸、由城区向农村延伸) 拓宽了110报警服务范围, 扩大了
110社会效应; 工商、卫生、交通、邮电、电业等11个部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分别
建立110机动队与公安110配套联动。2000年10月27日,全区公安指挥调度系统开通启
用, 形成以地区公安局指挥中心为核心、各县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为支点, 全
区110集中接警、 自动分转、多方通话、协调指挥、数字图像传输、重点要害部位动
态监控系统。 至2000年底,全区公安110共接处警9.31万次,为民救助2.2万人次,
救护群众6768人,挽救群众生命8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