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全区公安系统担负社会治安稳定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任务。1980年11
月,地区公安局改称地区公安处。1983年,全区公安机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
打尽”的方针,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严打”斗争。1986年6月,地区公安
处设置地区公安边防保卫分局, 负责全区沿海边防保卫工作。同年9月,武警惠民地
区支队消防管理科划归公安机关管理, 改称地区公安消防大队。1988年4月,地区公
安处设置地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启动。1992年,地区消
防大队改称武警滨州地区消防支队, 对内称滨州地区公安消防分局。1996年5月,地
区公安处改称地区公安局。 1997年8月,全区7县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全部开
通运行,并作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2000年,按
照国家公安部的统一部署, 全区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 共破获拐卖妇女
儿童案件398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518名。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61起,打掉
犯罪团伙13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68名。
第一类 公安
1978年,全区公安系统担负社会治安稳定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任务。1980年11
月,地区公安局改称地区公安处。1983年,全区公安机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一网
打尽”的方针,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严打”斗争。1986年6月,地区公安
处设置地区公安边防保卫分局, 负责全区沿海边防保卫工作。同年9月,武警惠民地
区支队消防管理科划归公安机关管理, 改称地区公安消防大队。1988年4月,地区公
安处设置地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启动。1992年,地区消
防大队改称武警滨州地区消防支队, 对内称滨州地区公安消防分局。1996年5月,地
区公安处改称地区公安局。 1997年8月,全区7县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全部开
通运行,并作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2000年,按
照国家公安部的统一部署, 全区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 共破获拐卖妇女
儿童案件398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518名。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61起,打掉
犯罪团伙13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6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