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油区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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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油区法规宣传
1983年起,地区和各县市油区办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传单、标语等形式,
向油区干部群众宣传国家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法、电力法、国
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哄抢和侵占国家资财的决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和山东
省关于加强油区管理的若干规定等。 1993年1月31日,行署油区办和地区公安处会同
有关部门,组织队伍深入村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沾化县、阳信县召开公判大会,
以案释法,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同年6月5日,行署召开保护全区电力设施和整顿油
区社会治安问题专题会议, 发动群众与各类犯罪分子作斗争。1997年7月,博兴县开
展油区治安秩序治理整顿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收到群众举报信36件,案情
信息300条,促使庞家乡官赵村高建和纯化乡止河村孙忠杰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1999年4月28日, 行署油区办牵头组织召开有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滨南采
油厂、纯梁采油厂有关领导参加的全区油区综合治理专题会议,加大对油区治安综合
治理的宣传。 同年7月中旬,按照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
护总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坚决取缔土炼油场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地、县
市油区办半月时间出动宣传车辆172台次,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为集中取缔土炼油
场点打下了基础。 至2000年底, 全区油区共出动宣传车4122台次, 印制宣传材料
15.27万份,受教育群众89.5万人次。

二、道路巡逻稽查
1983年, 滨州市油区办首次在黄河大桥南端设小营检查站,配备5名检查人员,
专门检查运输油田物资车辆。沾化县油区办在县内设立6个固定检查点,博兴、惠民、
阳信、无棣四县油区办均建立固定和临时检查站。1985年起,地、县市分别建立油区
治安科、油区治安大队、油区稽查大队,建立健全了油区治安巡逻稽查专职队伍,主
要职责是取缔“三小一点”,查处私接乱挂油田油、气、水、电行为,非法运输油田
油品、物资器材行为,在油、气管线上的违章行为,非法利用油田资源进行变相、变
型加工行为,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油区秩序综合治理。采取划分管理区域,实行包井到
人、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固定路段巡逻检查,24小时全天候值班。1992年6月24日,
博兴县油区治安大队根据举报,采取“蹲点静守”的办法,查获三人盗窃原油案,追
缴原油100余吨。1993年5~10月,阳信县境内私运原油和油田物资的不法分子十分猖
獗,县油区稽查大队通过流动巡逻和夜查,共查获济南、庆云等地私运原油和油田物
资车辆200辆,查获原油上千吨。至2000年底,全区油区系统共有治安巡逻人员90名,
在境内交通要道、道路交叉口设立32个固定检查站(点),在重点油井、村庄、区域、
路段采取静守、动巡、围捕、堵截等办法,检查私运油田物资车辆。共组织流动巡逻
和夜查2.28万次, 参加人员13.18万人次,出动车辆6.43万车次,查获违规机动车辆
940辆、非机动车辆2366辆,为油田挽回经济损失2210万元。

三、专项治理
1989年,因油区群众哄抢和盗窃油田生产物资的事件时有发生,行署油区办下发
《维护油田生产秩序,工农团结共建文明的通知》,进行重点打击哄抢、盗窃和破坏
油田物资、设施犯罪活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油区办成立维护整顿油区秩序领导小组,
组成井场服务队,配合公、检、法等部门,抓获作案分子68人,取缔小土炼油炉51座。
1992年7月8~15日,滨州市政府责成市油区办、公安、工商、税务等单位组成14人清
理整顿小组,对非法收购和贩卖落地原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共出动车辆24台次,推
土机8台次, 清理与落地原油有关的小厂14家,摧毁非法收购和贩卖落地原油的站、
点10处,没收原油570吨,追回赃款2.69万元。1993年,共破获涉油案件921起,抓获
犯罪分子1013名, 其中被判死刑5名,死缓1名,逮捕14名,收审98名,拘留264名,
罚款318名,其它处分280名;取缔非法收油点264处,取缔废旧金属收购点7处,取缔
小冶炼厂4处,摧毁收油池200多个,收缴原油4339吨、油田物资93吨,查扣各种油田
物资运输车辆448部。1995年3月和5月,先后进行两次专项治理,共出动宣传车200余
台次, 张贴、 散发宣传品1万余份,取缔“三小一点”200余处,没收各类油田物资
200余吨,清除天然气管线1800米,破获犯罪团伙56个,抓获不法分子200余人,为油
田挽回上千万元损失。
1996年1月5日,在全区开展重点打击破坏、盗窃油田生产物资设备器材犯罪行为
的专项治理,共取缔土炼油炉、熔块炉34台,没收各类油田物资32吨,破获犯罪案件
171起, 查获犯罪团伙33个,抓获不法分子413人。1998年8月,行署油区办与地、市
综合治理委员会、滨南采油厂组成治理滨南用电秩序领导小组,经过逐村逐户调查摸
底,查出私自增容变压器57台,违约变压器155台,高耗能炼钢厂、拔丝厂近200家,
除该补办手续的外, 其余均全部拆除。共出动宣传车500车次,人员千余人次,清理
私接乱挂140处,使滨南采油厂电负荷下降1万千瓦,每天节约电费10万多元。1999年
7月上旬, 按照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等四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坚决取缔土炼油场点
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取缔土炼油场点的紧急专项治理,侦破案件36起,
取缔土炼油场点85处。 至2000年底, 全区共组织不同规模的油区治安秩序专项治理
1212次, 出动2.64万人次;共查获各类涉油案件2834起,处理违法分子4262人, 破
获犯罪团伙200个,扣押各种车辆1639台次,取缔“三小一点”2149处, 清理非法变
压器205台, 查获油田油品、物资器材7878吨,收缴油、气、电管线4369米,没收其
它设施、物品1965处件,为油田挽回经济损失9286.89万元。

境内油区综合治理情况表
┌──┬──────┬────┬─────┬─────┬───┬──────┬────┬────┬────┬─────┐
│年度│取缔 │查获 │收缴油品、│没收油、 │清理 │清理、没收 │查获 │打掉 │处理 │为油田挽回│
│ │“三小一点”│各类车辆│物资器材 │气、电管线│变压器│其它设施物品│涉油案件│犯罪团伙│不法分子│经济损失 │
│ │(处) │(车次) │(吨) │(米) │(台) │(处、件) │(起) │(个) │(人) │(万元) │
├──┼──────┼────┼─────┼─────┼───┼──────┼────┼────┼────┼─────┤
│1989│111 │186 │101 │569 │ │ │24 │ │ │2.51 │
├──┼──────┼────┼─────┼─────┼───┼──────┼────┼────┼────┼─────┤
│1991│9 │164 │396 │ │ │ │ │ │181 │7.46 │
├──┼──────┼────┼─────┼─────┼───┼──────┼────┼────┼────┼─────┤
│1992│10 │ │570 │2000 │ │ │ │ │164 │10.92 │
├──┼──────┼────┼─────┼─────┼───┼──────┼────┼────┼────┼─────┤
│1993│275 │448 │4432 │ │ │2000 │921 │ │1013 │ │
├──┼──────┼────┼─────┼─────┼───┼──────┼────┼────┼────┼─────┤
│1994│89 │ │566 │ │ │ │ │9 │311 │1000 │
├──┼──────┼────┼─────┼─────┼───┼──────┼────┼────┼────┼─────┤
│1995│200 │ │200 │1800 │ │ │206 │56 │200 │1000 │
├──┼──────┼────┼─────┼─────┼───┼──────┼────┼────┼────┼─────┤
│1996│400 │ │214 │ │ │ │500 │37 │355 │1000 │
├──┼──────┼────┼─────┼─────┼───┼──────┼────┼────┼────┼─────┤
│1997│400 │ │200 │ │30 │ │217 │34 │450 │3000 │
├──┼──────┼────┼─────┼─────┼───┼──────┼────┼────┼────┼─────┤
│1998│346 │160 │220 │ │ │ │566 │32 │400 │1266 │
├──┼──────┼────┼─────┼─────┼───┼──────┼────┼────┼────┼─────┤
│1999│176 │300 │600 │ │113 │565 │ │32 │678 │1000 │
├──┼──────┼────┼─────┼─────┼───┼──────┼────┼────┼────┼─────┤
│2000│133 │381 │379 │ │62 │1200 │400 │ │510 │1000 │
├──┼──────┼────┼─────┼─────┼───┼──────┼────┼────┼────┼─────┤
│合计│2149 │1639 │7878 │4369 │205 │1965 │2834 │200 │4262 │9286.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