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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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全区的外事工作由地委办公室和行署办公室直接负责,未设专门工作机
构。外宾到访自上而下逐级安排,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和计划到预定地点或单位参观考
察,任何单位未经外事和公安部门同意均不得接待外宾。1980年11月,成立行署外事
办公室, 为县级行政单位,主管全区外事及接待工作。1983年,经省外事办公室、旅
游局实地考察,省政府办公厅批准邹平县小田大队、冯家大队和高青县常家大队、博
兴县工艺美术一厂、北镇活塞厂5个单位为全区首批外事活动点。1984年4月,地区外
办与地区侨办合并为地区外事侨务处,为副县级行政单位,同时挂行署外事办公室的
牌子。 1987年, 国家外交部、公安部、教育部、科委、社科院联合确定邹平县冯家
村等9个村镇为全国首批对美国学者开放的农村调查点,供其长期连续蹲点考察使用。
1991年1月23日起, 经国务院批准,惠民地区外事工作全面开放,外宾只要遵守中国的
出入境管理规定, 访问不再受其他限制,外事接待空前活跃。同年7月,地区外事侨
务处更名为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为正县级单位。1996年10月,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改称行署外事侨务办公室。 1999年6月,成立地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980~2000年,
全区共办理因公出国手续1158批、3346人次,共接待外宾796批、312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