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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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道纯、马道松历史冤案
博兴县陈户镇官闫村马道纯,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本村和附近村庄教学;
马道松与马道纯系叔伯兄弟,1940年加入中共,在本村当过村长和维持会长。因当时
历史背景复杂,敌我斗争激烈,群众对其身份不了解,在1947年土改复查时被处死。
“文化大革命”期间,马道纯、马道松子女曾多次上访,没有得到平反。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后,博兴县委对马道纯、马道松历史案进行复议,于1985年10月15日为二人
予以平反,恢复名誉,认定他们是中共正式党员。马道纯、马道松被平反后,博兴县
委分别向其在湖南、福建、安徽、吉林、新疆、山东6省(区) 、16县(区)的几十名亲
属发函, 予以恢复名誉。1986年1月,山东电视台在新闻栏目做了报道,这是全区信
访工作首次在省电视台公开报道。

二、邹平县长山镇非法选举案
1985年3月, 邹平县长山镇某村部分群众致信中央领导,反映长山镇领导违法选
举村民委员会问题。 对此,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亲自作批示。同年6月,地委责成
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经调查,信中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对长山镇主要负责人给予党
纪处分。这是全区历史上第一位中央主要领导批示查处的案例。

三、惠民县东小吴村进京集体上访案
惠民县何坊乡东小吴村部分上访人,继1994年10月10日组织80人集体进京上访后,
1995年5月14日,又组织62名群众再次集体进京上访。他们在京上访8天,曾多次在新
华门滞留,到玉泉山中央首长办公处东门静坐,造成外国人尾随拍照,后被北京市公
安部门强行带离现场。同年6月,惠民县对东小吴村集体上访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这起集体上访是全区发生的第一次重大集体进京上访案,也是滨州地区首次采用法律
手段依法处理集体上访问题。

四、渤海化肥厂集体上访案
1996年9月29日,渤海化肥厂400余名职工带着传单、打着大字标语到行署办公楼
门前静坐,要求解决工作、吃饭问题。上访职工列队来、排队走,组织严密。这是全
区集体上访人数最多的一起。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行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作了妥善处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