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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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6月9日, 地委办公室信访组改称信访科。1979年6月,地区行署办公室设
立信访科。1980年,全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3万件,是历史上受理信访量最多的一
年。1986年,地委办公室信访科和行署办公室信访科分别升格为地委信访处和行署信
访处,均为副县级行政单位。 1988年9月17日,地委信访处和行署信访处合并建立地
区信访局,为正县级行政单位,由地委、行署共同领导,列行署编制序列,挂靠地委
办公室和行署办公室。1989年,全区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信访工作各项
指标实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1990年,地区信访局改称为地委、行署信访局,列地
委序列。1998年8月起, 全区各县市先后建立和实行领导公开集中接访制度,定时定
点定领导接待上访群众。1999年起,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下访活动、农村集
中整治活动等, 妥善化解矛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至2000年底,省委、省政
府已连续6年对全区信访工作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