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政府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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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行署第四次专员办公会讨论通过《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规定地级领
导干部集体学法每季度一次,县级领导干部每两个月一次,科级领导干部每月一次。
同年起,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通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表彰会、座谈会,在《滨州日
报》刊登文章、领导讲话,编印执法手册等形式,广泛开展政府法制宣传。至1995年
底, 共印制各种宣传资料11.48万份。1996~2000年,全区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开展两
次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分别宣传《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共出动宣传人
员620余人, 动用宣传车等器械40余台 (套) ,散发宣传品20余种、10万余份,编印
《党政干部常用法律手册》6000本。至2000年底,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3560次,
参加人员1.68万人次,学习《行政复议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
赔偿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14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