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劳动关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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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1986年起,全区用工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有的企业、
职工之间出现劳动争议。同年11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地区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成立, 并在地区劳动局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3月,省
政府颁布《山东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后,全区各县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相继建立,90%以上的全民企业和县以上大集体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形成地、 县市、企业三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网络。
1989年起,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化,劳动关系向高层次、普遍性发展,加上经济滑
坡,市场疲软,不少企业的生产出现困难,劳动争议案件开始上升。是年,全区共受
理劳动争议案件16件,处理来信来访185人次。
1995年1月, 《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大幅度上升。是年,
全区举办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8期,培训650人。1996年,全区举办劳动仲裁干部
培训班2期, 培训20人;调解委员会干部培训班8期,培训518人。1999年,随着企业
改革力度加大,企业调解人员和劳资人员更换频繁,为此加大培训力度,共举办劳动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8期(其中与地区工会联合办班4期),培训674人;5人参加省劳动
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2000年,举办地直企业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区普
法员培训班、化工集团工段长和轮班长培训班共5期,参加培训的467人。
劳动合同鉴证1989年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争议申诉的同时,开展
劳动合同的鉴证和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是年,全区鉴证劳动合同3.11万人,纠正违
规劳动合同1766份,审查厂纪厂规345家,纠正违规条款147条。1990年,随着企业经
营机制的变化,劳动合同鉴证范围逐步扩大。是年,共鉴证劳动合同2.63万份,其中
轮换工108人, 临时工1884人, 纠正违规的厂纪厂规299条。1991年,省劳动厅下发
《关于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巩固鉴证成果的通知》,要求把合同鉴证作为招收录
用工人的一个中间环节,实行从组织招收、签订合同、合同鉴证、办理录用审批表和
办社会保险“一条龙”的工作方法。是年,全区鉴证劳动合同2.68万份,其中农民合
同制85份, 临时工1242份,私营雇工639份。1995年,《劳动法》颁布实施,促进了
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开展。1996年,全区鉴证劳动合同3.02万份,其中临时工2610份,
三资企业用工311份,乡镇企业用工1.13万份,私营雇工660份,个体75份,审查集体
合同164份。2000年,全区鉴证劳动合同2.98万份,纠正违规劳动合同184份。

二、劳动监察
1995年12月,地区劳动局监察科和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主要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
动法律、 法规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等劳动保障情况依法监督、检查。1996年5月,地区
劳动局制定《滨州地区劳动监察工作要点》,首次开展对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安
全、 卫生、用工情况检查,全区接受检查的企业136家,涉及职工1.93万人;重点对
56家企业进行抽查,涉及职工1.53万人。同年8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监
察执法活动,监察的范围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共2841家,涉及职工17.47万人;清退童工7人,清退风险抵押金364.31万
元, 补办用工手续5091份,补签劳动合同1.16万份,追缴养老保险金287.6万元、失
业金31.78万元;修改违规的厂纪厂规896条,查出拖欠职工工资61.88万元。1997年,
结合“三五”普法教育和第四个《劳动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以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实
施劳动管理为出发点,以招工用工、劳动合同、工资分配、工时制度、休息休假、社
会保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检查。是年,全区检查用人单位2500家次,
涉及职工18.43万人次,发限期整改指令书105份,清退童工8人,清退农民工280人,
纠正工时的企业达570家,补签劳动合同2.1万份,促缴社会保险费578.13万元,收缴
劳动力管理费37.84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431万元,补拖欠、克扣职工工资546万元。
同年,根据国家劳动部和省劳动厅的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年检制度,对用人
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实行年度综合检查,年检合格率为65.6%。
1998~1999年,随着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的实施,企业下岗职工增多,重点对社会
保险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劳动用工进行检查。全区检查用人单位2210
家次,涉及职工3.05万人次,查出违法企业260家,处罚一家,清退童工3人,补办流
动就业证卡3018人, 清退擅自招用外来劳动力772人,补签劳动合同1.21万份,清退
风险抵押金37.35万元,追发职工工资294.94万元,追缴社会保险费1928.39万元,取
缔非法中介机构35家。2000年,重点对全区欠缴失业保险的单位进行检查,催交失业
保险金近200万元,其中地直催交50余万元;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来信来访209件次,
其中立案处理20件,专查率100%,当年结案率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