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劳动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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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力市场
劳务市场与职业介绍1988年,全区待业青年1.83万人。为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地
直及各县市均建立劳务市场, 首次将竞争机制引入招工领域。同年,行署下发《惠民
地区劳务市场暂行办法》,地区劳动局制定《惠民地区劳务市场关于招用工人暂行办
法》《惠民地区劳务市场关于技术培训暂行办法》《惠民地区劳务市场关于临时工管
理暂行办法》。是年,全区开办劳务市场8次,有5个县市设立劳务市场办公室,共招
收合同制工人1.05万人,为历史上招工最多的一年;共发展各类就业服务网点52个,
安置待业青年4076人,使全区安置待业青年总数达1.46万人,缓解了就业压力。1990
年,通过广开门路,拓宽安置渠道,将失业率控制在0.8%。1993年,行署下发《关于
加强劳务市场的意见》,地区劳动局印发《职业介绍所检查验收标准》和《关于职业
介绍所开展“一条龙”服务的通知》,全区开始全面启动劳动力市场建设。是年,全
区共建立职业介绍机构8处。 1996年,全区开展为失业职工代存档案及代收、代缴劳
动保险等业务。1999年,地区劳动就业服务处建成劳动力市场信息局域网,并联通因
特网,实现职业介绍前台微机服务及信息传真服务,地直及博兴县、滨州市、沾化县
均上电子屏幕。至2000年底, 全区共为661人办理劳动保障代理手续,其中有失业、
下岗职工和部分职业学校、 技工学校、 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代收代缴社会保险费
16.9万元。
劳务输出1990年,行署下发《惠民地区劳动力管理暂行规定》,对各企业、各单
位使用的临时工严格实行计划指标,办理有关手续,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实行许可
证制度。1993年起,对农民工管理采取有堵有疏、网开一面的灵活措施,并开始向外
地输出劳务人员,以减轻本地就业压力,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打工致富。是年,全区
向外地输出劳务人员3000名, 经济收入达900万元。2000年,地区就业处印发《关于
对区外就业人员开展劳动代理的通知》,建立劳动力资源开发中心,为全区劳动力资
源的开发利用打下基础。地区及各县市通过各种渠道先后在广州、上海、北京、天津
及青岛、烟台、淄博等经济发达的城市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形成较为稳固的劳务协作
关系。至2000年底,全区共向外地输出劳务人员1.8万人,年经济收入达1亿元。

二、职工招收与调配
1978年,全区企事业单位招收人员,要报经劳动部门审批,并严格控制在国家下
达的计划之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随意增加职工。1979年起,按照省劳动局《山东
省招工试行办法》招收职工,主要来源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和城镇转
业复员军人,招收的对象为城镇非农业人口和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严格控制招收农
业人口;必须从农村招收的要经省批准;矿山井下、野外、地质勘探、海洋渔业捕捞
和盐业生产单位招收新职工时,可以照顾招收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职工自然
减员按政策规定招收其子女,招工年龄一般为16~25周岁的未婚青年,一年集中招收
一次,实行公开招工、择优录用的政策。
1984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劳动制度改革的暂行规定》,全区招工开始实行劳动
合同制。全民所有制单位招工在国家下达的招工计划内进行,集体单位在各县市劳动
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招工计划内进行,经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报当地劳动部
门办理录用手续;招收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由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自行组织招收,
劳动部门给予办理手续。1984~1985年,全区招收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6003人,在
全省属首创。1986年,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全区从社
会上招收新职工,除少数技术复杂的专业、工种及新建单位外,一律推行劳动合同制,
并开展企业优化劳动组合。是年,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5316人,全区合同制工人总数
达到1.05万人, 占全部职工总数的8%。1994年,全区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至
1995年底,除少数中央属、省属企业外,全区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全部实行劳动合
同制。1984~1999年,全区职工调出6152人,调入6345人;地直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2218人。1997~2000年,全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家属167人。

三、职工离休、退休、退职
1978年,全区办理职工退休5717人。1988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关于安置
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为550名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 1991年,全区各企业职工办理离退手续由地区社会劳
动保险处统一审批, 建立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对全区11.86万名在职职工
和1.48万名离退休人员实行微机管理, 输入信息270万条。1995年,滨州市社会劳动
保险事业处被国家劳动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社会保险工作部、中
国老年报社评为全国劳动系统退管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根据国家劳动部、纺织总
会有关文件规定, 为全区纺织压锭企业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750名职工办理提前退休
手续。至2000年底,全区共有离退休职工2.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