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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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全区共有职工12.8万人,年人均工资531元。1979年8月,地区知识青年
上山下乡办公室并入地区劳动局。 1981年3月,地区劳动服务公司成立,主要管理城
镇待业青年和帮助其就业。 同年9月,地区技工学校开始招生。同年起,全区在海洋
渔业捕捞、 煤炭采掘、 野外勘探和建筑施工等行业试行农民轮换工或合同工制度。
1984~1985年,全区招收全民所有合同制工人6003人,在全省属首创。1986年起,合
同工制度在全区新招收工人中全面推行。同年10月,地区及各县市均建立社会劳动保
险事业处和失业保险机构,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多个层面上展开。1988年2月起,全
区实行以县市为单位的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1990年8月,地区劳动服务公司
更名为地区劳动就业服务处。同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女职工生育基金统筹工作和将农
民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纳入养老保险范畴。1991年,全区完成养老保险由企业统筹到
地级统筹的转变。
1995年1月起, 《劳动法》开始实施,加快了建立新型劳动制度的过程。劳动部
门的职能逐步由侧重管理国有企业的劳动工作,转向综合管理全社会的劳动事业,建
立统一、 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等。同年7月起,在全省率先提倡地区外就
业, 再就业工程开始启动。1998年8月,地委、行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
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在全
区全面推开。1999年4月,地区劳动局更名为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年7月,地区
机关事业单位保险事业处、地区农村保险事业处和地区医疗保险事业处分别由地区人
事局、民政局和卫生局划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00年,全区失业保险实现
由企业向机关、事业单位的拓展,养老保险金收缴率达98.87%。至2000年底,全区共
有各类职工22.32万人,年人均工资7525元;全区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职工有12.89万
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25万人,社会化发放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