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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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1991年4月, 地区成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此
后,县市、乡镇普遍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
作。是年,全区共建立双拥组织464个,组成人员4176人(其中地、县级领导52人,乡
镇级领导262人,驻军领导26人) ,建立各种群众性服务组织3.5万个,使全区双拥工
作实现服务网络化、活动全民化。1996年6月和1998年6月,地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先
后两次调整,同时制定《滨州地区双拥工作领导成员单位职责》,对各单位的职责作
明确的规定。

二、拥军优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双拥活动”的宣传工作,定
期举办军地双方共同参加的国防和双拥知识竞赛、征文活动;举办国防知识巡回演讲;
报社、电台、电视台开设固定的国防教育专栏,宣传国防知识和双拥典型事迹;各县
市在城区主要广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设立一批永久性的双拥标语和雕塑;滨州
市把每年8月定为双拥宣传月, 集中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从巩固
国防、稳定社会的高度出发,经常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积极支援部队建设,及
时解决部队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1985~1986年,山东驻军赴老
山前线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 全区掀起广泛的拥军优属活动。 1986年,全区组织
249个慰问小组, 走访慰问340个驻军单位、553户参战军人家属、581户烈军属、487
户残废军人、 92户军队离退休干部,发放慰问金8.4万元。1987年7~8月,为纪念中
国人民解放军建军60周年, 全区举行各种形式报告会246场,听众2.45万人次;召开
军民座谈会45次, 与会人员5200人;举办军民联欢会24次,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116
次,参加人数11万人,争取意见3365条,其中2811条得到了解决;成立为烈军属送温
暖小组5200个,其中专门帮助优抚对象耕种责任田的有3100个小组。1989年,邹平、
博兴、惠民三县先后为现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解决了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
1991年, 地区拨款40万元为部队建营房;拨款4万元为边防支队哨所购置运水车
一部,解决了他们的吃水困难;拨款26万元帮助消防支队购置消防器械。1992年,全
区帮助部队转业干部家属就业、 子女入学300多人;帮助驻军贷款34万元,新上项目
16个;减免各种税收10多万元;提供水、电、煤等财政补贴50多万元;为优抚对象筹
措医疗费80多万元。1996年,全区对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费做到实报实销。
惠民县拿出30万元, 为消防支队建立执勤楼;邹平县为驻军硬化路面6公里,无偿支
援土地30亩,帮助部队建立农副业生产基地。2000年10月24日,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
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周年,地区党政领导率地区宣传、民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到滨州
市、邹平县,看望、慰问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志愿军老战士及烈士遗属。滨州市实施
特困对象“安居工程” ,投资17万元建设敬老院光荣间,双拥经费由1988年的131万
元增加到520万元, 连续三届成为全省“双拥模范城”。至2000年底,全区为驻军和
优抚对象解决各种实际问题4.5万件,解决部队训练、生活用地156亩。

三、表彰先进
1988年7月, 邹平县邹平镇政府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全国拥军
优属先进单位。1995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地区妇联、民政局、军分区政治部举
行“好军嫂”表彰会议,授予王风华等10人为滨州地区好军嫂荣誉称号。同年,王风
华被省妇联、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授予“好军嫂”荣誉称号。至2000年底,全区共
有17个双拥先进单位和25名双拥先进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表彰;93个先
进单位和140名先进个人受到地委、行署、军分区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