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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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月, 邹平等县政协恢复,在召开的第一次全委会上,听取《政府工作报
告》,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县政协委员以提案的方式,就各自关心和熟悉的
领域提出意见及建议。 至1984年5月,各县市政协全部恢复,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
为政协的主要职能有了进一步的发挥。政治协商逐步形成全委会、常委会、专题座谈
会等形式,内容由《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扩展到重要发展规划、重要地
方性法规草案等;民主监督的形式逐步形成全委会、视察、调查、提案等,内容由个
人问题、案件申诉,发展到对重大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是年,
全区开展政治协商35次, 开展调查研究31次,提出提案560件。1988年,中共惠民县
委转发政协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报告》,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重视
并切实做好政协提案工作。 是年,惠民县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177
件, 只用两个月便全部办理完毕。1989年1月,全国政协通过《关于政治协商、民主
监督的暂行规定》,确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及
群众生活、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
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及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同年
12月,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
意见》,要求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在政协会议上,民主
党派可以本党派名义发言,提出提案。
至1990年4月, 各县市委分别转发县市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
定》,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迈进了一步。同年7月27日,
第一次全区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在惠民县召开,提出要努力提高提案质量,积极探索
搞好各专门委员会提案、人民团体提案和政协建议案,每年选择几件内容重要、群众
呼声高或“老大难”提案作为重点,狠抓办结率。同年11月,政协地工委党组和地委
统战部组织召开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座谈会,协商讨论《惠民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草案)》,提出的14条意见、建议大部分被采纳。至1991年4月,
各县市政协均以全委会、常委会、协商会、建议案、提案等形式为本地的“八五”计
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1993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中国共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载入序言,使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
主监督职能有了法律依据。1994年,省政协首次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大会,
将1992年住滨州地区的15名省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共建滨州地区无棣县佘家开
发区供水工程的建议》作为优秀提案给予表彰。1995年,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
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实施,明确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
主监督,组织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至年底,各县市政协先
后制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意见》,使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逐步程序化。
1998年,无棣县吴银华等11名政协委员提出《关于解决人畜吃水问题》的提案,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实施以解决群众吃水问题为重要内容的利民工程,并与
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抓落实。至1999年,打深井53眼,开挖大型平原水库两
座,成立农村用水管理中心,解决了大部分乡镇群众吃水难的问题。2000年,邹平、
阳信、沾化三县政协先后协商讨论本县的“十五”发展规划,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至2000年底, 各县市共召开协商会议682次,参加24528人次,提出意见、建议20549
条;组织调查、视察1136次;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2389件,办理10771件;政协机关和
政协委员中被地直和各县市直部门聘请担任检察员、监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的
907人次。